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071公司简称:物产环能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陈明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健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917,039,998.40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57,954,442股,以此计算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334,772,665.2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5.32%。公司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经营计划及目标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不恰当信赖或使用此类信息可能造成的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年度报告中阐述了各类风险因素存在可能带来的影响,详细情况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四)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5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2
第四节公司治理 ...... 45
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 ...... 70
第六节重要事项 ...... 85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14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120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 120
第十节财务报告 ...... 121
备查文件目录 | 1.经现任法定代表人签名和公司盖章的本次年报全文和摘要 |
2.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
3.载有会计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4.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物产环能、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发行人 | 指 |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物产燃料 | 指 | 浙江物产燃料有限公司,系物产环能前身 |
物产中大 | 指 |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物产环能之控股股东 |
物产集团 | 指 | 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 |
浙江省国资委 | 指 |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国资公司 | 指 | 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
交通集团 | 指 |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物产金属 | 指 | 物产中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
物产国际 | 指 | 物产中大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
杭州持泰 | 指 | 杭州持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杭州持瑞 | 指 | 杭州持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杭州持鹤 | 指 | 杭州持鹤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杭州持鹏 | 指 | 杭州持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杭州持欣 | 指 | 杭州持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杭州环投 | 指 | 杭州环投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河北港口集团 | 指 | 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
河北港口投资 | 指 | 河北港口集团(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电力燃料 | 指 | 浙江物产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
宁波浙燃 | 指 | 宁波市浙燃煤炭有限公司 |
物产浙燃 | 指 | 浙江物产浙燃煤炭有限公司 |
物产伟天 | 指 | 浙江物产伟天能源有限公司 |
新加坡乾元 | 指 | 新加坡乾元国际能源有限公司 |
香港健坤 | 指 | 香港健坤能源有限公司 |
新嘉爱斯 | 指 | 嘉兴新嘉爱斯热电有限公司 |
秀舟热电 | 指 | 浙江秀舟热电有限公司 |
富欣热电 | 指 | 嘉兴市富欣热电有限公司 |
桐乡泰爱斯 | 指 | 桐乡泰爱斯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浦江热电 | 指 | 浙江物产环能浦江热电有限公司 |
物产金义 | 指 | 浙江物产金义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 |
物产山鹰热电 | 指 | 浙江物产山鹰热电有限公司 |
热电物资 | 指 | 浙江物产环能热电物资有限公司 |
山煤物产 | 指 | 山煤物产环保能源(浙江)有限公司 |
国家能源集团 | 指 |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聚能羲和 | 指 | 湖州聚能羲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聚能启创 | 指 | 杭州聚能启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聚能启源 | 指 | 杭州聚能启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聚能启泰 | 指 | 桐乡聚能启泰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
物产新能源 | 指 | 物产中大新能源发展(浙江)有限公司 |
湖北浙物 | 指 | 湖北浙物能源有限公司 |
物产华亿 | 指 | 物产华亿(湖北)能源有限公司 |
浙物云能 | 指 | 许昌浙物云能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物产环能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ZJMIEnvironmentalEnergy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ZMEE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陈明晖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王竹青 | 洪于巍 | 朱磊倩 |
联系地址 | 杭州市庆春路137号 | 杭州市庆春路137号 | 杭州市庆春路137号 |
电话 | 0571-87231399 | 0571-87231399 | 0571-87231399 |
传真 | 0571-87215672 | 0571-87215672 | 0571-87215672 |
电子信箱 | wchnsa@zmee.com.cn | wchnsa@zmee.com.cn | wchnsa@zmee.com.cn |
三、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杭州市庆春路137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杭州市庆春路137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10003 |
公司网址 | http://www.zmee.com.cn/ |
电子信箱 | wchnsa@zmee.com.cn |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中国证券报》www.cs.com.cn《证券时报》www.stcn.com《证券日报》www.zqrb.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证券投资部 |
五、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物产环能 | 603071 | / |
六、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章方杰、方家元 |
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营业收入 | 44,709,303,304.70 | 44,326,963,143.31 | 0.86 | 55,199,824,639.5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38,617,910.21 | 1,058,885,164.98 | -30.25 | 1,062,226,792.5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88,473,841.72 | 1,013,884,602.57 | -32.10 | 1,025,368,272.6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2,233,135.26 | 1,016,419,973.87 | -137.61 | 29,762,688.56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2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5,512,782,741.93 | 5,160,714,027.21 | 6.82 | 4,547,829,007.38 |
总资产 | 11,713,081,807.00 | 10,386,487,782.35 | 12.77 | 11,464,506,934.40 |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32 | 1.90 | -30.53 | 1.9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32 | 1.90 | -30.53 | 1.9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23 | 1.82 | -32.42 | 1.8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3.93 | 21.98 | 减少8.05个百分点 | 25.3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98 | 21.05 | 减少8.07个百分点 | 24.51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82亿元,其中因煤炭销售量增长增加收入30.36亿元,因煤炭价格下跌减少收入26.97亿元,因热电联产、新能源及其他业务收入变动增加0.43亿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原因说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30.25%,主要系外部行情变动,煤炭流通业务利润减少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变动原因说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32.10%,主要系外部行情变动,煤炭流通业务利润减少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39,865.31万元,主要系销售商品、采购货物的经营性现金净流出增加所致。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变动原因说明: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30.53%,主要系外部行情变动,煤炭流通业务利润减少所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变动原因说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32.42%,主要系外部行情变动,煤炭流通业务利润减少所致。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2024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1-3月份) | 第二季度(4-6月份) | 第三季度(7-9月份) | 第四季度(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10,462,405,300.85 | 9,466,865,977.23 | 11,024,557,220.54 | 13,755,474,806.0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39,441,167.13 | 120,237,816.58 | 173,303,121.61 | 205,635,804.8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234,525,505.09 | 113,254,535.47 | 127,767,934.57 | 212,925,866.5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95,943,965.55 | -75,657,080.25 | 719,134,382.40 | -29,766,471.86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4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808,361.32 | 9,958,530.72 | 696,167.2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75,731,902.03 | 41,911,135.05 | 28,428,865.73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84,000.00 | 10,341,430.00 | 18,919,393.8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33,948.34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8,008,836.48 | 6,088,833.47 | 8,614,525.08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1,274,000.00 | -532,400.00 | -1,065,000.00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2,351,448.28 | 5,901,591.23 | -936,666.44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090,302.65 | 726,899.03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6,224,086.67 | 16,191,274.21 | 12,325,386.8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6,639,496.39 | 13,567,586.50 | 6,334,226.07 | |
合计 | 50,144,068.49 | 45,000,562.41 | 36,858,519.90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十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535,390.00 | 17,199,838.30 | 14,664,448.30 | 106,425,583.43 |
应收款项融资 | 270,906,761.31 | 366,432,309.77 | 95,525,548.46 | -2,557,800.7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5,603,244.41 | 45,603,244.41 | ||
投资性房地产 | 139,999,500.00 | 122,507,300.00 | -17,492,200.00 | -1,274,000.00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3,638,416.58 | -3,638,416.58 | ||
其他流动资产 | 842,542,352.81 | 697,724,089.48 | -144,818,263.33 | 19,292,833.10 |
合计 | 1,305,225,665.11 | 1,249,466,781.96 | -55,758,883.15 | 121,886,615.80 |
十二、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自1950年以来,公司在能源领域深耕细作七十五载,锚定“成为绿色高效的环保能源综合服务引领者”战略愿景,始终聚焦能源产业实现强链、延链、补链,为保障国家能源稳定与安全贡献力量:一方面公司充分发挥煤炭供应核心职责,构建高效、全面的煤炭运销网络,确保煤炭资源稳定供给;另一方面公司通过投资自建或收购方式不断扩大热电联产业务板块,致力成为绿色低碳园区综合能源服务的领跑者,为地方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面对全球气候变化带来的挑战与机遇,公司积极响应“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大力发展新能源业务,加速推进绿色转型升级。
2024年,在外部压力加大、内部困难增多的严峻形势下,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面对复杂多变的环境,公司坚定服务国家战略大局,始终以奋斗者姿态不断深化创业创新,在能源供应链集成服务、园区综合能源服务以及新能源市场拓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7.0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9亿元,展现出强劲的发展韧性和创新活力。
(一)聚焦业务链条延伸,打造煤炭流通协同生态圈
煤炭是我国能源安全的“压舱石”和“稳定器”,公司专注于打造优质高效的煤炭供应链,通过强化上下游业务合作,构建煤炭流通协同生态圈,打破能源存量资源与消费产业结构的不平衡,以“能源提供+服务赋能”的方式,持续助力下游客户降本增效。公司连续两年荣膺“中国能源企业(集团)500强”称号,在最新榜单中位居第123位。
有效拓展煤炭上游资源,构建战略合作生态圈,夯实能源供应链的资源储备。2024年,公司国内、国际煤炭业务齐头并进:国内市场中,公司与众多优质矿产企业不断强化战略合作关系,打通关键物流运输节点,构建了“坑口-站台-港口”的资源协同网络,实现煤炭供应链各环节高
效运作;海外市场中,公司凭借在新加坡、印尼等地的前瞻性布局,成功与多家海外矿产企业达成战略合作,国际煤炭流通业务增长强劲,为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注入活力。
积极响应国家发展战略,共享区域经济发展红利,拓宽能源供应链的辐射范围。新疆作为我国重要的内陆能源战略储备基地,其在国家能源供应体系中的战略地位日益凸显。公司以疆煤外运为战略支点,积极开拓疆煤采购与销售市场,锁定优质煤矿资源,构建覆盖西北五省、川渝经济圈及蒙西能源走廊的购销网络。2024年是党中央提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20周年,公司依托“两湖一江”交通枢纽通道,在湖北设立公司,为中部地区企业客户提供稳定高效的供应链服务,助力中部地区经济发展。
(二)聚焦园区综合能源服务,推动绿色低碳生产方式
公司以热电联产业务为核心枢纽,构建了服务于广大终端客户的能源网络,综合提供电力、蒸汽、压缩空气等多种能源产品。公司凭借卓越的能源运营能力,已累计为超600家客户筑牢安全稳定的能源供应防线,能源输送网络高效运转,为区域内各行业的稳健发展注入强劲动力。与此同时,公司积极开展固废协同处置,通过“能源中枢+固废处置”的业务模式,进一步提升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产业发展,助力建设美丽中国。
在新能源领域,公司下属企业于2024年分别取得三体系认证证书、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质;旗下浙物云能年产2GWh储能产线顺利投产,pack及储能柜等产品成功投入市场;首个示范园区“德清线缆光储充一体化低碳园区示范项目”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公司通过打造“制造—开发—运营—服务”新能源产业链,持续为客户提供高效、低碳的能源服务,不断完善新能源业务体系。
(三)聚焦技术迭代研发,探索转型发展新路径
公司紧随新型储能、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等领域的前沿技术革新,通过搭建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体系,成功打通从实验室理论研究、中试验证,直至产业化落地应用的完整链路。2024年公司研发费用投入1.40亿元,较上一年同期同比增长14.96%。
在新型储能领域,公司基于混合储能的多能耦合智慧低碳供能示范项目稳步推进,并获得节能降碳专项2024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公司参与编制的《熔盐储罐技术要求》(T/CIET678-2024)、《熔盐储能系统技术规范》(T/CIET685-2025)等国家行业规范要求获批发布实施,逐步构建起公司在熔盐储能领域核心竞争力和影响力。
在固废处置领域,公司深入研究废旧橡胶、退役光伏组件以及热电联产固废协同处置相关技术。其中,废橡胶精准高值转化与低碳高效利用项目成功入选浙江省第三批减污降碳标杆项目和2024年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绿色化方向);《晶硅光伏组件回收及绿色资源化再利用研发中试项目》完成主要工艺批量小试验证以及设备设计和选型,相关项目入选2025年度省“尖兵”研发攻关计划;公司牵头的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大宗固体废物绿色处置技术、装备研发—基于大宗有机固废绿色处置的高效热电气联产联供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于2024年11月8日通过专家评审并完成验收。
(四)聚焦组织效能提升,助力业务可持续增长
组织效能是支撑公司业务持续增长的底层架构,公司通过强化多维管控体系,实现风险防控与管理效能双提升。
在风险防控方面,公司形成了业务风险管控和安全风险管控双支柱体系,依托体系健全、精准高效的管理模式,实现全链条闭环管理,连续3年进入浙江上市公司最佳内控30强,最新排名位列第18位;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持续完善安全生产数字化管控平台,参编的《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南》(DL/T2655-2023))正式发布实施。2024年全年公司下属所有企业安全事故0起。
在管理效能方面,公司推动跨团队资源整合与信息共享,通过组织架构优化与创新文化培育,挖掘管理生产力;聚焦市场竞争环境下的内部管理优化,激发员工潜能,并针对业务发展的不同阶段,构建多元化人才队伍,提升企业组织活力与管理效能。截至2024年底,公司高层次人才累计达111人,职称体系覆盖正高8人、高级135人、中级392人,新增国务院津贴专家1人。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煤炭流通行业
1、行业基本情况煤炭流通是处于煤炭开采与煤炭消费之间的服务业务。煤炭流通企业采购上游煤炭生产企业或贸易商的煤炭,经过配煤、仓储、运输等多个环节将煤炭销售给下游电厂、建材、造纸、冶金、化工等终端企业或其他煤炭贸易商等客户。公司专业从事煤炭流通业务75年,国内煤炭流通市场也经历了从计划经济时代的“统购统销”向市场化运作的变革和洗礼。在市场起伏变化中,公司在行业发展、格局变化、政策导向、市场信息的获取以及煤炭市场研判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助力公司发展成为现代化大型煤炭流通企业。
2024年,全球煤炭行业在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中展现出独特的韧性,而我国的煤炭市场更是经历了深刻的变化与调整,总体呈现出供需相对平衡、价格区间震荡的态势。在供应端,能源保供稳价政策有效实施,能源产供储销体系不断完善。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4年我国煤炭产量再创历史新高,规模以上工业原煤产量47.6亿吨,比上年增长1.3%,彰显了国内煤炭产业的强劲生产能力和持续稳定的发展态势。其中,山西、陕西、内蒙古、新疆等煤炭大省继续发挥中流砥柱的作用,为国家能源安全提供了坚实保障。在需求端,煤炭市场则面临较为复杂的局面,受全球经济增速放缓、局部区域地缘关系偏紧等多重因素影响,国内煤炭消费量同比增幅有所收窄,但总量仍保持在较高水平。其中,电煤消费展现出一定的韧性,非电行业对煤炭的需求则相对疲软,受房地产行业低迷以及基建行业增长放缓的影响,下游钢铁、建材行业对煤炭的需求表现羸弱。
在这种供需格局下,国内煤炭价格整体呈现出区间震荡、重心下移的走势。具体而言,动力煤市场经历了先跌后涨进而偏弱调整的过程。尽管部分时段受季节性因素、政策调整及市场预期等影响,煤炭价格出现短暂反弹或波动,但整体而言,煤炭价格保持在相对稳定的运行区间内。
2、报告期内行业政策及影响
名称 | 颁布单位和时间 | 主要内容 |
《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 国家能源局2024年3月 | 坚持把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放在首位,持续巩固“煤炭压舱兜底”的良好态势,保持煤炭产能合理裕度,增加战略储备和调节能力,强化区域协同保障,筑牢能源安全保障的根基 |
《关于建立煤炭产能储备制度的实施意见》 |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2024年4月 | 计划到2027年初步建立该制度,到2030年形成约3亿吨/年的可调度产能储备,以增强煤炭供应保障能力 |
《关于进一步加快煤矿智能化建设促进煤炭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 国家能源局2024年5月 | 要求新建煤矿按智能化标准设计建设,鼓励生产煤矿积极推进智能化改造,特别是大型和灾害严重煤矿,并探索适合本地区、本企业的智能化建设模式 |
《关于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意见》 |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2024年9月 | 以减污降碳、提高能效为主攻方向,以创新技术和管理为动力,以完善政策和标准为支撑,从构建绿色协同的开发体系、安全环保的生产体系、清洁完善的储运体系、多元高效的煤炭使用体系四个方面部署了十五项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并明确了相关保障措施,推动全面加强煤炭开发、生产、储运、使用全链条各环节清洁高效利用。 |
(二)热电联产行业
1、行业基本情况热电联产是使用煤、天然气和生物质等能源产生热量和电力的高效能源利用方式。同时,热电联产设施还可提供污泥处置、工业固废处置等资源综合利用服务,具有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是实现循环经济的重要技术手段。
在国家“双碳”战略和能源结构转型的推动下,我国热电联产行业正朝着能效提高与碳排放减少、智能化与清洁化方向发展。
2、报告期内行业政策及影响
名称 | 颁布单位和时间 | 主要内容 |
《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 |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2024年10月 | 在保障好居民冬季取暖前提下,推进热电联产机组供热范围内燃煤锅炉关停整合,因地制宜推进耦合生物质燃烧技术改造,鼓励发展大容量燃煤锅炉掺绿氨燃烧。 |
《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方案》 | 国务院办公厅2024年3月 | 因地制宜推进热电联产集中供暖,支持建筑领域地热能、生物质能、太阳能供热应用,开展火电、工业、核电等余热利用。 |
《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7年)》 |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2024年6月 | 实施低碳化改造建设的煤电机组应满足预期剩余使用寿命长、综合经济性好等基本条件,新上煤电机组须为已纳入国家规划内建设项目。优先支持采用多种煤电低碳发电技术路线耦合的改造建设项目。 |
《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 | 浙江省人民政府2024年5月 | 提出充分发挥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的供热能力,对其供热半径30公里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落后燃煤小热电机组(含自备电厂)进行关停或整合。支持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进行供热改造或异地迁建为热电联产机组。 |
(三)新能源行业
1、行业基本情况可再生能源行业装机规模不断实现新突破。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024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新增装机3.73亿千瓦,同比增长23%,占电力新增装机的86%,其中太阳能发电新增装机2.78亿千瓦。截至2024年底,全国可再生能源装机已达18.89亿千瓦(其中,太阳能发电装机8.87亿千瓦),同比增长25%,约占我国总装机的56%。随着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持续提升,行业竞争日益激烈,新能源行业格局和转型路径进一步清晰。
