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信中联专审字[2025]D—0146号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LixinZhonglian CPA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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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立信中联专审字[2025]D-0146号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鉴证了后附的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优宁维”)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优宁维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优宁维年度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优宁维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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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
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审核结论
我们认为,优宁维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优宁维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天津市 2025年4月20日
专项报告 第1页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规定,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56号)核准,公司2021年12月17日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666,668.00股,发行价为86.0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64,633,448.08元,扣除未付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及承销费用(不含税)人民币247,659,134.6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为人民币1,616,974,313.43元,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合计21,457,029.8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95,517,283.61元。
2021年12月23日,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设的下述账户收到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616,974,313.43元。
开立银行 | 银行账号 | 金额(元) |
平安银行上海自贸区分行 | 15960351896868 | 134,315,800.00 |
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四平支行 | 121923691110118 | 453,581,013.43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市支行 | 98250078801000002003 | 149,077,500.00 |
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 687006988 | 380,000,000.00 |
中国银行上海市新天地支行 | 439082459340 | 500,000,000.00 |
合计 | 1,616,974,313.43 |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2月23日出具天职业字[2021]45819号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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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1,392,285,656.81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940,120,108.30元,本年度使用452,165,548.51元。利用募集资金支付IPO发行费用: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1,457,029.82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0.00元。利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含手续费及询证函费用):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尚未到期金额681,223,625.51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尚未到期金额0.00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69,811,757.20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人民币1,616,974,313.43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1,347,162,556.23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金额 |
2021年12月23日实际到账公司募集资金(注1) | 1,616,974,313.43 |
减:募集资金支出金额 | 1,413,742,686.63 |
线上营销网络与信息化建设项目 | 37,285,918.98 |
线下营销及服务网络升级项目 | 68,281,500.00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1,920,331.43 |
蛋白及抗体试剂研发技改项目 | 25,299,499.33 |
爱必信(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 | 11,791,438.52 |
上海乐备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实验室调整项目 | 4,829,393.58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50,001,056.04 |
支付发行费用 | 21,457,029.82 |
南京生物制剂生产线建设项目 | 120,212,028.49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074,584,821.87 |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66,580,130.40 |
减:现金管理余额 | 0.00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269,811,757.20 |
注1: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合计21,457,029.82元,下同。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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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如下表所示: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平安银行上海自贸区分行 | 15960351896868 |
平安银行上海自贸区分行 | 15868951896886 |
平安银行上海自贸区分行 | 15967251896833 |
平安银行上海自贸区分行 | 15985751896892 |
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四平支行 | 121923691110118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市支行 | 98250078801000002003 |
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 687006988 |
中国银行上海市新天地支行 | 439082459340 |
中国工商银行南京中大街支行 | 4301020519100310919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市支行 | 98250078801100003339 |
上述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1月25日与平安银行上海自贸区分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四平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市支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上海市卢湾支行(中国银行上海市新天地支行为其分支营业网点)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6月13日与中国工商银行南京溧水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南京中大街支行为其下属营业网点)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4年10月18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市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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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名称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存款方式 | 余额 |
平安银行上海自贸区分行 | 15960351896868 | 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 - |
平安银行上海自贸区分行 | 15868951896886 | 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 9,003.89 |
平安银行上海自贸区分行 | 15967251896833 | 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 4,167,089.07 |
平安银行上海自贸区分行 | 15985751896892 | 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 10,404,468.16 |
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四平支行 | 121923691110118 | 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 28,540.05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市支行 | 98250078801000002003 | 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 51,552,387.13 |
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 687006988 | 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 37.80 |
中国银行上海市新天地支行 | 439082459340 | 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 3,960.49 |
中国工商银行南京中大街支行 | 4301020519100310919 | 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 172,350,098.72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市支行 | 98250078801100003339 | 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 31,296,171.89 |
合计 | 269,811,757.20 |
