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衍生品投资的专项说明
及相关意见公告
第一部分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衍生品投资的
专项说明第二部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衍
生品投资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300695证券简称:兆丰股份公告编号:2025-025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衍生品投资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丰股份”或“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衍生品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证券投资业务),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衍生品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一时点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余额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内。
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进一步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一时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余额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内。单笔交易的存续期不得超过12个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董事会授权期限,则董事会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0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拟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一时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余额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内。单笔交易的存续期不得超过12个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董事会授权期限,则董事会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公司于2022年
月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1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拟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一时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余额不超过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个月内。单笔交易的存续期不得超过
个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董事会授权期限,则董事会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公司于2023年
月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2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拟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一时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余额不超过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个月内。单笔交易的存续期不得超过
个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董事会授权期限,则董事会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公司于2024年
月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拟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一时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余额不超过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个月内。单笔交易的存续期不得超过
个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董事会授权期限,则董事会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二、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截至2024年
月
日,公司尚未执行的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合约情况如下:
交易银行
交易银行 | 交易类型 | 交易方向 | 币种 | 金额 | 约定执行汇率 | 交割日 |
中国银行萧山支行 | 远期结售汇 | 卖出 | 日元 | 537,299 | 157.974 | 2025-1-13 |
外汇掉期 | 卖出 | 日元 | 789,500,000 | 157.63 | 2025-1-14 |
董事会经认真核查后认为,2024年度公司衍生品交易严格遵循了《公司章程》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实际发生金额在公司批准额度范围内,未有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来规避汇率风险是合理的,是在充分调研、论证及风险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公司(含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收付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销售订单和采购订单等进行收付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或供应商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收付款预测不准,导致交割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公司已建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规定、审批权限、信息保密和风险处理程序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基于公司的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割日期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存款时间或外币付款时
间相匹配。
特此说明。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衍生品投资的核查意见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丰股份”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兆丰股份2024年度衍生品投资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衍生品投资审议批准情况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一时点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余额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内。
公司于2020年
月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进一步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一时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余额不超过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内。单笔交易的存续期不得超过12个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董事会授权期限,则董事会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0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拟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一时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余额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内。单笔交易的存续期不得超过12个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
了董事会授权期限,则董事会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公司于2022年
月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1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拟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一时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余额不超过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个月内。单笔交易的存续期不得超过
个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董事会授权期限,则董事会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公司于2023年
月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2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拟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一时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余额不超过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个月内。单笔交易的存续期不得超过
个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董事会授权期限,则董事会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公司于2024年
月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拟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一时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余额不超过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个月内。单笔交易的存续期不得超过
个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董事会授权期限,则董事会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二、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截至2024年
月
日,公司尚未执行的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合约情况如下:
交易银行
交易银行 | 交易类型 | 交易方向 | 币种 | 金额 | 约定执行汇率 | 交割日 |
中国银行萧山支行 | 远期结售汇 | 卖出 | 日元 | 537,299 | 157.974 | 2025-1-13 |
外汇掉期 | 卖出 | 日元 | 789,500,000 | 157.63 | 2025-1-14 |
董事会经认真核查后认为,2024年度公司衍生品交易严格遵循了《公司章程》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实际发生金额在公司批准额度范围内,未有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来规避汇率风险是合理的,是在充分调研、论证及风险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公司(含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4、收付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销售订单和采购订单等进行收付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或供应商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收付款预测不准,导致交割风险。
四、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2、公司已建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规定、审批权限、信息保密和风险处理程序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3、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5、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6、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基于公司的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割日期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存款时间或外币付款时间相匹配。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衍生品投资情况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外汇套期保值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报告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衍生品投资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保荐代表人签名: | |||
洪志强 | 成亚梅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