新型储能行业保持快速发展态势。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底,全国已建成投运新型储能项目累计装机规模达73.76GW/168GWh,约为“十三五”末的20倍,较2023年底增长超过130%。新型储能调度运用水平持续提升,发挥了促进新能源开发消纳、顶峰保供及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功效,有力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2、报告期内行业政策及影响
名称 | 颁布单位和时间 | 主要内容 |
《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 | 国家能源局2024年11月 | 支持经营主体去探索综合能源服务的模式。 |
《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 |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国家数据局2024年10月 | 着力提升可再生能源安全可靠替代能力。 |
《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 | 国务院2024年7月 | 全面系统地规划了经济的整体发展绿色低碳化,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 |
《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 |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2024年12月 | 在新能源消纳困难时段优先调度新型储能,实现日内应调尽调,减少弃风弃光,加快建立市场化容量补偿机制。 |
《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 | 国家能源局2025年1月 | 明确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与运行的全过程监测 |
《关于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的指导意见》 |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乡村振兴局2023年7月 | 支持建成安全可靠、智能开放的现代化农村电网,农村地区电力供应保障能力全面提升,全面承载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和就地消纳。 |
《光伏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4版)》 |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24年8月 | 明确光伏产业标准体系框架、设备、材料、电池组件、部件、系统应用等标准。 |
《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 |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2024年7月 | 鼓励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经营主体积极参与绿色电力交易。 |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业务为煤炭流通、热电联产和新能源业务。
(一)煤炭流通行业公司煤炭流通业务上游是煤炭生产企业或其他煤炭贸易企业,下游是电力、建材、造纸、冶金、化工等煤炭消费企业,公司经营的煤炭流通业务处于煤炭产业链中端,通过运用规模化采购优势、专业化流通经验及信息化技术保障为供应商和客户提供一体化的煤炭流通服务。公司煤炭流通业务流程如下:
公司主要销售的煤炭产品情况如下:
序号 | 产品种类 | 介绍以及用途 |
1 | 动力煤 | 用于发电厂和工业用户的燃烧过程以产生动力蒸汽和热量。与冶金用煤相比,它的发热量通常较低,而挥发分的含量较高 |
2 | 焦煤 | 变质程度较高的烟煤;单独炼焦时,生成的胶质体热稳定性好,所得的焦炭的块度大、裂纹少且强度高 |
(二)热电联产行业热电联产企业生产模式主要是通过燃烧煤炭、生物质和污泥生产出蒸汽,蒸汽推动汽轮机做功并带动发电机发电、推动汽轮空压机组做功产出压缩空气,蒸汽和压缩空气通过管网输送给用户使用。公司热电联产企业采用高效能的背压机组,实现能量梯级利用,对外销售电力、蒸汽和压缩空气,同时提供污泥、生物质等一般固废处置服务。公司在热电联产领域技术优势明显,其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和运营技术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在污泥焚烧综合利用、生物质焚烧发电等方面具有先发优势,取得大量创新成果。且公司作为集煤炭流通、热电联产和新能源业务为一体的综合性能源服务提供商,热电联产业务可与煤炭流通业务形成协同效应,确保能源供应的稳定性和成本优势,与新能源业务相互补充,共同推动公司的绿色转型。
公司热电联产业务主要产品情况如下:
序号 | 产品种类 | 介绍以及用途 |
1 | 蒸汽 | 热电厂生产的蒸汽及压缩空气直接向工业园区内的工业用户供应,供用户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
2 | 压缩空气 | |
3 | 电 | 热电厂生产电力大部分直接出售给国家电网公司,由当地国网公司供应给终端电力用户;少部分为自备发电厂电力直接供给周边相应企业 |
4 | 污泥处置 | 污泥处置的客户主要为城市污水处理厂和企业污水处理站,因环保要求这些企业污泥必须定点处置,同时公司稳定规范为其提供污泥处置服务,与其形成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 |
(三)新能源行业公司加快新能源项目投资布局,聚焦开拓园区储能、分布式光伏业务等新能源业务,夯实公司新能源业务发展主线,致力于构建以光伏和电化学储能为核心的光储充一体化产业链,涵盖综合能源服务项目的投资与运营、供应链贸易、分布式电站EPC工程、储能PACK及系统的生产制造、绿色电力交易等多元化业务,全方位打造公司新能源业务矩阵,产业转型内生动力持续增强。
序号 | 产品种类 | 介绍以及用途 |
1 | 新型储能业务 | 熔盐储能技术研发及市场推广 |
2 | 分布式能源业务 | 风光储电站投资运营一体化服务、工程EPC一站式服务、新能源设备供应链服务、分布式储能核心设备研发制造、虚拟电厂、绿色用能综合服务 |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
(一)跨产业资源整合能力公司依托强大的资源整合能力,促成煤炭流通、热电联产、新能源三大业务板块战略协同,成功从传统能源转型为清洁能源供应商,通过规模化采购、专业化流通网络及多能互补业务方式,实现了上下游资源的高效衔接与成本优化,推动产业服务升级,将供应链管理能力延伸至综合能源服务、新能源业务等领域,通过整合供应链资源造就核心竞争力。
(二)技术迭代创新能力公司高度关注产业最新发展方向,始终重视技术改进提升并持续加大科技创新投入,研究范围涵盖太阳能利用技术、储能技术、智慧电厂技术等前瞻性研究项目;与浙江工业大学、浙大嘉兴研究院共建的“清洁能源转化与利用实验室”获得浙江省科技厅“全省重点实验室”认定,旗下新嘉爱斯热电成功获批设立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为公司再添一张国家级“金名片”。
2024年,公司技术研发与创新成果丰硕,多个项目获省部级科技奖及国家级协会创新成果奖项,包括浙江省科技进步二等奖、三等奖等,公司参与编制《熔盐储能系统技术规范》、《零碳企业数据监测及核算技术规范》等团体标准7项,完善储能产业及双碳领域的标准建设。截至2024年底,公司拥有有效国家专利266项,其中发明专利37项。
(三)业务革新进化能力
公司成立至今经历了煤炭业务从计划经济时代的“统购统销”向市场化运作的变革和洗礼,园区绿色低碳发展的多能联供综合能源中心与资源综合利用中心从无到有。如今,面对能源行业
变革,公司积极投资布局新能源业务矩阵,大胆开拓、审慎实施,充分研判行业前景,结合自身资源禀赋优势,持续开展业务迭代和更新,持续点燃公司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四)风险闭环管控能力经过多年的业务开展和持续完善,公司形成了切实有效的内控管理体系,明确“长期主义”导向,不断强化抗周期能力。在组织架构层面,公司持续完善管理条线,形成业务涵盖全面、职能划分清晰、责任落实到位的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公司整体协作效应,持续提升公司内部管理效能,连续3年入选浙江上市公司最佳内控30强;在业务管控方面,公司在业务链条关键节点进行分类、分层、分级管理,实现事前预警防控、事中动态控制、事后规范总结的全方位风控覆盖,为自身及产业伙伴的稳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44,709,303,304.70 | 44,326,963,143.31 | 0.86 |
营业成本 | 42,831,392,983.33 | 42,019,473,318.65 | 1.93 |
销售费用 | 150,343,205.35 | 170,530,929.43 | -11.84 |
管理费用 | 213,914,701.04 | 182,740,024.33 | 17.06 |
财务费用 | 29,960,002.97 | 31,135,370.42 | -3.78 |
研发费用 | 139,657,623.13 | 121,483,879.05 | 14.9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2,233,135.26 | 1,016,419,973.87 | -137.6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5,590,885.08 | -516,409,661.53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3,311,030.38 | -438,695,298.72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82亿元,其中因煤炭销售量增长增加收入30.36亿元,因煤炭价格下跌减少收入26.97亿元,因热电联产、新能源及其他业务收入变动增加0.43亿元。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成本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93%,主要系煤炭销售量增加,销售收入增加使得对应成本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39,865.31万元,主要系销售商品、采购货物的经营性现金净流出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45,081.88万元,主要系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96,200.63万元,主要系银行融资现金净流入增加所致。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不适用
2.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不适用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煤炭流通行业 | 41,486,667,813.85 | 40,411,861,810.59 | 2.59 | 0.95 | 2.11 | 减少1.11个百分点 |
热电联产行业 | 3,134,506,256.63 | 2,361,031,666.73 | 24.68 | 0.29 | -0.43 | 增加0.55个百分点 |
新能源行业 | 56,409,613.30 | 38,846,483.65 | 31.13 | -7.30 | -28.01 | 增加19.81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煤炭 | 41,486,667,813.85 | 40,411,861,810.59 | 2.59 | 0.95 | 2.11 | 减少1.11个百分点 |
供热 | 2,033,591,622.60 | 1,524,834,996.05 | 25.02 | -4.61 | -4.88 | 增加0.22个百分点 |
供电 | 758,210,553.45 | 575,212,856.41 | 24.14 | 15.69 | 14.28 | 增加0.94个百分点 |
压缩空气 | 193,641,356.17 | 146,165,710.64 | 24.52 | 0.11 | -3.01 | 增加2.43个百分点 |
污泥处置 | 149,062,724.41 | 114,818,103.63 | 22.97 | 3.01 | 0.69 | 增加1.77个百分点 |
EPC工程 | 35,879,845.82 | 26,610,823.78 | 25.83 | |||
光伏及储能类设备 | 10,871,826.83 | 9,870,641.72 | 9.21 | -82.09 | -81.69 | 减少1.98个百分点 |
电力收入(光伏、储能等) | 9,657,940.65 | 2,365,018.15 | 75.51 | 6,716.90 | 4,748.38 | 增加9.49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华东地区 | 23,594,200,634.96 | 22,601,641,365.83 | 4.21 | -4.26 | -2.91 | 减少1.33个百分点 |
华北地区 | 9,688,162,083.96 | 9,297,959,960.76 | 4.03 | 13.11 | 13.69 | 减少0.49个百分点 |
华南地区 | 5,767,992,395.91 | 5,543,440,732.58 | 3.89 | -1.70 | -1.63 | 减少0.07个百分点 |
其他 | 5,627,228,568.95 | 5,368,697,901.80 | 4.59 | 8.07 | 9.32 | 减少1.10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煤炭流通贸易 | 41,486,667,813.85 | 40,411,861,810.59 | 2.59 | 0.95 | 2.11 | 减少1.11个百分点 |
热电联产销售 | 3,134,506,256.63 | 2,361,031,666.73 | 24.68 | 0.29 | -0.43 | 增加0.55个百分点 |
新能源项目 | 56,409,613.30 | 38,846,483.65 | 31.13 | -7.30 | -28.01 | 增加19.81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新能源行业毛利率增长主要系新能源板块业务构成发生变化,EPC工程及电力收入(光伏、储能等)业务占比提升,而上述业务毛利率较高。EPC工程和电力收入(光伏、储能等)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主要系新能源板块业务拓展所致。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煤炭 | 万吨 | 5,958.37 | 527.70 | 7.39 | 29.92 | ||
蒸汽 | 万吨 | 1,632.14 | 863.38 | 7.73 | 3.41 | ||
电力(热电联产) | 万千瓦时 | 191,694.90 | 151,934.05 | 14.02 | 15.11 | ||
压缩空气 | 万m? | 294,636.00 | 294,636.00 | 6.00 | 6.00 | ||
污泥处置量 | 万吨 | 77.42 | 3.27 | ||||
储能类设备 | 兆瓦时 | 65.16 | 64.52 | 0.64 | 105.48 | ||
电力(光伏) | 万千瓦时 | 1,780.75 | 1,780.75 | 5,983.87 | 5,983.87 |
产销量情况说明储能类设备、电力(光伏)销售量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主要系新能源板块业务拓展所致。
(3).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煤炭流通行业 | 原材料 | 38,293,535,517.91 | 89.45 | 38,661,078,233.09 | 92.04 | -0.95 | |
煤炭流通行业 | 物流运输与港杂 | 1,981,710,116.32 | 4.63 | 833,211,339.54 | 1.98 | 137.84 | |
煤炭流通行业 | 其他 | 136,616,176.36 | 0.32 | 83,223,897.03 | 0.2 | 64.15 | |
热电联产行业 | 材料成本 | 1,642,635,121.97 | 3.84 | 1,722,951,601.46 | 4.1 | -4.66 | |
热电联产行业 | 职工薪酬 | 102,679,313.41 | 0.24 | 103,497,019.19 | 0.25 | -0.79 | |
热电联产行业 | 制造费用 | 615,717,231.35 | 1.44 | 544,687,115.33 | 1.3 | 13.04 | |
新能源行业 | 原材料 | 35,769,900.36 | 0.08 | 53,912,270.31 | 0.13 | -33.65 | |
新能源行业 | 制造费用 | 3,076,583.29 | 0.01 | 48,779.52 | 0 | 6,207.12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煤炭流通 | 原材料 | 38,293,535,517.91 | 89.45 | 38,661,078,233.09 | 92.04 | -0.95 | |
煤炭流通 | 物流运输与港杂 | 1,981,710,116.32 | 4.63 | 833,211,339.54 | 1.98 | 137.84 | |
煤炭流通 | 其他 | 136,616,176.36 | 0.32 | 83,223,897.03 | 0.20 | 64.15 | |
热电联产产品 | 材料成本 | 1,642,635,121.97 | 3.84 | 1,722,951,601.46 | 4.10 | -4.66 |
热电联产产品 | 职工薪酬 | 102,679,313.41 | 0.24 | 103,497,019.19 | 0.25 | -0.79 |
热电联产产品 | 制造费用 | 615,717,231.35 | 1.44 | 544,687,115.33 | 1.30 | 13.04 |
新能源行业 | 光伏及储能类设备 | 9,870,641.72 | 0.02 | 37,748,113.14 | 0.09 | -73.85 |
新能源行业 | 电力(光伏、储能等) | 2,365,018.15 | 0.01 | 16,164,157.17 | 0.04 | -85.37 |
新能源行业 | EPC工程 | 26,610,823.78 | 0.06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新能源行业成本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新能源板块业务构成发生变化,EPC及电力收入(光伏、储能等)占比提升,上述业务毛利率较高,故新能源业务成本下降。
(5).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不适用
(6).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047,027.97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23.43%;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601,720.5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14.70%;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3.费用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节“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之说明。
4.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139,657,623.13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
研发投入合计 | 139,657,623.13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0.31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346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23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4 |
硕士研究生 | 23 |
本科 | 196 |
专科 | 123 |
高中及以下 | 0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71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140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78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56 |
60岁及以上 | 1 |
(3).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5.现金流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节“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之说明。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7,199,838.30 | 0.15 | 2,535,390.00 | 0.02 | 578.39 | 交易性金融资产本年末较上年末增加578.39%,主要系衍生金融资产增加所致。 |
应收账款 | 1,264,461,957.70 | 10.80 | 890,306,804.45 | 8.57 | 42.03 | 应收账款本年末较上年末增加42.03%,主要系应收货款增加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366,432,309.77 | 3.13 | 270,906,761.31 | 2.61 | 35.26 | 应收款项融资本年末较上年末增加35.26%,该项目为银行承兑汇票,主要系结算方式变化所致。 |
预付款项 | 993,408,432.27 | 8.48 | 410,701,305.58 | 3.95 | 141.88 | 预付款项本年末较上年末增加141.88%,主要系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119,548,649.88 | 1.02 | 59,655,016.52 | 0.57 | 100.40 | 其他应收款本年末较上年末增加100.40%,主要系押金、保证金及备用金等增加所致。 |
在建工程 | 88,437,788.56 | 0.76 | 260,207,834.98 | 2.51 | -66.01 | 在建工程本年末较上年末减少66.01%,主要系热电板块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所致。 |
长期待摊费用 | 8,164,132.83 | 0.07 | 15,431,784.15 | 0.15 | -47.10 | 长期待摊费用本年末较上年末减少47.10%,主要系排污费正常摊销。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04,595,563.00 | 0.89 | 79,648,312.35 | 0.77 | 31.32 | 其他非流动资产本年末较上年末增加31.32%,主要系预付工程及设备款增加所致。 |
短期借款 | 1,255,194,368.71 | 10.72 | 562,872,151.42 | 5.42 | 123.00 | 短期借款本年末较上年末增加123.00%,主要系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3,638,416.58 | 0.04 | -100.00 | 交易性金融负债本年末较上年末减少363.84万元,主要系期末衍生金融负债减少所致。 | |
应付票据 | 20,000,000.00 | 0.17 | 5,300,000.00 | 0.05 | 277.36 | 应付票据本年末较上年末增加277.36%,主要系融资方式改变所致。 |
应交税费 | 120,915,321.11 | 1.03 | 91,386,196.50 | 0.88 | 32.31 | 应交税费本年末较上年末增加32.31%,主要系期末已计提尚未缴纳的税费增加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7,492,168.33 | 0.15 | - | 不适用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本年末较上年末增加1,749.22万元,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 |
长期借款 | 321,560,000.00 | 2.75 | - | 不适用 | 长期借款本年末较上年末增加32,156.00万元,主要系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 |
预计负债 | 19,572,850.76 | 0.17 | 8,642,316.96 | 0.08 | 126.48 | 预计负债本年末较上年末增加126.48%,主要系未来可能发生的赔偿支出增加所致。 |
其他说明:
无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规模其中:境外资产267,005,031.48(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28%。
(2).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余额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3,067,578.43 | 作为期货保证金、履约保函保证金等的货币资金无法随时支付 |
应收款项融资 | 196,130,108.74 | 银行承兑汇票用于质押,无法用于背书转让或贴现 |
固定资产 | 311,284,396.69 | 银行债务尚未结清,抵押尚未解除 |
无形资产 | 31,687,984.71 | 银行债务尚未结清,抵押尚未解除 |
投资性房地产 | 75,216,500.00 | 银行债务尚未结清,抵押尚未解除 |
合计 | 627,386,568.57 |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年度报告第三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
(五)投资状况分析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本期对外投资支出1,000万元,系物产环能投资浙物杭能(浙江)能源有限公司。本期新增合并范围内投资支出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九、合并范围的变更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衍生品投资类型 | 初始投资金额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报告期内购入金额 | 报告期内售出金额 | 期末账面价值 | 期末账面价值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比例(%) |
商品期货期权合约 | 3,508.99 | 3,508.99 | -11.30 | 37,617.68 | 40,418.40 | 696.97 | 0.13 | |
外汇合约 | -363.84 | 1,567.84 | 265.34 | 1,469.34 | 0.27 | |||
合计 | 3,508.99 | 3,145.15 | 1,556.54 | 37,883.02 | 40,418.40 | 2,166.31 | 0.39 | |
报告期内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政策、会计核算具体原则,以及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无重大变化 | |||||||
报告期实际损益情况的说明 | 公司商品及外汇套保方案在投资收益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两个报表项目中合计反映的金额为10,634.16万元。 | |||||||
套期保值效果的说明 |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是在遵守国家政策法规的前提下,不以投机为目的,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规避外汇市场风险。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有效规避煤炭产业链相关商品价格大幅波动,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保障公司财务安全性和主营业务盈利能力。 | |||||||
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 |||||||
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一)汇率及利率市场波动风险在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预计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或利率成本后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风险应对措施: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汇率风险中性原则,聚焦降低风险敞口、降低波动性、锁定成本和收益,不盲目追求增值和正收益,不以主观的市场判断代替制度化的汇率风险管理。公司已进行常态化的多情形压力测试的方式,即在市场价格波动的5-7种情形下,监控被套保对象和外汇衍生品的合并估值变化(并非单纯只看衍生品浮动盈亏)。当市场汇率或利率发生剧烈波动时,相关职能部门将及时进行分析,并将存量业务的浮动盈亏情况等信息和对应处置方案及时上报分管领导、总经理等公司管理层。(二)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风险应对措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已制定了 |
