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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丰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金瑛)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金瑛)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金瑛,女,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18年8月至2019年8月曾就职于杭州捷尚智能电网技术有限公司任会计主管;2023年9月至今任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专任教师;兼任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1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4年度,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各项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为董事会经营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同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公司2024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应出席会议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报告期内应出席会议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金瑛11110022

本人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

2024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5次会议,对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现金管理、利润分配等事项进行了专项审议,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本人要求各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协调,本人对定期报告中重要财务事项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作了深入沟通,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年度,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计召开一次会议,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和薪酬进行审核。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4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两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主要审议公司关联交易事项。本人基于独立立场、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对上述相关事项进行审议,未发现上述事项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沟通交流情况

1、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重点审计事项等进行充分沟通,并提出专业意见,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2、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密切关注和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情况,运用自身会计专业知识,监督公司合法合规推进财务和审计工作的开展。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本人均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年度业绩说明说会,通过与公司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人员沟通了解,积极听取中小股东的相关问题与建议。

3、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本人本着勤勉尽责,对公司及投资者高度负责的态度,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等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对公司现场实地考察,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4、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配合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并指定专门人员协助执行。公司董事会认真听取并采纳本人对公司生产经营以及其他会议审议事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总体良好,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2、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基金合伙人变更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4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交易事项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能力和业务经验,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综合考虑其审计质量、服务水平等情况后做出的

审慎决定,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提名董事情况2024年3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提名陈焕章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024年4月22日,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

2024年12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025年1月13日,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

前述人员的提名及选举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保持独立董事独立性,积极承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性建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金瑛二○二五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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