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5 证券简称:国瓷材料 公告编号:2025-017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产品类型包括:远期业务、掉期业务(货币掉期、利率掉期)、互换业务(货币互换、利率互换)、期权业务(外汇期权、利率期权)等及以上业务的组合。
2、投资金额: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为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额度使用期限自该事项获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累计余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3、公司于2025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为有效防范并降低市场汇率、利率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动管理公司经营中面临的市场汇率、利率波动风险,促进公司健康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与该项业务有关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上述业务额度和授权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特别风险提示: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履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不断拓展,外汇收支规模亦同步增长,收支结算币别及收支期限的不匹配使外汇风险敞口不断扩大。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为防范和规避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公司拟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进行套期保值,提升公司主动管理汇率、利率波动风险的能力,使公司更加聚焦主业经营,以更强的财务稳健性促进公司稳健发展。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将完全基于自身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具体情况,与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
2、投资金额: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为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额度使用期限自该事项获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累计余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3、投资方式: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涉及的外汇币种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外汇币种相同,交易对手方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公司进行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具体包括远期业务、掉期业务(货币掉期、利率掉期)、互换业务(货币互换、利率互换)、期权业务(外汇期权、利率期权)等及以上业务的组合。
4、投资期限:与基础交易期限相匹配,一般不超过一年。
5、资金来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使用自有流动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进行该投资的情况。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
本次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市场风险
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
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将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交易合约公允价值的变动与其对应的风险资产的价值变动形成一定的对冲,但仍有亏损的可能性。
2、流动性风险
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的购买安排可能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基础,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适时选择合适的外汇衍生品,适当选择净额或差额交割外汇衍生品,可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清算,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如果涉及保证金,需控制保证金总额度人民币总额不得超过2,000万元。
3、履约风险
不合适的交易对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的交易对方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其他风险
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合同约定条款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且该类外汇衍生产品与基础业务在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匹配,可以遵循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2、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对手仅限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不得与上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3、公司已建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并对相应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流程、信息隔离、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
四、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外汇衍生品交易是公司为应对海外业务持续拓展,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长的实际情况拟采取的主动管理策略,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审慎开展相关工作。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
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列报。对外汇衍生品合约采用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初始及后续计量,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由金融机构根据公开市场交易数据进行定价。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