(四)法律风险指在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中,由于相关行为(如签订的合同、交易的对象、税收的处理等)与相应的法规发生冲突致使无法获得当初所期待的经济效果甚至蒙受损失的风险。风险应对措施:公司将审慎审查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 |
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内市场价格或产品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分析应披露具体使用的方法及相关假设与参数的设定 | 根据商业银行的期末估值通知书、期货公司的期货月报显示的公允价值作为确定依据。 |
涉诉情况(如适用) | 不适用 |
衍生品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 2024年4月19日 |
衍生品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 2024年5月10日 |
(2)报告期内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4.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控股/参股公司 | 持股比例 | 总资产 | 营业总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新嘉爱斯 | 70.00% | 1,629,426,341.87 | 1,322,815,537.41 | 320,409,822.95 | 273,356,764.38 |
桐乡泰爱斯 | 66.00% | 934,963,813.81 | 738,754,723.73 | 189,729,967.01 | 163,717,584.72 |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不适用
1、煤炭流通行业煤炭行业在我国能源结构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煤炭作为我国能源安全的“压舱石”和“稳定器”,其地位依然稳固。尽管新能源发展迅速,但考虑到我国“富煤缺油少气”的资源禀赋特点以及当前的技术水平,短期内新能源尚无法完全满足全国范围内的能源需求。特别是在极端天气或用电高峰时期,煤炭能够提供可靠的能源保障,确保经济社会运行平稳。随着政策对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支持力度加大,煤炭行业将继续发挥兜底保障作用。优质产能释放和区域布局优化将确保行业供需关系趋于平衡。从市场需求角度来看,虽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推进,但绝对消费量预计仍将维持在一个较高水平,特别是在化工、建材等领域对煤炭的需求持续存在。此外,随着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提速,新疆等主产区的煤炭外运能力不断增强,为全国范围内优化资源配置提供了可能,煤炭行业依然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煤炭清洁利用开辟新的行业增长点。煤炭行业将加速推进清洁高效利用技术的研发与应用,进一步减少碳排放并提升资源利用率。随着政策的支持和技术的进步,煤炭企业正在逐步实现从传统粗放型向现代化、智能化转型,这不仅有助于改善环境质量,还能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例如,通过建设智能矿山、推广绿色开采技术和加强废弃物综合利用等方式,煤炭行业正朝着更加环保和可持续的方向迈进。这种转变不仅符合国家“双碳”目标的要求,也为行业发展开辟了新的增长点。
2、热电联产行业
热电联产行业将继续在我国能源结构优化和节能减排中发挥重要作用。随着国家政策的持续支持和技术进步,热电联产凭借其节能环保、绿色高效的属性,不仅能够显著提高燃料利用率,减少能源浪费,还能有效降低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排放量。在“双碳”目标的引领下,热电联产作为全球公认的节约能源、改善环境的重要措施,将进一步促进我国能源利用效率的提升,助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同时,热电联产通过回收和利用废热,减少了对传统化石燃料的需求,为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做出了积极贡献。
热电联产技术在工业应用中拥有巨大潜力。热电联产为工业领域提供了稳定且经济的能源解决方案,不仅能满足生产过程中的能源需求,还可以提供高效的电力和热力供应,从而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提高竞争力;另外,热电联产还能够根据用户的具体需求灵活调整供热和供电比例,确保能源供应的高效性和可靠性,这对于推动工业园区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电力行业绿色转型推动热电联产技术革新。电力行业加速向绿色高效转型对热电联产带来了深远的影响,这种影响体现在政策导向、技术革新以及市场环境等多个方面。随着国家对于“双碳”目标的坚定推进,电力行业的绿色低碳化已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为了满足新型电力系统的要求,热电联产机组必须实现更高的灵活性与智能化水平。这意味着现有的热电机组需要通过技术改造来增强其调节能力和响应速度,提高整个系统的稳定性与效率,这一趋势不仅促使传统燃煤电厂进行灵活性改造以适应新能源接入的需求,还推动了热电联产技术向着更加清洁、高效的方向发展。
3、新能源行业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将持续增加。2025年新能源行业正处于快速转型的关键阶段,随着新能源技术的不断进步,风电与光伏行业的竞争力和增长动力依然强劲,生物质能、水力发电等也将展现出良好的态势。国家能源局印发的《2025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新增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达到2亿千瓦以上的目标,并强调了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提高到60%左右的重要性。这一政策导向不仅设定了具体的发展目标,还为新能源行业提供了清晰的方向指引,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同时,《2025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中提到的研究建立能源行业碳排放核算机制以及创新新能源价格机制和消纳方式等措施,将进一步促进新能源由保障性收购向市场化消纳转变,从而提升新能源在电力市场中的竞争力。
分布式光伏逐步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国家能源局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底,分布式光伏发电累计装机达3.7亿千瓦,占全部光伏发电装机的42%,分布式光伏发电已经成为能源转型的重要力量。2025年国家能源局修订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提出了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具体措施,包括优化项目备案流程、加强电网接入服务等,为行业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标志着分布式光伏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储能行业在2025年的政策影响下迎来新的发展机遇。随着电力市场改革的深入,储能系统的商业模式将更加多样化,包括峰谷电价差套利、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参与等方式,都将提高储能项目的经济效益。此外,《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等政策的出台,将进一步促进储能产业的技术创新和规模化发展,确保储能系统能够在新能源消纳、电网稳定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为其实现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不适用
公司以“成为绿色高效的环保能源综合服务引领者”为战略愿景,牢牢把握“环保、能源”两大主题,优化“能源贸易+能源实业”双轮驱动模式,抓住“碳达峰、碳中和”带来的发展机遇,把握传统能源升级与新兴能源开发并行、资源驱动与创新驱动并举、产业运营与资本运作并举的发展方针,不断优化产业结构,激发经营活力,打造物产环能绿色高效发展新格局。
1、能源贸易:打造煤炭智慧供应链平台
公司以煤炭流通为基石,构建“集购分销+定制化业务+物流集成”一体化服务模式,上游链接国家能源集团、中煤能源等大型煤企,下游覆盖电力、化工、建材等终端用户,布局形成高效供应链网络,与产业伙伴构建协同共赢体系,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推动大宗商品贸易从单纯交易向综合服务升级。
2、热电联产:打造低碳园区综合能源服务平台
依托热电联产现有区位优势,拓展固废处置、生物质发电等循环经济业务,推动“热电+固废”耦合模式,进一步延伸多能协同服务,打造区域多能联供标杆企业;积极拓展外部市场,寻找新
的发展机会,通过与外部企业、机构等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开发热电项目或实施技术输出,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
3、新能源:打造综合能碳一体化服务平台聚焦熔盐储能、废旧轮胎裂解、新能源业务等方向,推进“投-产-运-供-研”五位一体平台建设,构建综合能碳一体化服务体系,打造“第二增长曲线”,为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提供动能;紧抓新能源一体化时代的发展机遇,凭借现有能源贸易渠道优势与能源实业资源优势,在光储充一体化的基础上深度整合内部资源,进一步发展成为综合能碳一体化服务商。
(三)经营计划
√适用□不适用2025年是公司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的一年,公司将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坚持战略引领、深化创业创新,把握行业发展的新动向,以奋斗者姿态再出发。
1、深化供应链布局,推动煤炭贸易产业化进一步拓展资源业务渠道,深化煤炭供应链全链协同,推动煤炭贸易产业化。通过锁定新疆、内蒙古等资源富集区优质煤矿资源,构建“集购分销+定制化业务+物流集成”一体化模式,与下游电力、化工企业建立长期战略合作,提供定制化配煤方案满足差异化需求;立足国内及海外区域平台,扩张业务覆盖范围;加强外部企业的战略合作,与上下游企业、物流企业等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形成产业链上下游的协同效应,共享资源、技术和市场信息,进一步提高供应链抗风险能力与综合竞争力。
2、持续精细化管理,深挖综合能源服务潜能深入推进精细化管理,从生产、运营、财务等核心环节制定关键指标,通过数字化系统实现指标监控与预警,对标行业先进管理机制,聚焦成本压降、效率提升等核心指标,动态优化管理策略;突破地域限制,加速市场与技术外拓,进一步拓展服务半径;开展生态化合作与资源整合,
加强与外部企业、机构合作,不断提升技术创新及产业化能力。
3、抢抓发展机遇,扩大新能源产业规模积极寻求与新能源行业头部企业的合作机会,发挥公司内部业务协同效应,进一步开拓新能源业务;持续强化新能源技术研发,补充专业技术力量,环能研究院与重点实验室、企业研发中心等共同推动关键技术的研发,为新能源产业的未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形成集“技术研发—装备智造—系统集成—资产运营”于一体的生态型能源服务体系,着力打造“综合能碳一体化服务商”。
4、强化科研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输出坚持创新驱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提升核心竞争力。公司将通过技术创新及商业模式创新,按照“打造研发体系-共建联合平台-开展合作开发-建设示范项目-推动产业升级”的创新发展路径,打好“模式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组合拳,推动公司主业转型升级和新产业培育孵化,打造高能级研发平台,推动各类创新要素聚集,着力构建“企业主体+平台赋能”一体贯通的创新网络。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1、能源行情波动风险公司煤炭流通和热电联产业务经营状况受到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为有效发挥煤炭在能源结构中“压舱石”、“稳定器”的作用,国家颁布了能源保供稳价政策,能源产供储销体系不断完善。但是煤炭行情受到宏观经济政策、产业结构、供需关系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电力、热力市场需求受宏观经济形势、下游行业波动等因素影响较大,可能出现市场需求不足、价格波动等情况,影响企业收益。
应对措施: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宏观调控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的研究,及时关注各项业务风险并研究相关策略。一方面积极主动跟进市场动态变化情况,通过进销对接模式降低库存风险,抵御外部市场冲击,努力降低行情变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另一方面推进业务模式优化,充分发
挥“能源贸易+能源实业”产业协同作用,从战略布局、业务流程和运营管理全面强化精细化管理,通过管理提升和技术升级,提高公司经营水平和综合能源服务效益,提高风险抵御能力。
2、新业务开拓风险公司深入推进转型升级,加快新能源项目投资布局,聚焦开拓园区储能、分布式光伏业务等新能源业务。近几年,在国家政策以及科研技术的助推下,新能源行业提速发展,各个赛道热度持续攀升。公司在新业务开拓过程中面临能源政策调整、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管理整合等问题也会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业务发展。
应对措施:公司将加强行业和市场调研,了解市场需求和行业规则;拓宽项目开发渠道,丰富项目资源储备;强化风险评估,制定完善详细的实施方案和备选策略;深入推进科技创新,加强技术研发,提升核心竞争力;储备相关行业专业人才,打造高效专业的业务团队。
3、管理经营风险
在外部环境快速变化的情况下,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转型升级逐步开展,对公司战略安排、经营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虽然公司已经持续强化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但仍有可能无法精准把握市场动态和发展机遇,存在一定的经营管理风险。
应对措施:根据市场变化及发展情况,公司切实做好市场和行业的研究分析工作,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方法;严格按照治理规范强化企业内部控制,提升管理水平,使企业能够在多变的市场中稳健运营。
(五)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强化信息披露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运营透明度,从形式和实质上全面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目前,公司治理实际状况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一)股东大会运行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的召开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执行,规范实施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议事程序。股东大会均由董事会召集召开,由律师出席并见证。
(二)董事会运行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公司已建立“外大于内”的董事会运行机制,公司本级及下属子公司董事会成员结构均为外部董事占多数,本级共有独立董事4人,其中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下设审计、提名、战略、薪酬与考核、投资者关系管理五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均有其相应的议事规则,其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全体董事均能认真履行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义务,并在公司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监事会运行公司监事会成员共5人,其中2名为职工监事,公司监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监事能够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对公司重大事项、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公司控股股东行为合法规范,不存在控股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和资产的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严格分离,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五)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报告期内,公司认真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制度》,对定期报告和其他重大事项披露前的未公开信息,严格控制知情人范围,并对涉及内幕信息的相关人员情况进行登记备案。报告期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六)信息披露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渠道,切实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有效防止选择性信息披露和内幕交易的情形发生,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公开、公正,积极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投资者关系及利益相关者报告期内,公司注重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机构投资者实地调研活动、电话、邮件及上证e互动平台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保持沟通,解答投资者关心的信息与问题。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员工、客户、供应商、投资者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各方利益间的平衡,积极合作,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1月4日 | www.sse.com.cn | 2024年1月5日 | 1、《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2、《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3、《关于202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4月3日 | www.sse.com.cn | 2024年4月4日 |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年5月9日 | www.sse.com.cn | 2024年5月10日 | 1、《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4、《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5、《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6、《关于2024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7、《关于预计2024年度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8、《关于与物产中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9、《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10、《关于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11、《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12、《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10月14日 | www.sse.com.cn | 2024年10月15日 | 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2024年,公司共召开3次临时股东大会、1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7项议案,无未通过议案。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陈明晖 | 董事长 | 男 | 55 | 2023-8-7 | 2026-11-8 | 0 | 0 | 0 | 不适用 | 395.85 | 否 |
黎曦 | 副董事长 | 男 | 56 | 2023-8-24 | 2026-11-8 | 0 | 0 | 0 | 不适用 | 228.51 | 否 |
总经理 | 2023-8-7 | 2026-11-8 | |||||||||
王晓光 | 副董事长 | 男 | 59 | 2017-7-19 | 2026-11-8 | 0 | 0 | 0 | 不适用 | 319.46 | 否 |
叶光明 | 董事 | 男 | 49 | 2023-11-9 | 2026-11-8 | 0 | 0 | 0 | 不适用 | 0 | 是 |
蔡舒 | 董事 | 女 | 42 | 2023-11-9 | 2026-11-8 | 0 | 0 | 0 | 不适用 | 0 | 是 |
黄峥 | 董事 | 男 | 47 | 2025-3-24 | 2026-11-8 | 0 | 0 | 0 | 不适用 | 0 | 否 |
伍星昱 | 职工董事 | 女 | 39 | 2024-04-7 | 2026-11-8 | 0 | 0 | 0 | 不适用 | 85.87 | 否 |
杜欢政 | 独立董事 | 男 | 63 | 2020-8-21 | 2026-8-20 | 0 | 0 | 0 | 不适用 | 10.00 | 否 |
金雪军 | 独立董事 | 男 | 67 | 2020-8-21 | 2026-8-20 | 0 | 0 | 0 | 不适用 | 10.00 | 否 |
周劲松 | 独立董事 | 男 | 55 | 2020-8-21 | 2026-8-20 | 0 | 0 | 0 | 不适用 | 10.00 | 否 |
邓川 | 独立董事 | 男 | 52 | 2023-11-9 | 2026-11-8 | 0 | 0 | 0 | 不适用 | 10.00 | 否 |
毛荣标 | 监事会主席 | 男 | 60 | 2023-8-24 | 2026-11-8 | 0 | 0 | 0 | 不适用 | 378.01 | 否 |
王建荣 | 监事 | 男 | 49 | 2022-5-16 | 2026-11-8 | 0 | 0 | 0 | 不适用 | 0 | 是 |
徐宝良 | 监事 | 男 | 50 | 2023-8-24 | 2026-11-8 | 0 | 0 | 0 | 不适用 | 0 | 否 |
蔡元栋 | 职工监事 | 男 | 43 | 2020-7-30 | 2026-11-8 | 0 | 0 | 0 | 不适用 | 95.06 | 否 |
金成 | 职工监事 | 男 | 46 | 2014-8-20 | 2026-11-8 | 0 | 0 | 0 | 不适用 | 88.78 | 否 |
李辉 | 副总经理 | 男 | 54 | 2023-8-7 | 2026-11-8 | 0 | 0 | 0 | 不适用 | 112.81 | 否 |
总法律顾问 | 2024-3-18 | 2026-11-8 | |||||||||
林开杰 | 副总经理 | 男 | 38 | 2020-7-2 | 2026-11-8 | 0 | 0 | 0 | 不适用 | 336.68 | 否 |
林小波 | 副总经理 | 男 | 43 | 2021-4-2 | 2026-11-8 | 0 | 0 | 0 | 不适用 | 336.84 | 否 |
常务副总经理 | 2024-4-17 | ||||||||||
朱方超 | 副总经理 | 男 | 39 | 2023-8-7 | 2026-11-8 | 0 | 0 | 0 | 不适用 | 214.65 | 否 |
王竹青 | 副总经理 | 男 | 51 | 2023-8-7 | 2026-11-8 | 0 | 0 | 0 | 不适用 | 251.68 | 否 |
董事会秘书 | 2023-11-9 | ||||||||||
张健 | 财务总监 | 男 | 44 | 2023-11-9 | 2026-11-8 | 0 | 0 | 0 | 不适用 | 94.75 | 否 |
马蕴春(离任) | 董事 | 男 | 57 | 2022-5-16 | 2026-11-8 | 0 | 0 | 0 | 不适用 | 0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 | 2,978.96 | / |
持股情况说明: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董事长陈明晖先生通过杭州持瑞间接持有公司1,593,892股,占比0.29%;副董事长王晓光先生通过杭州持瑞间接持有公司1,200,000股,占比0.22%;监事长毛荣标先生通过杭州持泰间接持有公司2,650,724股,占比0.48%;公司副总经理林开杰先生通过杭州持瑞间接持有公司1,000,000股,占比0.18%;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林小波先生通过杭州持泰间接持有公司1,459,878股占比0.26%;公司副总经理朱方超先生通过杭州持瑞间接持有公司1,000,000股,占比0.18%;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竹青先生通过杭州持瑞间接持有公司1,000,000股,占比0.18%;
职工监事蔡元栋先生通过杭州持瑞间接持有公司561,817股,占比0.10%;财务总监张健先生通过杭州持瑞间接持有公司656,385股,占比0.11%;职工监事金成先生通过杭州持泰、杭州持瑞合计间接持有718,379股,占比0.13%;公司职工董事伍星昱通过杭州持瑞间接持有公司1,000,000股,占比0.18%。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陈明晖 | 历任物产金属(及前身)财务部经理助理、副经理、所属宾馆总经理、炉料部副经理、运营管理部总监,物产集团流通部部长,公司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2023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
黎曦 | 历任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监,物产中大集团人力资源部部长,物产中大元通汽车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工会主席,2023年8月至今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
王晓光 | 历任浙江省委高校工委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浙江省委组织部主任科员、副调研员,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工会主席,浙江中大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工会主席,2023年7月至今担任物产环能纪委书记。 |
叶光明 | 历任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副支队长,浙江省教育厅宣教处副主任科员、校园安全管理处主任科员,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业部、安全生产部副总经理、供应链二部副总经理,现任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链二部总经理、物产中大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
蔡舒 | 历任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助理,现任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2023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
黄峥 | 2018年11月至2021年9月任河北港口集团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10月至2021年9月任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西港产业园分公司副经理;2020年4月至2021年9月任秦皇岛海景酒店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7月至2024年12月在冀港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和冀港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先后任董事、总经理、党支部书记;2024年12月至今,任河北港口集团(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党支部书记,冀港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冀港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支部书记、董事长。2025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
