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5 证券简称:国瓷材料 公告编号:2025-012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
定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一、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0日,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瓷材料”)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表决情况为: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8,340.40万元,扣除按照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834.04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25,590.08万元,扣除2024年5月28日派发2023年度现金红利9,970.48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50,125.96万元。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991,287,699股(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如本预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148,693,154.85元;2024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100,091,786.00元(不含交易费用);如本预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248,784,940.8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1.13%。
3、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将公司按照“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二)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
公司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拟于2025年半年度或第三季度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以公司总股本扣除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相关授权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148,693,154.85 | 99,704,829.90 | 99,704,829.9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249,983,355.83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04,813,567.70 | 569,135,423.87 | 497,042,596.02 |
研发投入(元) | 293,532,307.49 | 261,705,527.69 | 224,642,486.21 |
营业收入(元) | 4,046,621,338.14 | 3,859,222,799.29 | 3,166,888,573.14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3,789,472,656.80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2,501,259,568.22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348,102,814.65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249,983,355.83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556,997,195.86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598,086,170.48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 779,880,321.39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7.04%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原因
公司积极响应监管机构的分红指引,并尽可能满足投资人对现金分红的诉求。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需要,并综合考虑公司股东利益,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股东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