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26证券简称:菲达环保公告编号:临2025-018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日常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安排合理,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有利于各方专业协作、优势互补,实现资源合理配置,控制成本,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保障生产经营安全与稳定。公司不会因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5年4月18日,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24年度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度计划的议案》(以下简称本议案)。关联董事吴刚、吴黎明、汪艺威、吴罕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本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的投票权。
2、公司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该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根据原已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及相关方实际情况拟定,依据充分,安排合理;该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有利于各方专业协作、优势互补,
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保障生产经营安全与稳定,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3、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审核意见:本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定价合理,决策程序合法,有利于各方专业协作、优势互补,实现资源合理配置,控制成本,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保障生产经营安全与稳定,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表1.1: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4年度预计金额 | 2024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商品 | 浙江杭钢国贸有限公司(含浙江菲达供应链有限公司等下属单位) | 36,700.00 | 38,759.12 | 2024年度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发生。 |
浙江杭钢紫鼎工贸有限公司 | 500.00 | 124.39 | ||
浙江钱塘江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00.00 | 0.00 | ||
杭州杭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170.00 | 0.00 | ||
浙江省数据管理有限公司 | 30.00 | 0.00 | ||
浙江杭钢动力有限公司 | 3.36 | |||
浙江省冶金产品质量检验站有限公司 | 1.84 | |||
小计 | 37,600.00 | 38,888.71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600.00 | 426.11 | |
浙江钱塘江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85.00 | 25.86 | ||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 | 830.00 | 268.44 | ||
浙江杭钢动力有限公司 | 227.00 | 110.09 | ||
浙江南方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40.00 | 10.30 | ||
浙江省环保集团宁波禹成有限公司 | 160.00 | 0.00 | ||
中杭监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60.00 | 18.42 | ||
浙江紫臻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41.14 | 46.60 | ||
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247.94 | |||
浙江省冶金研究院有限公司 | 8.52 | |||
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157.31 |
浙江春晖固废处理有限公司
浙江春晖固废处理有限公司 | 5.24 | |||
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资源循环利用科技分公司 | 0.50 | |||
小计 | 2,143.14 | 1,325.33 | ||
向关联人承租房屋 | 浙江紫臻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587.52 | 598.02 | |
小计 | 587.52 | 598.02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 | 6,600.00 | 2,778.65 | 2024年度部分项目延缓。 |
浙江春晖固废处理有限公司 | 620.30 | 0.00 | ||
浙江巨化热电有限公司 | 8,300.00 | 8,401.21 | ||
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4.79 | |||
浙江巨化化工材料有限公司 | 13.15 | |||
河南豫能菲达环保有限公司 | 326.02 | |||
浙江遂金贵金属有限公司 | 144.16 | |||
浙江省环保集团宁波环新能源有限公司 | 53.10 | |||
小计 | 15,520.30 | 11,711.50 |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 | 3,700.00 | 3,704.74 | |
诸暨保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4,500.00 | 5,035.12 | ||
浙江省环保集团宁波禹成有限公司 | 650.00 | 558.32 | ||
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217.00 | 195.74 | ||
温州杭钢水务有限公司 | 440.00 | 415.09 | ||
浙江菲达华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7.87 | |||
河南豫能菲达环保有限公司 | 5.92 | |||
宁波紫藤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27.36 | |||
临海工投紫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9.43 | |||
菲达集团有限公司 | 21.44 | |||
小计 | 9,507.00 | 10,081.03 | ||
向关联人出租房屋 | 上海菲达驿仓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 28.57 | ||
菲达供应链公司 | 3.06 | |||
浙江菲达华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4.39 | |||
小计 | 36.02 | |||
合计 | 65,357.96 | 62,640.61 |
说明:公司预计2024年度购销商品及提供劳务关联交易总额为6.54亿元。鉴于年度生产、服务、市场价格等变化客观存在,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对象、项目(品种)不排除增加或减少,关联交易总金额允许在±20%幅度内变动。详见于2024年4月16日披露的临2024-016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该项议案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生产经营及资金调度实际情况,参照当前市场价,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及金额如下:
表2.1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5年预计金额 |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截至2025年3月底)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商品 | 浙江杭钢国贸有限公司(含浙江菲达供应链有限公司等下属单位) | 37,560.00 | 8,261.54 | 38,759.12 | |
浙江省数据管理有限公司 | 94.00 | 91.27 | 0.00 | ||
小计 | 37,654.00 | 8,352.81 | 38,759.12 | ||
向关联人接受劳务 | 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450.00 | 387.62 | 426.11 | |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 | 260.00 | 46 | 268.44 | ||
浙江杭钢动力有限公司 | 216.00 | 82.7 | 113.45 | ||
浙江南方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25.00 | 3.59 | 10.30 | ||
中杭监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23.00 | 0.85 | 18.42 | ||