伍星昱 | 历任物产环能财务部员工、矿产贸易部总经理、运营管理部总经理、运营总监,2022年4月至今担任运营总监、运营管理中心总经理。2024 |
年4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 |
杜欢政 | 历任浙江冶金专科学校系主任、教授、副校长,2014年至今在同济大学担任教授、博士生导师,2020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金雪军 | 1984年12月至今于浙江大学任教,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系主任、副院长,现任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执行院长,2020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周劲松 | 1996年12月至今历任浙江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为浙江大学教授、常务副所长。2016年5月至2025年4月在浙江大学能源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2020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邓川 | 曾任浙江财经大学专业教师、会计学院副院长、会计学院院长、人事处处长,2021年至今任浙江财经大学人事处处长,2023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毛荣标 | 历任公司(及物产燃料)煤炭经营部副经理、煤炭配供部经理、浙江省煤炭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2017年7月至2023年11月任公司董事,2023年8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
王建荣 | 曾任浙江中大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中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助理兼会计部经理,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副主任,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现任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副主席、职工监事。2022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 |
徐宝良 | 历任唐山市曹妃甸投资有限公司财务会计、财务审计部部长,唐山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副部长、计划财务部副部长,曹妃甸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财务部副部长。现任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副部长。2023年1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
金成 | 历任公司监察审计部经理助理,审计风控部副经理,综合监督部、审计风控部、法务部总经理、监事会办公室主任,2025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新能源事业部资深经理。2014年8月至今任公司职工监事。 |
蔡元栋 | 曾任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团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宣传部宣传干事,党办\院办\外事办党务秘书、主任助理,后勤服务中心副主任,历任公司党群部、纪检监察室、工会办公室副主任,党群部、纪检室、工会办公室主任,纪委委员。2023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工会副主席,2023年11月至今任公司纪委副书记,2023年10月至今任公司人力资源总监,党委办公室、纪检室、工会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部 |
总经理,党群部部长。2020年7月至今任公司职工监事。 | |
李辉 | 历任物产中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进口贸易二部副经理、矿产经营部总经理、钢铁原料部总经理兼国际钢铁产业事业部长助理,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董事。2023年8月至今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24年3月至今任公司总法律顾问。 |
林开杰 | 历任物产环能销售一部副经理、销售一部经理、事业三部销售总监、公司总经理助理,2020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
林小波 | 历任公司(及物产燃料)煤炭经营部经理助理、煤炭经营部副经理、煤炭经营部经理、贸易事业一部副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24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党委委员、常务副总经理。 |
朱方超 | 历任公司调度中心、资源采购部业务员,集购一部经理助理,党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23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
王竹青 | 曾任绍兴县物资局会计,萧山市南阳卫生医药经营部财务主管,浙江苏宁电器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浙江拓峰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主管,浙江金恒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海亮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经理,历任公司财务部总经理、财务负责人,2020年8月至2023年11月任公司财务总监,2023年8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
张健 | 曾任广东美芝制冷设备有限公司财务部成本管理担当、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高级财务管理专员、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区域财务经理,历任公司财务部员工、副经理、经理、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2023年11月起任公司财务总监。 |
马蕴春(离任) | 曾任河北港口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支部副书记,河北港口集团上海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总经理,兼任河北港口集团资本运营部副部长。2019年任河北港口集团(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支部副书记,河北港口集团上海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0年10月至今任河北港口集团(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党支部书记。2022年5月至2025年3月任公司董事。 |
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叶光明 |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供应链二部总经理 | 2021年3月 | / |
蔡舒 |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 | 2020年10月 | / |
黄峥 | 河北港口集团(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党支部书记 | 2024年11月 | / |
马蕴春(离任) | 河北港口集团(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党支部书记 | 2020年10月 | 2024年11月 |
王建荣 |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会办公室主任 | 2021年3月 | / |
监事会副主席 | 2022年5月 | /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王晓光 | 杭州环投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18年9月 | / |
叶光明 | 物产中大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10月 | 至今 |
蔡舒 | 物产中大金石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8月 | / |
马蕴春 | 远海明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12月 | /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 | 监事 | 2017年5月 | 2027年1月 |
司 | ||||
河北融投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2021年7月 | / | |
伍星昱 | 同塔物产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2022年3月 | 2024年12月 |
杜欢政 | 同济大学 | 教授、博士生导师 | 2014年7月 | / |
浙江特力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8月 | / | |
北控城市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12月 | / | |
金雪军 |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18年6月 | 2024年7月 |
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5年12月 | / | |
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8年11月 | / | |
大地期货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1年5月 | / | |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0年10月 | / |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6月 | / | |
浙江大学 | 教授、博士生导师 | 1998年9月 | / | |
周劲松 | 浙江大学能源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6年5月 | 2025年4月 |
浙江大学 | 教授 | 2002年12月 | / |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12月 | / | |
邓川 | 浙江财经大学 | 人事处处长、专业教师 | 2021年1月 | / |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8年7月 | 2024年7月 | |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 | 独立董事 | 2018年12月 | 2024年12月 |
司 | ||||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4年10月 | / | |
王建荣 | 物产中大(浙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年3月 | / |
徐宝良 | 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 审计部副部长 | 2024年6月 | / |
金成 | 杭州环投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年4月 | / |
林开杰 | 山煤物产环保能源(浙江)有限公司 | 董事、经理 | 2023年8月 |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提交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在充分体现短期和长期激励相结合,个人和团队利益相平衡的设计要求;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制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 |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应付报酬情况详见本节 |
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2,978.96万元 |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林小波 | 常务副总经理 | 聘任 | 工作岗位调整 |
李辉 | 总法律顾问 | 聘任 | 工作岗位调整 |
伍星昱 | 职工董事 | 选举 | 工作岗位调整 |
马蕴春 | 董事 | 离任 | 工作岗位调整 |
黄峥 | 董事 | 选举 | 工作岗位调整 |
1.2024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李辉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同意聘任李辉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上述聘任生效后,李辉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总法律顾问。
2.2024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四次职工代表大会,经职工民主选举,选举伍星昱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3.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调整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之建议,董事会一致同意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林小波先生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4.2025年3月24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根据《河北港口集团(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推荐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函》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由马蕴春先生调整为黄峥先生,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4年3月18日 |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关于聘任李辉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3、《关于修订<办公会议事规则>的议案》;4、《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4年4月17日 | 1、《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4、《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5、《关于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6、《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7、《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8、《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9、《关于2023年社会责任暨ESG报告的议案》;10、《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11、《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12、《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13、《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调整的议案》;1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15、《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16、《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17、《关于2024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18、《关于预计2024年度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19、《关于物产中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20、《关于与物产中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1、《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22、《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23、《关于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4、《关于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25、《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26、《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27、《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部分成员的议案》;28、《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29、《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4年8月16日 | 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对物产中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4年9月27日 | 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3、《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4年10月28日 | 1、《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 |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4年12月19日 | 1、《关于2024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3、《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六、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陈明晖 | 否 | 6 | 6 | 3 | 0 | 0 | 否 | 4 |
黎曦 | 否 | 6 | 6 | 3 | 0 | 0 | 否 | 4 |
王晓光 | 否 | 6 | 6 | 3 | 0 | 0 | 否 | 4 |
叶光明 | 否 | 6 | 6 | 3 | 0 | 0 | 否 | 4 |
蔡舒 | 否 | 6 | 6 | 3 | 0 | 0 | 否 | 4 |
马蕴春 | 否 | 6 | 6 | 3 | 0 | 0 | 否 | 4 |
杜欢政 | 是 | 6 | 6 | 3 | 0 | 0 | 否 | 4 |
金雪军 | 是 | 6 | 6 | 3 | 0 | 0 | 否 | 4 |
周劲松 | 是 | 6 | 6 | 3 | 0 | 0 | 否 | 4 |
邓川 | 是 | 6 | 6 | 3 | 0 | 0 | 否 | 4 |
伍星昱 | 否 | 5 | 5 | 3 | 0 | 0 | 否 | 2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6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3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3 |
(二)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邓川、陈明晖、杜欢政 |
提名委员会 | 周劲松、黎曦、金雪军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金雪军、蔡舒、邓川 |
战略委员会 | 陈明晖、叶光明、杜欢政 |
投资者关系管理委员会 | 陈明晖、周劲松、蔡舒 |
(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 | 1.审议《2023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安排》 | 本次议案获全票同 | 无 |
2月26日 | 意审议通过 | ||
2024年4月15日 | 1、审议《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2、审议《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3、审议《关于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4、审议《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5、审议《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6、审议《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7、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8、审议《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9、审议《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10、审议《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11、审议《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12、审议《关于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13、审议《关于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14、审议《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15、审议《2023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的议案》;16、审议《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本次议案获全票同意审议通过 | 无 |
2024年8月12日 | 1.审议《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审议《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本次议案获全票同意审议通过 | 无 |
2024年9月23日 | 1.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本次议案获全票同意审议通过 | 无 |
2024年10月24日 | 1.审议《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审议《关于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 | 本次议案获全票同意审议通过 | 无 |
2024年12月16日 | 1.审议《关于2024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安排的议案》 | 本次议案获全票同意审议通过 | 无 |
(三)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3月18日 | 《关于聘任李辉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 本次议案获全票同意审议通过 | 无 |
2024年4月7日 |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调整的议案》 | 本次议案获全票同意审议通过 | 无 |
(四)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4月3日 | 《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本次议案获全票同意审议通过 | 无 |
(五)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10月23日 | 《关于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 | 本次议案获全票同意审议通过 | 无 |
(六)报告期内投资者关系管理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4月25日 | 《关于召开机构投资者交流会和业绩说明会的议案》 | 本次议案获全票同意审议通过 | 无 |
2024年8月20日 | 《关于召开业绩说明会的议案》 | 本次议案获全票同意审议通过 | 无 |
2024年10月29日 | 《关于召开业绩说明会的议案》 | 本次议案获全票同意审议通过 | 无 |
八、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327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176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1,503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264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732 |
销售人员 | 185 |
技术人员 | 346 |
财务人员 | 45 |
行政人员 | 195 |
合计 | 1,503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研究生 | 5 |
硕士研究生 | 139 |
本科 | 532 |
专科 | 525 |
专科以下 | 302 |
合计 | 1,503 |
(二)薪酬政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深入贯彻“以人为本、团队精神、绩效理念、追求卓越”的核心文化理念,坚信公平、透明且具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体系是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激发员工潜力以及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
公司持续完善薪酬绩效管理体系,建立更加科学、公正的绩效评估机制,确保员工的绩效贡献能够获得合理的回报。公司定期进行市场调研和薪酬结构调整,保持员工薪酬水平与市场价位的合理竞争力,激励员工追求卓越表现。为员工提供了全面灵活的福利计划,包括五险一金、补充医疗、企业年金、带薪年假、节日福利、住房津贴、关爱基金、健康支持和职业发展等,旨在提升员工的整体福祉,提供一个健康、积极的工作环境。
(三)培训计划
√适用□不适用
公司秉承“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高度重视员工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的培训提升,以适应公司战略发展和员工个人成长需求。围绕员工职业发展周期,提供涵盖专业技能提升、管理能力培养、领导力发展等针对性的培训课程和活动,满足员工不同职业发展阶段的需求;横向围绕公司业务运营,提供细分专业知识深化培训课程,组织针对性更强、时间更灵活、聚焦问题解决的“环能专题班”,保障员工在技能提升上获得必要的支持和资源。系统构建起纵向贯穿职业生涯、横向分类深化专业能力的多元化全员培训体系。
(四)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小时) | 24,960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万元) | 169.98 |
