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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环保: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300692 证券简称:中环环保 公告编号:2025-008债券代码:123146 债券简称:中环转2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8日以电子通讯方式发出,并于2025年4月18日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宋永莲女士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其中张伯中先生因公未能现场出席,以书面形式委托董事程华女士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甘复兴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及第四节“公司治理”部分相关内容。

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甘复兴先生、姚云霞女士、马奕旺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甘复兴、姚云霞、马奕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听取了总经理宋永莲女士所作的《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认为2024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认真地执行了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及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廉洁自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年报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报告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部分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相关承诺,符合股利分配政策,《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董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甘复兴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及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并确认与公司董事会无任何意见分歧。辞职生效后,甘复兴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初步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拟提名金朝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金朝阳先生的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与第四届董事会其他独立董事保持一致,即在任职期间领取独立董事津贴6万元(税前)/年。

截至本公告日,独立董事候选人金朝阳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备案材料,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体现公司2024年度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认为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公司为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虽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但公司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控,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和业务持续健康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并在预计额度内,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授信和担保事宜及签署有关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董事会同意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此次所预计的关联交易均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活动需要而产生,有利于推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促进业务开展。公司与关联方交

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伯中先生、程华女士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大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大股东为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借款额度支持,无需公司向其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借款利率定价合理,展现了股东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坚定信任与全力支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接受股东安徽中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借款事项,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借款事宜并签署有关文件。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伯中先生、程华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资金安全和确保流动性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上述额度由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国泰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择期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部分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审议,决定择期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的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议案内容等信息将以另行公告的股东大会通知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5、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大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6、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7、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8、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专字[2025]230Z0218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9、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专字[2025]230Z0219号《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10、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字[2025]230Z0329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1、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字[2025]230Z0330号《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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