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并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家担任主任委员,全部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的情况
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共召开了六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4-15 | 审议《公司2023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内控评价报告》《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银行贷款及授权办理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在中电科财务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司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 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会议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对重大事项的讨论提供了有效的专业建议,并协助董事会作出科学、高效的决策。 |
2024-4-28 | 审议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一致同意并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 |
2024-8-17 | 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司在中电科财务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 一致同意并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 |
2024-10-28 | 审议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一致同意并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 |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 ||
2024-11-6 | 审议《关于向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 一致同意并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
2024-12-6 | 审议《关于拟向控股股东出售XR业务资产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一致同意并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概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情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该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及丰富的执业经验,具备承担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能力。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遵循执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包括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2、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公司拟对外披露的定期报告,均经审计委员会审阅后再提交给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对报告期内披露的定期报告的客观真实性均未提出异议。
3、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审计委员会通过审阅《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在设计和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4、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审计委员会在年初与年审会计师协商确定了年报审计的工作安排和时间安排,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23年财务会计报表,并将其提供给年审会计师进行审计。年审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持续关注审计进度,多次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年审会计师出具审计初稿后,审计委员会专门与年审会计师召开了沟通会,对关键审计事项、主要审计调整事项、主要会计科目变动情况和公司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充分沟通。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会议,审阅了经审计的财务报
告,认为该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意将按上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编制的年度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5、监督及审查关联交易工作根据公司《关联交易规则》,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的职责,按季度对公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进行核查,关注关联交易的发生额是否控制在经批准的年度预计金额的范围内,对超过预计金额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履行补充审批程序,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进行审查。
6、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2024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提高了审计效率,积极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保障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四、总体评价2024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充分发挥了监督指导、决策参谋等职能,积极参与公司治理,促进了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
2025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继续认真监督协调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维护审计的独立性,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的沟通交流,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