十、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根据《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施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论证和调整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原则上按年进行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3、现金分红的条件及期间间隔: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②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4、现金分红的比例: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5、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情况下,公司可以采取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资本的方式分配股利。当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并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且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
6、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7、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8、如果公司年度盈利但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应在定期报告中说明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755,921,769.05元,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57,954,442.00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90,568,109.40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6.88%。上述利润分配预案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送股。利润分派已于当年实施完毕。
2025年1月22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年)现金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相关规定的前提下,2024-2026
年度公司每年度拟分配的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的40%。具体的现金分红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拟定,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917,039,998.40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57,954,442股,以此计算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334,772,665.2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5.32%。公司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否 |
(三)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
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不适用
(四)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6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334,772,665.20 |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738,617,910.21 |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45.32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0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334,772,665.20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45.32 |
(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1) | 1,171,704,328.2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并注销金额(2) | 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累计金额(3)=(1)+(2) | 1,171,704,328.2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金额(4) | 953,243,289.24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比例(%)(5)=(3)/(4) | 122.92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738,617,910.21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 | 1,917,039,998.40 |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不适用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建立了高级管理人员考评与激励约束机制,通过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明确个人工作职责和业绩目标。坚持业绩贡献倾斜导向,将个人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绩效挂钩,形成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严格的内控管理体系,结合行业特征及其实际经营情况,对内控制度进行持续完善与细化,提高了企业决策效率,为企业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及资产安全提供了保障,有效促进公司战略的稳步实施。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结构合理,内部控制制度框架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五部委对于内部控制体系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的要求,能够适应公司管理和发展的需要。公司不断健全内控体系,内控运行机制有效,达到了内部控制预期目标,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修订制度规则多个,并根据2024年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编制了《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的规范运作、投资、信息披露、财务资金及担保管理、人事、生产运营等事项进行管理和监督。为提高下属子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司严格遵守《规范子公司管理制度》,及时对下属子公司三会召开、会议材料编写、制度建设等情况进行指导,通过委派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重要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对子公司的管理,并明确规定重大事项报送规则和审议程序并要求控股子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运作。
十四、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不适用
十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8,345.75 |
(一)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排污信息
√适用□不适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新嘉爱斯、浦江热电、桐乡泰爱斯、秀舟热电、物产金义、物产山鹰热电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报告期内,有关环保情况如下:
(1)新嘉爱斯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大气污染物 | 废水 | ||||
氮氧化物 | 二氧化硫 | 颗粒物 | pH | 化学需氧量 | 氨氮 | |
排放方式 | 通过超排系统处理后高空排放 | 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纳管排放 | ||||
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 | 3个烟囱排放口 | 废水处理站1个排放口 |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 ||||
核定的排放浓度 | 50(mg/m?) | 35(mg/m?) | 5(mg/m?) | 6-9 | 500(mg/L) | 35(mg/L) |
实际排放浓度 | 0#烟囱:32(mg/m?)1#烟囱:33(mg/m?)2#烟囱:16.1(mg/m?) | 0#烟囱:3.93(mg/m?)1#烟囱:9.38(mg/m?)2#烟囱:7.62(mg/m?) | 0#烟囱:0.83(mg/m?)1#烟囱:1(mg/m?)2#烟囱0.93(mg/m?) | 6.95-7.0 | ≤150 | ≤20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462.919(t/a) | 324.043(t/a) | 212.96(t/a) | / | 53.787(t/a) | 5.378(t/a) |
实际排放总量 | 352.52t | 77.98t | 8.95t | / | 6.42t | 0.058t |
超标排放情况 | 无 | 无 | 无 | / | 无 | 无 |
(2)浦江热电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大气污染物 | 废水 | ||||
氮氧化物 | 二氧化硫 | 颗粒物 | pH | 化学需氧量 | 氨氮 | |
排放方式 | 通过超排系统处理后高空排放 | 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纳管排放 | ||||
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 | 1个烟囱排放口 | 废水处理站1个排放口 |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 ||||
核定的排放浓度 | 50(mg/m?) | 35(mg/m?) | 5(mg/m?) | 6-9 | 50(mg/L) | 35(mg/L) |
实际排放浓度 | 28.23(mg/m?) | 7.36(mg/m?) | 0.51(mg/m?) | 7.78 | 28.68 | 7.42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99.84(t/a) | 69.89(t/a) | 12.59(t/a) | / | 7.38(t/a) | 0.738(t/a) |
实际排放总量 | 55.96t | 16.13t | 0.9542t | / | 1.1923t | 0.2598t |
超标排放情况 | 无 | 无 | 无 | / | 无 | 无 |
(3)桐乡泰爱斯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大气污染物 | 废水 | ||||
氮氧化物 | 二氧化硫 | 颗粒物 | pH | 化学需氧量 | 氨氮 | |
排放方式 | 通过超排系统处理后高空排放,通过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 | 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纳管排放 | ||||
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 | 1个烟囱排放口,4个废气排放口(根据排污许可条例,灰库1个、渣仓1个、石灰筒仓1个,破碎间1个,共4个废气排放口) | 废水处理站1个排放口 |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 ||||
核定的排放浓度 | 50(mg/m?) | 35(mg/m?) | 5(mg/m?) | 6-9 | 500(mg/L) | 35(mg/L) |
实际排放浓度 | 24.45(mg/m?) | 17.32(mg/m?) | 0.89(mg/m?) | 8.2 | ≤150 | ≤12.5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186.913(t/a) | 130.837(t/a) | 29.375(t/a) | / | 19.888(t/a) | 1.989(t/a) |
实际排放总量 | 97.09t | 68.33t | 3.6t | / | 7.03t | 0.107t |
超标排放情况 | 无 | 无 | 无 | / | 无 | 无 |
(4)秀舟热电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大气污染物 | 废水 | |||||
氮氧化物 | 二氧化硫 | 颗粒物 | pH | 化学需氧量 | 氨氮 | ||
排放方式 | 通过超排系统处理后高空排放 | 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纳管排放 | |||||
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 | 2个烟囱排放口(一用一备) | 废水处理站1个排放口 |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7-2018)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 |||||
核定的排放浓度 | 50(mg/m?) | 35(mg/m?) | 5(mg/m?) | 6-9 | 500(mg/L) | 35(mg/L) | |
实际排放浓度 | 22.57(mg/m?) | 2.89(mg/m?) | 1.43(mg/m?) | 6.99 | ≤115 | ≤1.35 |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83.4(t/a) | 58.38(t/a) | 12.826(t/a) | / | 75(t/a) | 5.25(t/a) | |
实际排放总量 | 49.20t | 6.40t | 3.11t | / | 16.57t | 0.194t | |
超标排放情况 | 无 | 无 | 无 | / | 无 | 无 |
(5)物产金义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大气污染物 | 废水 | |||||
氮氧化物 | 二氧化硫 | 颗粒物 | pH | 化学需氧量 | 氨氮 | ||
排放方式 | 通过超排系统处理后高空排放 | 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纳管排放 | |||||
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 | 1个烟囱排放口 | 废水处理站1个排放口 |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7-2018)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 |||||
核定的排放浓度 | 50(mg/m?) | 35(mg/m?) | 5(mg/m?) | 6-9 | 500(mg/L) | 35(mg/L) | |
实际排放浓度 | 26.68(mg/m?) | 6.52(mg/m?) | 1.11(mg/m?) | 7.2 | ≤100(mg/L) | ≤2.0(mg/L) |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87.4892(t/a) | 60.8(t/a) | 11.78(t/a) | / | 8.9096(t/a) | 0.2227(t/a) | |
实际排放总量 | 32.83t | 8.52t | 2.37t | / | 8.08t | 0.104t |
超标排放情况 | 无 | 无 | 无 | / | 无 | 无 |
(6)物产山鹰热电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大气污染物 | 废水 | ||||
氮氧化物 | 二氧化硫 | 颗粒物 | pH | 化学需氧量 | 氨氮 | |
排放方式 | 通过超排系统处理后高空排放,通过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 | 废水经处理后部分回用给山鹰纸业,部分纳管排放 | ||||
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 | 2个烟囱排放口,5个一般废气排放口(灰库2个、渣库1个、石灰石粉仓2个,共5个废气排放口) | 1个排放口 |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 ||||
核定的排放浓度 | 50(mg/m?) | 35(mg/m?) | 5(mg/m?) | 6-9 | 500(mg/L) | 35(mg/L) |
实际排放浓度 | 22.01(mg/m?) | 11.52(mg/m?) | 2.45(mg/m?) | 7.6 | 85.83 | 16.73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124.67(t/a) | 87.269(t/a) | 15.069(t/a) | / | 9.9(t/a) | 0.99(t/a) |
实际排放总量 | 42.70t | 23.36t | 6.46t | / | 0.318t | 0.062t |
超标排放情况 | 无 | 无 | 无 | / | 无 | 无 |
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名称 | 特征污染物类型 | 主要设施名称 | 处理工艺 | 设计处理能力 | 运行状况 |
新嘉爱斯热电 | 二氧化硫 | 脱硫塔 | 均采用石灰石-石膏法烟气脱硫装置 | 处理后SO2排放浓度≤35mg/m3 | 正常 |
氮氧化物 | 脱硝系统 | 均采用SNCR-SCR脱硝装置 | 处理后NOX排放浓度≤50mg/m3 | 正常 | |
颗粒物 | 复合电袋除尘系统 | 燃煤锅炉:四电场静电除尘器+湿法脱硫装置后的湿电除尘器;污泥炉:高效电袋除尘器+湿法脱硫装置后的湿电除尘器;生物 | 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5mg/m3 | 正常 |
质锅炉: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湿法脱硫装置后的湿电除尘器 | |||||
COD、氨氮 | 废水处理装置 | 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经收集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厂内预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管网 | 纳管废水处理后COD排放浓度≤500mg/L;氨氮排放浓度≤35mg/L | 正常 | |
浦江热电 | 二氧化硫 | 脱硫塔 | 石灰石/石膏法脱硫 | 处理后SO2排放浓度≤35mg/m3 | 正常 |
氮氧化物 | 脱硝系统 | 低氮燃烧技术+SNCR-SCR联合脱硝 | 处理后NOX排放浓度≤50mg/m3 | 正常 | |
颗粒物 | 电除尘系统 | 电袋除尘器+湿式电除尘+烟气再加热装置 | 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5mg/m3 | 正常 | |
COD、氨氮 | 废水处理装置 | 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经收集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厂内预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管网 | 纳管废水处理后COD排放浓度≤500mg/L;氨氮排放浓度≤35mg/L | 正常 | |
桐乡泰爱斯 | 二氧化硫 | 脱硫塔 | 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 | 处理后SO2排放浓度≤35mg/m3 | 正常 |
氮氧化物 | 脱硝系统 | 采用循环流化床锅炉低氮燃烧+SNCR-SCR联合脱硝 | 处理后NOX排放浓度≤50mg/m3 | 正常 | |
颗粒物 | 复合电袋除尘系统 | 电袋除尘器+湿式静电除尘器+烟气再加热装置 | 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5mg/m3 | 正常 | |
COD、氨氮 | 废水处理装置 | 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经收集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厂内预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管网 | 纳管废水处理后COD排放浓度≤500mg/L;氨氮排放浓度≤35mg/L | 正常 | |
秀舟热电 | 二氧化硫 | 脱硫塔 | 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 | 处理后SO2排放浓度≤35mg/m3 | 正常 |
氮氧化物 | 脱硝系统 | 采用循环流化床锅炉低温燃烧、分段燃烧技术+SNCR-SCR | 处理后NOX排放浓度≤50mg/m3 | 正常 | |
颗粒物 | 布袋除尘系统 | 布袋除尘器+湿式电除尘器 | 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5mg/m3 | 正常 |
COD、氨氮 | 废水处理装置 | 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初期雨水经收集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厂内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排入厂区污水管网 | 纳管废水处理后COD排放浓度≤500mg/L;氨氮排放浓度≤35mg/L | 正常 | |
物产金义 | 二氧化硫 | 脱硫塔 | 均采用石灰石-石膏法烟气脱硫装置 | 处理后SO2排放浓度≤35mg/m3 | 正常 |
氮氧化物 | 脱硝系统 | 均采用SNCR-SCR脱硝装置 | 处理后NOX排放浓度≤50mg/m3 | 正常 | |
颗粒物 | 复合电袋除尘系统 | 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湿法脱硫装置后的湿电除尘器 | 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5mg/m3 | 正常 | |
COD、氨氮 | 废水处理装置 | 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经收集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厂内预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管网 | 纳管废水处理后COD排放浓度≤500mg/L;氨氮排放浓度≤35mg/L | 正常 | |
物产山鹰热电 | 二氧化硫 | 脱硫塔 | 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 | 处理后SO2排放浓度≤35mg/m3 | 正常 |
氮氧化物 | 脱硝系统 | 采用循环流化床锅炉低氮燃烧+SNCR-SCR联合脱硝 | 处理后NOX排放浓度≤50mg/m3 | 正常 | |
颗粒物 | 复合电袋除尘系统 | 电袋除尘器+湿式静电除尘器 | 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5mg/m3 | 正常 | |
COD、氨氮 | 废水处理装置 | 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经收集处理后部分排给山鹰纸业回用,部分厂内预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 | 纳管废水处理后COD排放浓度≤500mg/L;氨氮排放浓度≤35mg/L | 正常 |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名称 | 建设项目名称 | 环境影响评价 | 竣工环保验收 | ||
审批单位 | 批准文号及时间 | 验收单位 | 批准文号及时间 | ||
新嘉爱斯热电 | 嘉兴嘉爱斯热电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1#-3#) | 原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 浙环建[2004]24号 | 原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 浙环建验[2007]095号 |
嘉兴新嘉爱斯热电有限公司污泥焚烧综合利用热电联产技改项目(4#) | 原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 浙环建[2008]133号 | 原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 浙环竣验[2013]12号 | |
嘉兴新嘉爱斯热电有限公司农业废弃物焚烧综合利用发电、供汽项目(6#) | 原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 浙环建[2013]41号 | 嘉兴市环保局 | 嘉环建验[2017]2号 | |
嘉兴新嘉爱斯热电有限公司供气供热项目(5#,污泥焚烧炉) | 原嘉兴市秀洲环境保护局 | 秀洲环建函[2013]165号 | 原嘉兴市秀洲环境保护局 | (噪声、固体废物部分)秀洲环验[2018]13号,2018.6.6 | |
嘉兴新嘉爱斯热电有限公司流化床锅炉烟气硝汞联合控制技术项目(1-4#) | 原嘉兴市秀洲环境保护局 | 秀洲环建函[2014]82号 | 原嘉兴市秀洲环境保护局 | 秀洲环验[2014]40号 | |
嘉兴新嘉爱斯热电有限公司拟建油车港集中供汽(气)中压蒸汽管线和压缩空气管线项目 | 原嘉兴市秀洲环境保护局 | 秀洲环建函[2016]104号 | 原嘉兴市秀洲环境保护局 | 秀洲环验[2018]1号 | |
嘉兴新嘉爱斯热电有限公司公用热电联产替代有机载体炉供热项目 | 原嘉兴市秀洲环境保护局 | 秀洲环建函[2016]105号 | 原嘉兴市秀洲环境保护局 | (噪声、固体废物部分)秀洲环验[2018]1号,2018.1.11 | |
嘉兴新嘉爱斯热电有限公司集中供压缩空气扩建项目 | 原嘉兴市秀洲环境保护局 | 秀洲环建函[2018]66号 | 2020年7月5日完成自行验收 | ||
嘉兴新嘉爱斯热电有限公司工业废弃物清洁化处置技改项目 | 原嘉兴市秀洲环境保护局 | 秀洲环建函[2018]54号 | 2021年7月30日完成自行验收 | ||
浦江热电 | 浦江热电联产工程 | 原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 浙环建[2016]42号,2016.9.20 |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 浙环竣验[2019]8号,2019.4.19 |
浙环竣验[2020]4号,2020.1.20 |
2019.11.12通过了废水、废气、噪声的整体自主验收 | |||||
300t/d污泥焚烧资源综合利用技改项目 |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 | 金环建浦[2020]101号,2020.11.26 | 2022年5月11日完成自行验收 | ||
多源固废协同处置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 | 金环建浦[2024]15号2024.2.4 | / | ||
桐乡泰爱斯 | 桐乡泰爱斯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公用热电联产项目 | 原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 浙环建[2016]16号,2016.2.4 | 废水、废气设施于2018年11月通过自主验收,噪声设施于2019年1月通过自主验收 | |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 固废验收:浙环竣验[2019]5号,2019.2.1 | ||||
桐乡泰爱斯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自备码头工程 | 原桐乡市环境保护局 | 桐环建[2016]42号,2016.2.22 | 废水、废气设施于2018年11月通过自主验收 | ||
原桐乡市环境保护局 | 固废、噪声设施验收:桐环建验[2018]83号,2018.11.2 | ||||
桐乡泰爱斯气热联供项目 |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 | 嘉环桐建[2020]34号,2020.3.16 | 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治理设施于2022年10月通过自主验收 | ||
桐乡泰爱斯基于燃煤机组耦合的废橡胶精准高值转化与低碳高效利用项目 |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 | 嘉环桐建[2023]108号,2023.10.13 | 项目正在进行验收。 | ||
秀舟热电 | 浙江秀舟热电有限公司公用热电联产项目 | 原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 浙环建[2018]3号,2018.1.17 | 废水、废气、噪声设施于2019年7月通过自主验收 | |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 固废设施验收:浙环竣验[2019]27号,2019.10.31 |
秀舟热电兼并富欣热电扩容技改项目 |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 | 嘉(南)环建[2021]72号 | 浙江九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4年11月22日通过自主验收 | |
富欣热电 | 嘉兴市富欣热电有限公司公用热电联产项目 | 原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 浙环建[2018]16号,2018.5.14 | 废水、废气、噪声设施于2019年3月通过自主验收 | |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 固废设施验收:浙环竣验[2019]24号,2019.9.10 | ||||
