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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矿股份: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董事会职责,全面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公司经营情况

(一)公司业务回顾

公司以大型矿山机械设备、资源再生处置利用设备等为主导产品,是集绿色、智能装备的开发、生产、销售、运营和售后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企业,能实现成套设备及其智能化管理系统等整个产业链核心装备的自主研发和生产制造工作,为客户提供涵盖项目投资、设备供应及EPC+O的全流程及全生命周期服务。公司围绕破碎、筛分技术优势为砂石矿山资源破碎加工、金属矿山资源破碎加工、资源回收利用等领域提供一流的绿色智能化装备及整体解决方案,以优异的产品性能,为客户创造价值。

(二)公司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下游砂石骨料行业需求端整体偏弱,基础设施投资比上年增长4.4%,增速较2023年有所放缓,房地产开发投资比上年下降10.6%,受到上述终端需求行业的影响,全国砂石产能仍存在结构性过剩问题,有效需求的不足致使砂石产量、价格整体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其中全国砂石产量152亿吨,同比下降9.4%。砂石企业产能利用率和开机率整体也低于去年。砂石行业在政策引导与市场倒逼的双重作用下,正加速向高质量、可持续方向转型。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53,105,452.60元,同比上升19.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9,866,269.24元,同比下降25.36%。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363,634,026.7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404,921,466.05元,公司负债合计为920,543,311.72元。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围绕装备节能环保化、智

能信息化、集约成套化的未来发展趋势,做好装备研发、改进工作。公司现有166项专利技术(其中发明专利70项,包含美国发明专利1项);软件著作权13项;申请5项PCT国际发明专利,10项发明专利(包含1项欧洲发明专利)和7项实用新型专利正在审查。2024年,凭借优异的研发创新和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入选了国家专利产业化样板培育库首批入库企业。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基于谨慎原则,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项目投资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对“建筑垃圾资源回收利用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了调整,并对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议。

2.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废旧新能源电池再生利用装备制造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累计投入金额1164.53万元,投资进度4.66%;“建筑垃圾资源回收利用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项目”累计投入金额1694.49万元,投资进度24.21%。

二、2024年公司董事会主要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履行董事会的各项职责,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一)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5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董事会会议,无缺席会议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时间审议议案
1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2024年 1月17日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制度的议案》;2.《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3.《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2024年 4月23日1.《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9.《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20.《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21.《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2.《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2024年 7月19日1.《关于不向下修正“浙矿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4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2024年 8月28日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 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2024年 10月28日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4年2月2日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事项对中小股东单独计票,投资者参与比例为67.19%,股东大会决议于当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名称:《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事项对中小股东单独计票,投资者参与比例为66.76%,股东大会决议于当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名称:《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均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召集召开会议,行使职权,履行职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管理。公司的独立董事均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依法履行了相关职责和义务,在独立公正的立场上审议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切实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审计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监督和核查职责,认真听取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相关财务报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报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聘请审计机构、对外担保额度、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金融机构授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进行了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相关工作。2024年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审议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并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了修订。战略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2024年公司战略委员会共召开3次会议,对公司管理层及董事会工作开展情况、公司发展规划及目标制订、利润分配预案制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修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提名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职责。2024年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2次

会议,对公司拟任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对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事项进行了审议,并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要求,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了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制定等事项进行了审查和讨论。2025年,独立董事将根据工作制度履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四)信息披露及调研情况

2024年度,公司持续加强信息披露制度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发布与公司经营决策相关的重要公告,保证了股东和投资者及时、准确、完整获取公司信息。报告期内,公司共披露54份公告,召开了“2023年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在投资者互动平台回复投资者提问30个,回复率100%。公司通过现场调研、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电话、互动易等多种方式和渠道与投资者建立了良好的互动关系。

三、2025年公司董事会工作计划

(一)2025年,董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要求,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科学高效地做好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切实保障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

(二)2025年,董事会将积极督促董事、主要股东及管理层人员加强学习最新法律法规。

(三)2025年,董事会将积极督促管理层做好可转债的转股和付息等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披义务。此外,董事会将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督促管理层安全高效运用募集资金,加快相关募投项目的建设工作。

(四)2025年,董事会及管理层将继续通过投资者调研、业绩说明会、深交所互动易平台、投资者专线电话等各类渠道做好与公司股东和各类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工作,不断提升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让投资者和公司共成长,构建和谐、良好的投资者关系。

(五)2025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做好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做好重大信息的内幕知情人管理和报备工作,切实提升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性、规范性和透明性。特此报告。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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