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5证券简称:兆丰股份公告编号:2025-020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议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全体委员一致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与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提升股东回报,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全体董事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3、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9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全体监事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9,679,444.70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39,027,625.59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故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加期初未分配利润,扣除2024年半年度已支付的现金股利49,404,600.36元,截至2024年
月
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162,141,150.42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170,660,124.38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4年
月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62,141,150.42元。
、公司结合目前经营状况、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需求等,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及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0,929,872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公司股份1,314,200股后的69,615,67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1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4,619,291.12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股转增
4.5
股,合计转增31,327,052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02,256,924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比例。
、公司于2024年
月
日实施完毕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共计派发现金股利49,404,600.36元,如本方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公司
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为64,023,891.48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50,010,475.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64,023,891.48 | 0 | 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39,679,444.70 | 183,632,475.15 | 164,539,630.26 |
研发投入(元) | 45,967,121.58 | 48,347,302.65 | 48,465,599.19 |
营业收入(元) | 665,469,522.32 | 806,229,205.87 | 528,137,823.50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162,141,150.42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170,660,124.38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64,023,891.48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62,617,183.37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64,023,891.48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 142,780,023.42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7.14% |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64,023,891.48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由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提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审议通过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