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默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规和《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逐项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规定的行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相关财务制度规范运作。《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真实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此报告。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无
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同意以2025年04月21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预留授予条件的27名激励对象授予100.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此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三)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认为修订后的《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此议案。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及相关制度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0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