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环保”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对中环环保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31号文《关于核准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20年10月22日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352,158.00股,每股发行价为13.6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9,999,913.54元,扣除券商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合计不含税人民币5,499,999.14元(含税金额为人民币5,829,999.08元),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544,499,914.40元(包含为本次股票发行累计发生不含税人民币943,294.10元的其他发行费用)。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0月22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0]230Z0224《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56号《关于核准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的部分)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64.00万张,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00元/张。截至2022年5月12日止,本公司实际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64.00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64,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5,816,657.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58,183,343.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22]230Z0101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20年10月23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21,496.10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1,496.10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支付发行费用94.33万元,实际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54,661.82万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71万元,累计收到理财产品收益297.72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0.27万元。因募集资金账户中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将上述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共计0.27万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将该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1 |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 | 54,449.99 |
2 | 支付的发行费用 | 94.33 |
3 | 募投项目累计投入金额 | 54,661.82 |
4 | 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净额 | 8.71 |
5 | 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 297.72 |
6 | 转入自有资金账户金额 | 0.27 |
7 |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7=1-2-3+4+5-6) | - |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22年5月12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38,177.26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8,177.26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实际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82,424.53万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07.67万元,累计收到理财产品收益112.35万元,累计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18.26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3,695.56万元,因募集资金账户中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将该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1 |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 | 85,818.33 |
2 | 募投项目累计投入金额 | 82,424.53 |
3 | 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净额 | 207.67 |
4 | 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 112.35 |
5 | 转入自有资金账户金额 | 18.26 |
6 | 铺底资金项目使用 | 411.65 |
7 | 收回铺底资金 | 411.65 |
8 | 转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 3,695.56 |
9 |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9=1-2+3+4-5-6+7-8) | -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2020年10月22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符合相关规定。
2020年10月23日,公司与泰安岱岳区中环水务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符合相关规定。
2020年10月23日,公司与惠民中环新能源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城支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符合相关规定。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备注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12189001040037492 | - | 2022年9月15日已注销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 225000122671000002 | - | 2022年9月15日已注销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城支行 | 1309075019200034613 | - | 2022年9月19日已注销 |
合计 | —— | - |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2022年5月12日,公司与浦发银行合肥分行营业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上述浦发银行合肥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符合相关规定。
2022年5月12日,公司与承德中环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符合相关规定。
2022年5月12日,公司与郸城县中环新能源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合肥城建支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在中国工商银行合肥城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符合相关规定。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备注 |
浦发银行合肥分行营业部 | 58010078801400003512 | - | 2022年9月15日已注销 |
中国工商银行合肥城建支行 | 1302011719200208030 | - | 2023年5月26日已注销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12189001040043664 | - | 2024年7月10日已注销 |
合计 | —— | - |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54,661.82万元,其中:2024年度公司未发生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1。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82,424.53万元,其中:2024年度公司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416.39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2。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及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韩 芒 | 卢婷婷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 日
附表1-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非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4,355.6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4,661.82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惠民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否 | 25,000.00 | 25,000.00 | - | 25,078.78 | 100.32 | 2020年11月 | -342.76 | 否 | 否 |
2.泰安市岱岳新兴产业园供排水一体化PPP项目 | 否 | 21,355.66 | 21,355.66 | - | 21,583.04 | 101.06 | 2022年4月 | 646.43 | 否 | 否 |
3.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8,000.00 | 8,000.00 | - | 8,000.00 | 100.00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54,355.66 | 54,355.66 | - | 54,661.82 | — | — | 303.67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无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惠民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24年度效益未达预期系垃圾量不饱和,产能未能完全释放所致;泰安市岱岳新兴产业园供排水一体化PPP项目2024年度效益未达预期主要系供水工程于2024年6月正式进入商业运营,效益未充分体现。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21,496.10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专字[2020]230Z2317号《关于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止2022年9月19日,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销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附表1-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85,818.3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16.39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2,424.53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郸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否 | 38,118.33 | 38,118.33 | - | 34,474.96 | 90.44 | 2022年1月 | 2,373.75 | 是 | 否 |
2.承德县承德绿源热电建设项目 | 否 | 21,800.00 | 21,800.00 | 416.39 | 22,049.57 | 101.14 | 2023年6月 | -30.91 | 否 | 否 |
3.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5,900.00 | 25,900.00 | - | 25,9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85,818.33 | 85,818.33 | 416.39 | 82,424.53 | — | — | 2,342.84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无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承德县承德绿源热电建设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系发电量未达预期以及尚未取得竞争性电价批复所致。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为38,177.26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专字[2022]230Z1926号《关于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注1 | 郸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募集资金节余金额为3,695.56万元,募投项目节余金额主要包括郸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未满足支付条件尚未支付的部分合同尾款、质保金等款项,以及募集资金存储在三方监管专户中产生的利息收入;因项目尾款支付时间周期较长,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长期闲置,故将节余金额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止2024年7月10日,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销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1:公司于2023年2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郸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行结项,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共计3,695.5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