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自身职责,对2024年度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各方面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成员忠于职守,全面落实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未出现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七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情况为:
1、2024年2月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关于继续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关于豁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2、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为全资子公司专项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专项贷款的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部分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款项并等额置换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3、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2024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爱尔创科技有限公司股权重组事项进行调整并签署重组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 CareCapital UPC HK Holdings Limited 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对股权重组事项进行调整的具体工作及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4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2024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追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7、2024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制定<可持续发展管理制度>的议案》。
除召开监事会会议外,公司监事会2024年还列席和出席了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听取了公司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了解了公司各项重要决策的形成过程,掌握了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同时履行了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
姓名 | 职务 | 董事会 | 股东大会 | ||
列席次数 | 召开次数 | 列席次数 | 召开次数 | ||
温长云 | 监事会主席 | 7 | 7 | 2 | 2 |
潘成祥 | 监事 | 7 | 7 | 2 | 2 |
张翠花 | 职工监事 | 7 | 7 | 2 | 2 |
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董事会能够认真履
行股东大会决议,无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
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公司财务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行状况良好,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财务规定的要求执行,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未发现有违规违纪问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及关联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与关联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满足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交易价格以市场定价为依据,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年度所涉及的其他关联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并及时、准确、完整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1、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2024年4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为全资子公司专项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国瓷金盛20,000万元的专项贷款提供银行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自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2024年度具体担保授信情况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担保授信金额(万元) | 担保期限 |
1 | 江苏国瓷金盛陶瓷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9,402.56 | 5年 |
合计: | —— | 9,402.56 | —— |
备注:以上担保均在经公司审议通过的授权金额范围和授权期限内发生。
2、合并报表范围外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2024年度,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形成了比较系统的公司治理框架,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公司规范运行的内部控制体系,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确保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组织结构完整,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真实、有效的。
(七)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检查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一系列完整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的信息披露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和披露流程,未发生因信息披露而受到监管部门查处或要求整改的情形。另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也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监事会2025年度工作计划
2025年,监事会全体成员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关注公司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监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监事会将持续推进自身建设,进一步提升监事会履职能力,有针对性的加强法律法规、公司治理、财务管理等相关方面的学习,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