浙江紫臻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52.00 | 46.60 | |||
浙江省冶金研究院有限公司 | 51.00 | 8.52 | |||
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74.00 | 157.31 | |||
浙江冶金环境保护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 48.00 | 0.00 | |||
浙江兰贝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9.00 | 0.00 | |||
浙江春晖固废处理有限公司 | 16.00 | 11.08 | 5.24 | ||
浙江钱塘江海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84.00 | 10.80 | 0.00 | ||
小计 | 1,308.00 | 542.64 | 1,054.39 | ||
向关联人承租房屋 | 浙江紫臻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500.00 | 281.84 | 598.02 | |
小计 | 500.00 | 281.84 | 598.02 | ||
向关联人销售产 |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 | 1,500.00 | 2,778.65 | ||
浙江巨化热电有限公司 | 7,350.00 | 7.55 | 8,401.21 |
品、商品
品、商品 | 浙江巨化化工材料有限公司 | 31.00 | 30.97 | 13.15 |
浙江杭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111.00 | 110.53 | ||
浙江省环保集团宁波环新能源有限公司 | 43.00 | 53.10 | ||
小计 | 9,035.00 | 149.05 | 11,246.11 |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 | 3,700.00 | 815.68 | 3,704.74 |
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12.00 | 195.74 | ||
温州杭钢水务有限公司 | 440.00 | 415.09 | ||
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152.00 | 0.00 | ||
浙江冶金环境保护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 406.00 | 0.00 | ||
小计 | 4,710.00 | 815.68 | 4,315.57 | |
合计 | 53,207.00 | 10,142.02 | 55,973.21 |
说明:除巨化集团有限公司外其他关联交易计划依据公司与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日常生产经营合同书》编制,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披露的临2022-053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与控股股东签订〈日常生产经营合同书〉暨关联交易公告》。鉴于年度生产、服务、市场价格等变化客观存在,上述关联交易对象、项目(品种)不排除增加或减少,关联交易总金额允许在±20%幅度内变动。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章建成
注册资本:
5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63年8月1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1430490399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拱墅区半山路178号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服务,钢铁、钢材及其延伸产品的制造、加工,建材、五金产品、煤炭、矿产品(不含专控)、金属材料的销售,环境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水利工程施工,住宿服务(凭许可证经营),餐饮服务(凭许可证经营),自有房屋租赁,网络技术服务,旅游服务,饮用水
供应(凭许可证经营),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装卸服务,道路货物运输(凭许可证经营),数据处理技术服务,再生资源回收,健康管理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物流、商务信息咨询服务,环境治理工程、水污染治理工程、大气污染治理工程、固体废物治理工程施工,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工程设计和管理服务,有色金属压延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销售,物业管理,机械设备租赁,医疗器械制造及销售(凭许可证经营),药品生产(凭许可证经营),节能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技术和信息技术服务,质检技术服务,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杭钢集团90%股权,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杭钢集团10%股权
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未经审计合并报表2024年末资产总额1,098.79亿元,净资产450.42亿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2,769.01亿元,净利润12.36亿元。
、巨化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黎旸
注册资本:
470,67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0年7月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142913112M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泛海国际中心
幢2001室
经营范围:国内、外期刊出版(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许可证》),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化肥、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化学纤维、医药原料、中间体及成品(限下属企业)、食品(限下属企业)的生产、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矿产品、包装材料、针纺织品、服装、文体用品、工艺美术品、煤炭的销售,发供电、按经贸部批准的商品目录经营本集团产品、技术和所需原材物料的进出口业务,承办“三来一补”业务,承接运输和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安装,广播电视的工程设计安装、维修,实业投资,经济信息咨询,培训服务,劳务服务,自有厂房、土地及设备租赁,汽车租赁,国内广告的设计、制作,装饰、装潢的设
计、制作,承办各类文体活动和礼仪服务,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城市供水及工业废水处理(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巨化集团有限公司未经审计合并报表2024年末资产总额
602.43亿元,净资产287.95亿元;2024年度营业总收入428.66亿元,净利润25.64亿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2024年2月8日,公司原控股股东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权无偿划转至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二款第(一)项及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本公司原董事长(2024年5月28日离任)曾任巨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巨化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四款之规定,在过去
个月内或者相关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的
个月内,仍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履约能力强,因向本公司支付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主要为本公司采购钢材,出售环保设备,提供污水处理服务、日常运维服务等。
(二)关联交易定价政策本次关联采购、销售、服务计划依据公平公允原则,参照市场价协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根据公司与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日常生产经营合同书》编制。详见于2022年
月
日披露的临2022-053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与控股股东签订〈日常生产经营合同书〉暨关联交易公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发挥专业化协作、资源互补优势,实现资源合理配置,降低企业运作成本,保障生产经营安全与稳定,增强盈利能力,公司遵循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经与各方协商,制定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受市场经济一般条件的约束,定价以市场为原则,交易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