物产金义 | 金华金义新区农林生物质焚烧热电联产项目 |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 | 金环建[2020]6号,2020.11.19 | 2022年10月完成自主验收后,10月21日-11月20日在全国建设项目环保验收信息系统平台上完成申报、公示、审核 | |
物产山鹰热电 | 海盐经济开发区浙江物产山鹰热电有限公司公用热电项目 |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 浙环建[2020]9号 | 2023年9月完成自主验收后,10月11日-11月7日在全国建设项目环保验收信息系统平台上完成申报、公示、审核 |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不适用
(1)新嘉爱斯热电于2023年11月在嘉兴市生态环境局秀洲分局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备案,备案编号314000-2023-041-M。
(2)浦江热电于2022年5月在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备案,备案编号330726-2022-023-L。
(3)桐乡泰爱斯于2024年2月在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备案,备案编号330483-2024-015-M。
(4)秀舟热电于2024年1月在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南湖分局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备案,备案编号330402-2024-005-M。
(5)物产金义于2022年10月在金华市生态环境局金东分局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备案,备案编号330703-2022-016-M。
(6)物产山鹰热电于2022年11月在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盐分局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备案,备案编号330424-2022-136-M。
5.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不适用
(1)新嘉爱斯热电废水排放口按当地环保部门要求进行规范设置,设有一个废水排放口,位于厂区东南部污水处理站东南侧,废水排污口设置了标识牌;废气设置了废气排放口标识牌,已按要求安装了在线监测设施。新嘉爱斯热电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和排放口的规范化情况如下:
排污口名称 | 排污口编号 | 污染源类别 | 自动监控系统 | 排放口规范化情况 |
废水排放口 | DW002 | 废水 | 已安装 | 规范化设置 |
废气排放口 | DA001 | 废气 | 已安装 | 规范化设置 |
DA002 | 废气 | 已安装 | 规范化设置 | |
DA003 | 废气 | 已安装 | 规范化设置 |
(2)浦江热电废水排放口按当地环保部门要求进行规范设置,设有一个废水排放口,位于厂界西南角,废水排污口设置了标识牌;废气设置了废气排放口标识牌,已按要求安装了在线监测设施。浦江热电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和排放口的规范化情况如下:
排污口名称 | 排污口编号 | 污染源类别 | 自动监控系统 | 排放口规范化情况 |
废水排放口 | DW001 | 废水 | 无要求 | 规范化设置 |
废气排放口 | DA001 | 废气 | 已安装 | 规范化设置 |
(3)桐乡泰爱斯废水排放口按当地环保部门要求进行规范设置,设有一个废水排放口,位于厂区东北角,废水排污口设置了标识牌,已按要求安装了在线监测设施;废气设置了废气排放口标识牌,已按要求安装了在线监测设施。桐乡泰爱斯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和排放口的规范化情况如下:
排污口名称 | 排污口编号 | 污染源类别 | 自动监控系统 | 排放口规范化情况 |
废水排放口 | DW001 | 废水 | 已安装 | 规范化设置 |
烟囱排放口 | DA001 | 废气 | 已安装 | 规范化设置 |
灰库废气排放口 | DA002 | 废气 | 无要求 | 规范化设置 |
石灰筒仓废气排放口 | DA003 | 废气 | 无要求 | 规范化设置 |
渣仓废气排放口 | DA004 | 废气 | 无要求 | 规范化设置 |
灰库废气排放口2 | DA005 | 废气 | 无要求 | 规范化设置 |
(4)秀舟热电废水排放口按当地环保部门要求进行规范设置,设有一个废水排放口,位于厂区西南角,废水排污口设置了标识牌;废气设置了废气排放口标识牌,已按要求安装了在线监测设施。秀舟热电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和排放口的规范化情况如下:
排污口名称 | 排污口编号 | 污染源类别 | 自动监控系统 | 排放口规范化情况 |
废水排放口 | DW001 | 废水 | 已安装 | 规范化设置 |
废气排放口 | DA001 | 废气 | 已安装 | 规范化设置 |
废气排放口(备用) | DA009 | 废气 | 已安装 | 规范化设置 |
(5)物产金义废水排放口按当地环保部门要求进行规范设置,设有一个废水排放口,位于厂区东北角,废水排污口设置了标识牌;废气设置了废气排放口标识牌,已按要求安装了在线监测设施。物产金义公司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和排放口的规范化情况如下:
排污口名称 | 排污口编号 | 污染源类别 | 自动监控系统 | 排放口规范化情况 |
废水排放口 | DW001 | 废水 | 无要求 | 规范化设置 |
废气排放口 | DA001 | 废气 | 已安装 | 规范化设置 |
废气排放口(燃气锅炉) | DA002 | 废气 | 已安装燃气锅炉未投用 | 规范化设置 |
(6)物产山鹰热电废水排放口按当地环保部门要求进行规范设置,设有一个废水排放口,位于厂区西南角,废水排污口设置了标识牌;废气设置了废气排放口标识牌,已按要求安装了在线监测设施。物产山鹰热电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和排放口的规范化情况如下:
排污口名称 | 排污口编号 | 污染源类别 | 自动监控系统 | 排放口规范化情况 |
废水排放口 | DW001 | 废水 | 无要求 | 规范化设置 |
烟囱排放口1 | DA001 | 废气 | 已安装 | 规范化设置 |
烟囱排放口2 | DA002 | 废气 | 已安装 | 规范化设置 |
石灰石粉仓排放口1 | DA003 | 废气 | 无要求 | 规范化设置 |
石灰石粉仓排放口2 | DA004 | 废气 | 无要求 | 规范化设置 |
灰库排放口1 | DA005 | 废气 | 无要求 | 规范化设置 |
灰库排放口2 | DA006 | 废气 | 无要求 | 规范化设置 |
渣库排放口 | DA007 | 废气 | 无要求 | 规范化设置 |
6.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不适用
(二)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不适用
3.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公司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健全节能减排责任体系,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全面推动公司绿色高质量发展,致力于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践行者和推动者
一是做到生产运行的节能减碳。公司通过在下属各热电企业中每月开展降本增效指标管理,对余热回收、污水回用等节能技改的实施成效进行考察和统计,确保各项节能技改落到实处,切实做到显著提质增效,减污降碳。2024年公司共制定了23条热电企业个性化降本增效指标,同时推广班组“绩效分享”项目,努力提升一线班组员工积极性,2024年累计节约20139.81吨标煤,合计降本增效约2,693.78万元。
二是确保末端排放的清洁环保。公司积极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下属各热电企业采用多种污染物高效协同脱除集成系统技术,均实现超低排放,使其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符合燃气机组排放限值,即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超过5mg/m?、35mg/m?、50mg/m?。
三是营造节能降碳的良好氛围。按照发改环资〔2024〕629号文件精神,聚焦全国节能宣传周“绿色转型,节能攻坚”和全国低碳日“绿色低碳,美丽中国”主题,充分发挥国有企业责任担当,勇当绿色发展、节能减排的排头兵,公司本级于2024年节能宣传周期间广泛开展各类节能环保宣传活动,积极营造节能降碳浓厚氛围。2024年6月2日,为迎接世界环境日,公司下属新嘉爱斯应嘉兴市生态环保局秀洲分局邀请,共同参与2024年秀洲区纪念六五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暨生态研学活动启动仪式,并入选秀洲区十个“秀美大地”生态研学路线打卡点之一,承担起向居民传递生态环保理念,展示绿色生活方式和绿色发展成果的宣教责任与义务。
四是持续推动资源循环利用。公司通过对污泥和煤炭的协同焚烧,既解决了污泥的处置问题,又为热电厂降低了发电成本,在环保效益和经济效益之间趟出了一条双赢之路。2024年11月,公司旗下新嘉爱斯“热电污泥焚烧综合利用热电联产技改项目”入选了中华环保联合会“无废企业”建设征集案例,代表了公司在资源循环利用和绿色发展领域的先进实践与突出成效,为行业树立了良好典范。
(四)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763,910.51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光伏、生物质、污泥),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锅炉余热回收),2024年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较2023年提升9.37%。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对“双碳”目标的总体部署,把提升能源利用效率作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着力点,在绿色低碳发展进程里,紧抓科技创新这一关键驱动要素,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加速能源领域的技术变革,推动能源结构的优化升级,锚定“双碳”目标,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健全体系助推双碳目标。公司下属泰爱斯于2024年4月顺利通过碳管理体系认证,成为浙江省热电行业首家取得EATNS碳管理体系评定证书的热电企业。同年10月,泰爱斯在2024碳达峰碳中和发展大会上,被推荐为“碳达峰碳中和标杆企业”。
山海协作促进区域绿色低碳发展。公司始终秉持着可持续发展的理念,2024年12月,公司下属新嘉爱斯赴丽水龙泉与龙泉国有林场签订碳汇认购协议,认购龙泉市浙林碳汇项目碳减排量1,000吨二氧化碳当量,开展了一次两地的山海协作,既助力龙泉国有林场实现生态价值转化,也为公司的碳减排目标增添助力,探索出一条经济与生态协同发展的新路径。
能源结构不断转型优化升级。公司大力拓展非化石能源项目,布局分布式光伏项目,2024年新增光伏电站项目7个,公司下属能源科技公司基于混合储能的多能耦合智慧低碳供能示范项目进入设备安装调试高峰期,将于2025年完工投产,届时将为公司带来更加多元化、低碳化的能源供应模式,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竞争力。
二、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不适用公司社会责任(ESG)报告于2025年4月22日刊登于上交所网站。
(二)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对外捐赠、公益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10 | 甘肃地震灾后重建专项捐款 |
其中:资金(万元) | 10 | |
物资折款(万元) | 0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持续投身公益活动,公司上下充分整合发挥公益力量,传播践行“爱与责任”,切实落实“公益行动计划”。2024年度捐款10万元至浙江省红十字会,助力甘肃省积石山县医疗卫生机构灾后恢复重建、红十字博爱家园项目建设,展现良好的国企形象,彰显社会担当。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49.21 | |
其中:资金(万元) | 1.00 | 结对村困难农户慰问金 |
物资折款(万元) | 48.21 | |
惠及人数(人) | 608 | |
帮扶形式(如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等) | 产业扶贫 | 采购结对帮扶村农特产品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切实做好对龙泉市西街街道白云岩村的精准扶贫工作,着力拓宽对口地区农产品销售渠道,帮助提高对口结对地区农产品供应水平和质量,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扎实组建油茶合作社,开发油茶基地、油茶苗木培育、油茶生产、加工、销售等工作,计划通过培育期后产生稳定利润,切实消除经济薄弱状况,形成长效“造血”功能。搭建农特产品供需对接平台,鼓励各党总支、党支部、工会小组等与对口地区建立长期稳定的供销关系,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对口地区农特产品,包括食用菌、有机蔬菜、畜禽等。积极引导干部职工自发购买对口地区产品,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公司控股股东物产中大及其控股子公司物产金属、物产国际 | 自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但转让双方存在控制关系,或者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自发行人股份上市之日起一年后,可豁免遵守前款承诺。发行人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份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单位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将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 2020年11月30日 | 是 | 上市后3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国资公司 | 自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单位不通过物产中大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但转让双方存在控制关系,或者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自发行人股份上市之日起一年后,可豁免遵守前款承诺。发行人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份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单位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将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 2020年11月30日 | 是 | 上市后3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交通集团 | 自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单位不通过物产中大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但转让双方存在控制关系,或者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自发行人股份上市之日起一年后,可豁免遵守前款承诺。发行人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份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单位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将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 2020年11月30日 | 是 | 上市后3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物产中大及其控股子公司物产金属、物产国际 | 1、本单位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2、本公司在持有物产环能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物产环能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物产环能股票的发行价,并通过物产环能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本公司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减持行为对物产环能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若物产环能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3、本公司减持物产环能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 2020年11月3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股东河北港口投资、杭州持瑞、杭州持泰、杭州持鹏、杭州持欣、杭州持鹤 | 1、本单位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2、本公司在持有物产环能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物产环能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物产环能股票的发行价,并通过物产环能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本公司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减持行为对物产环能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若物产环能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3、本公司减持物产环能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 2020年11月3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全体 | 本人作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 | 2020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律机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人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票限售事项,在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人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将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票减持行为。具体持股及减持计划如下:1、减持条件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之日起至就减持股票发布提示性公告之日,本人能够及时有效地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承诺的各项义务。2、减持数量本人在所持股票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每年减持股票总数将严格遵守届时有效的规定。若减持当年发行人出现资本公积或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的情形,则上一年度末总股本计算基数要相应进行调整。可供减持数量不可累积计算,当年未减持的数量不可累积至下一年。3、减持方式本人将在公告的减持期限内以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允许的如大宗交易、集合竞价、协议转让等合规方式进行减持。4、减持价格本人在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股票发行价。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5、减持期限自公告减持计划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本人拟继续减持股票的,则需重新公告减持计划。 | 年11月30日 | ||||||
其他 | 发行人 | 公司已了解并知悉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预案》的全部内容,公司承诺将遵守和执行预案的内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2020年11月3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物产中大及其控股子公 | 本单位已了解并知悉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预案》的全部内容,本单位承诺将遵守和执行预案的内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对公司承诺的回购股份方案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 2020年11月3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司物产金属、物产国际 | ||||||||
其他 | 公司全体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1、本人认可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预案》,并将无条件遵守其中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各项义务。2、公司在召开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对稳定股价方案、回购股份做出决议时,本人承诺就该等相关决议投赞成票(如适用)。 | 2020年11月3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发行人 | 1、保证募集资金规范、有效使用,实现项目预期回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开设董事会决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同时,公司将严格遵守资金管理制度和《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在进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时,履行资金支出审批手续,明确各控制环节的相关责任,按项目计划申请、审批、使用募集资金,并对使用情况进行内部考核与审计。2、积极、稳妥地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与公司发展战略,可有效提升公司业务实力、技术水平与管理能力,从而进一步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与综合竞争力。公司已充分做好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的可行性研究工作,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涉及行业进行了深入地了解和分析,结合行业趋势、市场容量及公司自身等基本情况,最终拟定了项目规划。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争取早日投产并实现预期效益。3、提高资金运营效率公司将进一步提高资金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通过加快技术研发、市场推广等方式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应对行业波动和行业竞争给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保证公司长期的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4、完善内部控制,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对管理层考核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加强资金管理,防止资金被挤占挪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严格控制公司费用支出,加大成本控制力度,提升公司利润率;加强对管理层的考核,将管理层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效益挂钩,确保管理层恪尽职守、勤 | 2020年11月3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勉尽责。5、其他方式公司承诺未来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具体细则及要求,持续完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各项措施。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物产中大及其控股子公司物产金属、物产国际 | 一、本单位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二、本单位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自身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三、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单位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单位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四、本单位承诺严格履行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本单位违反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单位将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单位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 2020年11月3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一、本人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承诺对本人日常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自身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若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二、承诺函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人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三、本人承诺严格履行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本人违反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人将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 2020年11月3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号)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 ||||||||
