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梅莲)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郑梅莲,女,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曾任浙江工业大学教科学院教师,现任浙江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浙江省金融信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兼任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遂昌神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1月-2024年1月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各项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为董事会经营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同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公司2024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 ||||
报告期内应出席会议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报告期内应出席会议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
郑梅莲 | 2 | 2 | 0 | 0 | 0 | 0 |
本人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于2024年1月17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内,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任职期间内,本人积极与公司管理层沟通交流,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积极配合本人在任职期间内开展各项工作,指定公司证券法务部专门人员协助本人完成独立董事履职,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充分支持和便利条件。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2024年度任职期间内,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提名董事情况2024年1月17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金瑛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前述人员的提名及选举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除上述事项外,本人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内不存在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任职期间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及沟通,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郑梅莲二○二五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