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实现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1,145,028.20元,母公司净利润158,639,681.34元,截至2024年
月
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8,973,810.95元。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889,703,14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8,970,314元(含税)。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合计为人民币88,970,314元
(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6.89%。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公司2024年度拟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公司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88,970,314 | 0 | 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41,145,028.20 | 228,557,161.24 | 152,516,471.56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108,973,810.95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88,970,314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207,406,220.33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88,970,314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现金分红比例(%) | 42.90 |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票同意,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议案》。本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意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公司监事会审核意见: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兼顾了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拟定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