其他 | 发行人 | 1、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本公司对招股说明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如公司招股说明书被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上述认定时,按如下方式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1)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首次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的阶段内,则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本公司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5个交易日内,按照发行价向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返还全部募集资金,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2)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首次发行上市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公司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1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制订针对首次发行上市的新股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具体方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回购首次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首次发行上市的公司股票发行价加算股票发行后至回购时相关期间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价格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价格。如公司首次发行上市后至回购前有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应相应调整发行价格、回购数量。3、如经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认定本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1)在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30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2)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 2020年11月3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予以确定。4、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物产中大及间接控股股东国资公司 | 1、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本单位对招股说明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如经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认定本次发行及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且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单位将在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情形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后,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适用),购回价格为不低于本次发行及上市的股票发行价加算股票发行后至购回要约发出时相关期间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如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后至回购前有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3、如经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认定本次发行及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单位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予以确定。4、如经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认定本次发行及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并已由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情形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的,本单位承诺将督促发行人履行股票回购事宜的决策程序,并承诺在发行人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对股票回购做出决议时,就该等回购事宜投赞成票。 | 2020年11月3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全体董事、监 | 1、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招股说明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2020年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事、高级管理人员 | 2、如经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认定本次发行及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予以确定。3、若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并已由有权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作出相关判决的,本人承诺在公司召开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时,就该等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 11月30日 | ||||||
其他 | 中信证券 | 本公司已对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公司为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20年11月3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金杜律师 | 本所郑重承诺:如因本所为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经司法机关生效判决认定后,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因本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所载内容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而遭受的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损失计算标准、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等,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本所将严格履行生效司法文书确定的赔偿责任,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 2020年11月3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大华会计 | 因本所为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审计报 | 2020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师 | 告》(大华审字[2021]0016199号)、《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11330号)、《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11333号)、《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申报财务报表与原始财务报表差异比较表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11331)、《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税种纳税情况说明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11332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年11月30日 | ||||||
其他 | 天健会计师 | 因本所为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20年11月3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万邦评估 | 本次发行并上市过程中,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并已由有权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作出相关判决的,本公司承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实际损失。 | 2020年11月3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公司控股股东物产中大 | 1、在本公司控制的相关企业的现有煤炭流通合同履行完毕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物产环能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2、在本公司作为物产环能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确保物产环能为本公司下属唯一能源环保综合利用服务业务平台,具体从事包括但不限于煤炭流通、热电联产、清洁能源、污泥处置、生物质综合利用、固废处置、压缩空气生产供应等业务(以下简称“现有主营业务”)。3、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除履行现有煤炭流通合同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参与或从事与物产环能现有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不会新签署煤炭流通合同。4、若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从市场发现任何与物产环能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新商业机会,将立即通知物产环能,尽力促使在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下将该等商业机会优先提供给物产环能,及/或采取有利于避免和解决同业竞争的必要措施。5、本公司作为物产环能控股股东期间,如物产环能认为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正在或将要从事的业务与其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本公司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公平合理的途径对相关业务进行调整,以避免和解决该等同 | 2020年11月3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业竞争情形。6、本公司承诺,将不会利用本公司作为物产环能控股股东的地位,损害物产环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7、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因此给物产环能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物产环能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8、上述承诺在本公司作为物产环能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 ||||||||
解决同业竞争 | 发行人 | 1、待物产中大控制的其他企业(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除外,下同)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尚未履行完毕的少量煤炭贸易合同履行完毕后,本公司与物产中大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2、在物产中大作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期间,除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自身业务外,本公司不会从事物产中大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现有主营业务。3、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因此给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相关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上述承诺在物产中大作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 2020年11月3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公司控股股东物产中大 | 1、本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物产环能公司章程等有关公司治理制度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在股东大会对涉及承诺人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回避表决等公允决策程序。2、本公司保证不利用关联关系非经营性占用物产环能的资金、资产、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物产环能或其下属企业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物产环能或其下属企业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物产环能及其下属企业除外,下同)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3、本公司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物产环能的关联交易;对存在合理原因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与物产环能或其下属企业签订协议,以市场公允的交易价格为基础,按照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审议程序。4、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因此给物产环能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物产环能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5、上述承诺在本公司作为物产环能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 2020年11月3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 | 发行人 | 1、本公司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本公司控股股东物产中大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除外,以下统称“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对存在 | 2020年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交易 | 合理原因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平合理、价格公允的原则,本公司将促使此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的审议程序,与关联方依法签订协议,以市场公允的交易价格为基础,及时依法进行信息披露。2、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因此给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相关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上述承诺在物产中大作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 11月30日 |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物产中大及其控股子公司物产金属、物产国际 | 除本单位已经以调查表、承诺函等形式向发行人为本次发行及上市所聘请的中介机构真实、完整地披露的信息以外,本单位与发行人的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及其他可能输送不当利益的关系。本单位与为本次发行及上市提供服务的有关中介机构及其签字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及其他可能输送不当利益的关系。除已披露的信息以外,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其他单位自2017年起未与发行人发生其他关联交易或者代发行人支付成本、费用或者采用无偿或不公允的交易价格向发行人提供经济资源的情形,与发行人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并无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利益输送、资金转移或其他利益安排。本单位及本单位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承诺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违规占用发行人资金和资产,也不要求发行人为本单位及本单位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违规提供担保。 | 2020年11月3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国资公司 | 除本单位已经以调查表、承诺函等形式向发行人为本次发行及上市所聘请的中介机构真实、完整地披露的信息以外,本单位与发行人的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及其他可能输送不当利益的关系。本单位与为本次发行及上市提供服务的有关中介机构及其签字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及其他可能输送不当利益的关系。除已披露的信息以外,本单位自2017年起未与发行人发生其他关联交易或者代发行人支付成本、费用或者采用无偿或不公允的交易价格向发行人提供经济资源的情形,与发行人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并无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利益输送、资金转移或其他利益安排。本单位承诺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违规占用发行人资金 | 2020年11月3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和资产,也不要求发行人为本单位违规提供担保。 | ||||||||
其他 | 公司股东河北港口投资 | 除已披露的信息以外,本单位与公司的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及其他可能输送不当利益的关系。本单位与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提供服务的有关中介机构及其签字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及其他可能输送不当利益的关系。除已披露的信息以外,本单位及本单位关联方自2017年起未与发行人发生其他关联交易或者代发行人支付成本、费用或者采用无偿或不公允的交易价格向发行人提供经济资源的情形,与发行人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并无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利益输送、资金转移或其他利益安排。本单位及本单位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承诺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违规占用发行人资金和资产,也不要求发行人为本单位及本单位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违规提供担保。 | 2020年11月3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股东杭州持瑞、杭州持泰、杭州持鹏、杭州持欣、杭州持鹤 | 除已披露的信息以外,本单位与公司的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及其他可能输送不当利益的关系。本单位与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提供服务的有关中介机构及其签字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及其他可能输送不当利益的关系。除已披露的信息以外,本单位自2017年起未与发行人发生其他关联交易或者代发行人支付成本、费用或者采用无偿或不公允的交易价格向发行人提供经济资源的情形,与发行人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并无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利益输送、资金转移或其他利益安排。本单位承诺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违规占用发行人资金和资产,也不要求发行人为本单位违规提供担保。 | 2020年11月3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全体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本人已经以调查表、承诺函等形式向公司为本次发行及上市聘请的中介机构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人对外兼职和投资事宜,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申报材料中对该等事项的披露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除本人已确认及披露的关联方外,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企业。本人及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承诺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违规占用发行人资金和资产,也不要求发行人为本人及本人拥有控制权的 | 2020年11月3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公司、企业违规提供担保。 | ||||||||
其他 |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 | 除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外,本人与公司及其股东(包括法人股东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作为股东的合伙制企业的合伙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亲属关系,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的情形;本人与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项的中介机构及其项目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本人及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承诺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违规占用发行人资金和资产,也不要求发行人为本人及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违规提供担保。如违反上述,本人将赔偿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该等责任为连带责任。 | 2020年11月3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发行人 | 1、如公司的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4)公司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职务降级等形式处罚;同时,公司将立即停止制定或实施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等行为,以及增发股份、发行公司债券以及重大资产重组等资本运作行为,直至公司履行相关承诺;(5)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投资者的权益;(3)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 2020年11月3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国资公司、控股股东物产中大及其控股子公司物产金属、物产国际 | 1、如本单位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单位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单位将采取以下措施:(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单位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4)本单位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发行人,因此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发行人或投资者进行赔偿,并按照下述程序进行赔偿:1)将本单位应得的现金分红由发行人直接用于执行本单位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本单位未履行承诺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2)若本单位在赔偿完毕前进行股票减持,则需将减持所获资金交由发行人董事会监管并专项用于履行本单位承诺或用于赔偿,直至本单位承诺履行完毕或弥补完发行人、投资者的损失为止。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单位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单位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单位将采取以下措施:(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 2020年11月3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股东杭州持瑞、杭州持泰、杭州持鹏、杭州持欣、杭州持鹤 | 1、如本单位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单位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单位将采取以下措施:(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单位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4)本单位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发行人,因此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发行人或投资者进行赔偿,并按照下述程序进行赔偿:1)将本单位 | 2020年11月3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应得的现金分红由发行人直接用于执行本单位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本单位未履行承诺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2)若本单位在赔偿完毕前进行股票减持,则需将减持所获资金交由发行人董事会监管并专项用于履行本单位承诺或用于赔偿,直至本单位承诺履行完毕或弥补完发行人、投资者的损失为止。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单位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单位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单位将采取以下措施:(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 ||||||||
