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弘信电子:关于回购注销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

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2025年4月21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苏州市华扬电子有限公司业绩补偿暨注销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1元价格回购并注销华扬电子业绩承诺方应补偿股份数5,804,300股,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以采用现场申报,也可以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申报,申报时间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工作日9:00-17:00),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债权需要提供的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联系方式

(1)债权现场申报登记及邮寄地址:厦门市翔安区翔海路19号弘信电子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人:郑家双先生

(3)电 话:0592-3160382

(4)传 真:0592-3155777

(5)邮 箱:hxdzstock@hon-flex.com

3、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为准;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债权申报”字样。

特此公告。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