注1:公司在平安银行上海自贸区分行开立账号为15960351896868的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4年6月1日注销,账户结存资金1,056.04元已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4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孙公司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蛋白及抗体试剂研发技改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南京优爱变更为南京优宁维、实施地点同步变更至南京优宁维生产经营所在地,该项目的投资金额、募集资金用途、实施内容等其他事项不变。截至2024年12月31日,“蛋白及抗体试剂研发技改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变更已完成。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公司于2022年6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3,642.52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33361号《关于上海优宁维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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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款项,后续定期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划转等额款项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2022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3月9日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追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3年2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9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0万元(含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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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4年2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4年3月9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4 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本期尚未到期金额合计0.00 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施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中节余募集资金利息收入人民币1,056.04元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日常经营流动资金;“线下营销及服务网络升级项目”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该项目不存在结余募集资金情况。
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自主品牌产品生产基地项目(生物制剂生产线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建设完成,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95,517,283.61元,扣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募资金为1,312,123,983.6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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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3月9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80,485,200.00元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自主品牌产品生产基地项目),并同意使用393,630,000.00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9%,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93,630,000.00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9%,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使用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2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3月9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追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2023年2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9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含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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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2024年2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4年3月9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超募资金分别用于投资建设项目(自主品牌产品生产基地项目)120,212,028.49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074,584,821.87元;用于现金管理的超募资金余额为0.00元。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利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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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0日批准报出。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0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595,517,283.6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52,165,548.51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92,285,656.81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1.线上营销网络与信息化建设项目 | 否 | 80,796,000.00 | 80,796,000.00 | 80,796,000.00 | 21,393,165.43 | 37,285,918.98 | -43,510,081.02 | 46.15 | 2025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线下营销及服务网络升级项目 | 否 | 68,281,500.00 | 68,281,500.00 | 68,281,500.00 | 368,926.75 | 68,281,500.00 | - | 100.00 | 2024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84,315,800.00 | 84,315,800.00 | 84,315,800.00 | 11,871,708.30 | 41,920,331.43 | -42,395,468.57 | 49.72 | ||||
3-1.蛋白及抗体试剂研发技改项目 | 否 | 54,290,800.00 | 54,290,800.00 | 54,290,800.00 | 5,378,027.39 | 25,299,499.33 | -28,991,300.67 | 46.60 | 2025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3-2.爱必信(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 | 否 | 15,524,000.00 | 15,524,000.00 | 15,524,000.00 | 3,031,864.46 | 11,791,438.52 | -3,732,561.48 | 75.96 | 2025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3-3.上海乐备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实验室调整项目 | 否 | 14,501,000.00 | 14,501,000.00 | 14,501,000.00 | 3,461,816.45 | 4,829,393.58 | -9,671,606.42 | 33.30 | 2025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否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1,056.04 | 50,001,056.04 | 1,056.04 | 100.00 | 2023年5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83,393,300.00 | 283,393,300.00 | 283,393,300.00 | 33,634,856.52 | 197,488,806.45 | -85,904,493.55 | ||||||
超募资金投向(注1) | ||||||||||||
1.自主品牌产品生产基地项目(生物制剂生产线建设项目) | 否 | 280,485,200.00 | 280,485,200.00 | 280,485,200.00 | 53,128,314.05 | 120,212,028.49 | -160,273,171.51 | 42.86 | 2024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074,584,821.87 | 1,074,584,821.87 | 1,074,584,821.87 | 365,402,377.94 | 1,074,584,821.87 | - | 100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1,355,070,021.87 | 1,355,070,021.87 | 1,355,070,021.87 | 418,530,691.99 | 1,194,796,850.36 | -160,273,171.51 | ||||||
合计 | - | 1,638,463,321.87 | 1,638,463,321.87 | 1,638,463,321.87 | 452,165,548.51 | 1,392,285,656.81 | -246,177,665.06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鉴于公司线上营销网络与信息化建设项目、线下营销及服务网络升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涉及各类设备及软件采购、调试安装等,在建设过程中,受到外部环境影响,部分采购、发货运输及安装调试周期均有所延长,项目整体进度放缓,实施进度未达预期。公司董事会同意将线上营销网络与信息化建设项目、线下营销及服务网络升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4年12月。 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鉴于线上营销网络与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对于信息化建设需求更新,导致该项目实施较为缓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自主品牌产品生产基地项目涉及各类设备及软件采购、调试安装等,部分采购、发货运输及安装调试进度未达预期。公司充分考虑建设周期与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经审慎研究决定,拟将线上营销网络与信息化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12月,自主品牌产品生产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4年12月。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中“(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中“(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中“(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中“(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中“(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中“(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1:2022年2月20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280,485,200.00元、393,630,000.00元分别用于投资建设项目(自主品牌产品生产基地项目)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2月17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393,630.000.0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4年4月19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30,587.50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注2:“本年度投入金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注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超过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系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投入导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