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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光学: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郭斌)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4年度述职报告

(郭斌)

2024年度,本人作为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凰光学”或“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诚信、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建议性意见,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郭斌,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大学管理学博士,浙江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05年)。2019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772)、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766)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作为独立董事,我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之间不存在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要求,在履职过程中坚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6次董事会。本人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郭斌664000

本人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没有缺席的情况发生。在出席会议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对每项议案积极讨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认真审议。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议并投出赞成票,没有出现反对票和弃权票。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作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没有缺席的情况发生。本人对提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的议案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议并投出赞成票,没有出现反对票和弃权票。

本年应参加会议应参加会议次数亲自出席缺席
提名委员会110
战略委员会22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1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30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利润分配、制度建设、关联交易、高管聘任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的审查和监督,着重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经验及特长,依法独立、客观、充分地发表了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密切关注公司审计部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有效性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年度审计重点工作及进展情况进行了了解和沟通,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对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详细

审核,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和高管保持密切沟通,提前询问被审议议案相关的事项详情,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和科学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六)现场考察情况2024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到公司现场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出席会议、审阅材料、与各方沟通及其他工作等,全面了解和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就公司所面临的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发展规划、内控建设等情况与公司充分交换意见。本人在认真阅读会议资料,了解实际情况的基础上,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

(七)加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本人认真学习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期间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在规范公司法人治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方面不断提高自身认知和理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了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司向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向控股股东出售XR业务资产组暨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核查,认为公司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审议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披露定期报告,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实际经营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已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三)聘用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报告期内,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公司在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公司提名赵建坤先生、缪建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没有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形。本人对公司拟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个人履历进行认真审核,认为,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依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与2023年度实际完成情况,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经营业绩进行了考核,根据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了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报酬数额,并在2023年年报中披露。薪酬的发放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六)2024年公司未涉及的事项2024年公司未涉及: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

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依法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勤勉、谨慎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股东、董事会、管理层的沟通与合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郭斌2025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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