其他 |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1、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4)本人违反本人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发行人,因此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发行人或投资者进行赔偿。本人若从发行人处领取工资、奖金和津贴等报酬的,则同意发行人停止向本人发放工资、奖金和津贴等,并将此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 2020年11月3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赵守 | 1、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 | 2020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江、朱晓明等30名自然人股东 | 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4)本人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发行人,因此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发行人或投资者进行赔偿,并按照下述程序进行赔偿:1)将本人应得的现金分红由发行人直接用于执行本人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本人未履行承诺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2)若本人在赔偿完毕前进行股票减持,则需将减持所获资金交由发行人董事会监管并专项用于履行本人承诺或用于赔偿,直至本人承诺履行完毕或弥补完发行人、投资者的损失为止。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 年11月30日 | ||||||
其他 | 发行人 | (一)本公司已在《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股东信息;(二)本公司历史沿革中不存在股权代持等情形,亦不存在股权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等情形;(三)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四)除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因开展自营业务、融资融券业务而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少量股份外,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万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及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五)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不存在以本公司股份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六)公司直接和间接自然人股东取得发行人权益的行为不属于《2号指引》规定的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不当入股的情形;(七)若本公司违反 | 2020年11月30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未达到√不适用
(三)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中相关内容。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900,00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1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章方杰、方家元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1、1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不适用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300,000.0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行政处罚,自2024年5月10日起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基于审慎性原则,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的需要,经公开招标,公司拟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
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10月14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1、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2024年预计金额 | 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购买产品、商品及服务 | 物产中大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20,000,000.00 | 12,858,490.92 |
山煤物产环保能源(浙江)有限公司 | 1,500,000,000.00 | 70,428,346.08 | |
小计 | 1,520,000,000.00 | 83,286,837.00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物产中大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150,000,000.00 | 60,215,962.90 |
山煤物产环保能源(浙江)有限公司 | 500,000,000.00 | 15,656.60 | |
小计 | 650,000,000.00 | 60,231,619.50 | |
向关联人出租房屋 | 宁波首钢浙金钢材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3,709,819.04 |
山煤物产环保能源(浙江)有限公司 | 110,000.00 | 91,645.72 | |
小计 | 5,110,000.00 | 3,801,464.76 |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1、存款业务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每日最高存款限额 | 存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合计存入金额 | 本期合计取出金额 | ||||||
物产中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控制企业 | 1,000,000,000.00 | 1.30%-1.495% | 321,041,826.99 | 18,582,517,340.07 | 18,479,317,367.66 | 424,241,799.40 |
合计 | / | / | / | 321,041,826.99 | 18,582,517,340.07 | 18,479,317,367.66 | 424,241,799.40 |
2、贷款业务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贷款额度 | 贷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合计贷款金额 | 本期合计还款金额 | ||||||
物产中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控制企业 | 1,500,000,000.00 | 2.90%-3.30% | 100,100,833.33 | 2,496,360,083.35 | 2,596,460,916.68 | 0 |
合计 | / | / | / | 100,100,833.33 | 2,496,360,083.35 | 2,596,460,916.68 | 0 |
注:本期合计贷款金额与还款金额均为期内循环使用的贷款累计金额,峰值未超过贷款额度
3、授信业务或其他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业务类型 | 总额 | 实际发生额 |
物产中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控制企业 | 授信业务 | 1,500,000,000.00 | 2,490,000,000.00 |
注:本期合计授信业务金额均为期内循环使用的累计金额,峰值未超过授信额度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关系 |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浦江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 | 8,669,500.00 | 2016/06/28 | 2016/06/28 | 2025/12/31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否 | 否 | 0 | 无 | 否 | 其他关联人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8,669,500.00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1,820,060,000.0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991,701,300.0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1,000,370,800.00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8.15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32,060,000.0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32,060,000.00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无 | |||||||||||||
担保情况说明 | 无 |
(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1)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 | 超募资金总额(3)=(1)-(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5)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 |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5)/(3) | 本年度投入金额(8)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1年12月10日 | 1,548,658,400.00 | 1,488,234,600.00 | 1,497,002,600.00 | 不适用 | 1,346,469,994.45 | 0 | 90.47 | 0 | 141,447,510.05 | 9.50 | 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金华金义新区农林生物质焚烧热电联产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550,000,000 | 6,854,871.27 | 527,970,439.69 | 95.99 | 2023年4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79,696,428.77 | 无 | 否 | 0.00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海盐经济开发区浙江物产山鹰热电有限公司公用热电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538,234,600 | 120,474,156.75 | 497,165,942.69 | 92.37 | 2024年12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无 | 否 | 0.00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桐乡泰爱斯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气热联供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300,000,000 | 14,118,482.03 | 221,333,612.07 | 73.78 | 2022年8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114,447,522.44 | 无 | 否 | 0.00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是 | 否 | 100,000,000 | 0 | 100,000,000 | 100 | 不适用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无 | 否 | 0.00 |
合计 | / | / | / | / | 1,488,234,600.00 | 141,447,510.05 | 1,346,469,994.45 | / | / | / | / | / | / | / | / | 0.00 |
2、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置换情况。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23年12月14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2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4年1月9日,公司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2,6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本次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2024年5月21日,公司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1,7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本次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2024年9月2日,公司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1,4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本次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2024年10月30日,公司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1,9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本次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2024年11月25日,公司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6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本次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2024年12月10日,公司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16,8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本次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董事会审议日期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有效审议额度 | 起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 | 期间最高余额是否超出授权额度 |
2023年12月14日 | 不适用 | 2023年12月14日 | 2024年12月13日 | 0 | 否 |
其他说明无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海盐经济开发区浙江物产山鹰热电有限公司公用热电项目”予以结项,将募集资金专户全部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人民币14,850.69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320,269,644 | 57.40 | -320,269,644 | -320,269,644 | 0 | 0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320,269,644 | 57.40 | -320,269,644 | -320,269,644 | |||||
3、其他内资持股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237,684,798 | 42.60 | 320,269,644 | 320,269,644 | 557,954,442 | 100 | |||
1、人民币普通股 | 237,684,798 | 42.60 | 320,269,644 | 320,269,644 | 557,954,442 | 100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557,954,442 | 100 | 557,954,442 | 100 |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不适用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01,968,738 | 301,968,738 | 0 | 0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 2024年12月16日 |
物产中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 9,150,453 | 9,150,453 | 0 | 0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 2024年12月16日 |
物产中大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 9,150,453 | 9,150,453 | 0 | 0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 2024年12月16日 |
合计 | 320,269,644 | 320,269,644 | 0 | 0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3,607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1,977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二)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0 | 301,968,738 | 54.12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杭州持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27,601,010 | 4.95 | 0 | 无 | 0 | 其他 |
河北港口集团(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0 | 26,400,000 | 4.73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杭州持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23,464,487 | 4.21 | 0 | 无 | 0 | 其他 |
杭州持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1,251,313 | 2.02 | 0 | 无 | 0 | 其他 |
物产中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 0 | 9,150,453 | 1.64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物产中大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 0 | 9,150,453 | 1.64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杭州持鹤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7,913,351 | 1.42 | 0 | 无 | 0 | 其他 |
杭州持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5,954,156 | 1.07 | 0 | 无 | 0 | 其他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5,483,586 | 3,416,074 | 0.61 | 0 | 无 | 0 | 其他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01,968,738 | 人民币普通股 | 301,968,738 | ||||
杭州持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7,601,010 | 人民币普通股 | 27,601,010 | ||||
河北港口集团(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6,4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6,400,000 | ||||
杭州持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3,464,487 | 人民币普通股 | 23,464,487 | ||||
杭州持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1,251,313 | 人民币普通股 | 11,251,313 | ||||
物产中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 9,150,453 | 人民币普通股 | 9,150,453 | ||||
物产中大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 9,150,453 | 人民币普通股 | 9,150,453 | ||||
杭州持鹤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913,351 | 人民币普通股 | 7,913,351 | ||||
杭州持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954,156 | 人民币普通股 | 5,954,156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3,416,074 | 人民币普通股 | 3,416,074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十名股东中,物产中大为物产国际、物产金属的控股股东,三方为一致行动人;杭州持瑞、杭州持泰、杭州持鹤、杭州持鹏和杭州持欣为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其普通合伙人均为杭州环投,该等合伙企业为一致行动人。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三)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名称 |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陈新 |
成立日期 | 1992年12月31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供应链集成服务、金融服务、高端实业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情况说明 | / |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名称 |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 |
成立日期 | / |
主要经营业务 | 监督省属经营性国有资产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 |
其他情况说明 |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为浙江省人民政府直属正厅级特设机构,省政府授权省国资委代表省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根据省委决定,省国资委成立党委,履行省委规定的职责。 |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3、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6、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80%以上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七、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5〕4986号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环能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物产环能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物产环能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四)及五(二)1。
物产环能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煤炭、蒸汽、电力销售等。2024年度,物产环能公司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447.09亿元。由于营业收入是物产环能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物产环能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结合物产环能公司业务模式、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相关履约义务,评价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月度、产品等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4)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发货单、结算单等;
(5)结合政府部门有关电价的批文及其他文件,检查物产环能公司销售定价是否符合相关文件规定;
(6)结合应收账款,以抽样方式向主要客户函证本期销售额,以核实向该等客户实现收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7)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固定资产确认和计量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十六)及五(一)12。物产环能公司2024年末固定资产原值为66.22亿元,账面价值为33.53亿元,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占期末资产总额的28.63%;对于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应在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结转(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先按估计价值结转,待办妥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期末应对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进行评估,对于识别出减值迹象的,通过估计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并比较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对其进行减值测试。
由于固定资产账面价值重大,且固定资产的确认和计量涉及重大的管理层判断,其计量准确性对合并财务报表具有重要性,因此,我们将固定资产的确认和计量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固定资产确认和计量,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与固定资产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实地查看相关在建工程项目,并取得工程的监理报告和验收报告,检查在建工程结转是否及时准确;
(3)取得工程合同台账,复核期末应结转工程是否足额暂估;
(4)与管理层讨论以了解主要固定资产的经济可使用年限及残值的判断方法,以评价相关会计估计是否恰当;
(5)对固定资产折旧进行复核,以验证折旧计提的准确性;
(6)评价管理层对减值迹象的判断是否合理。若存在减值迹象,获取并检查管理层对固定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预测过程,评估管理层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重要参数,考虑预测所包含的假设是否恰当;
(7)检查与固定资产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三)存货可变现净值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十三)及五(一)7。
物产环能公司2024年末存货原值为34.03亿元,账面价值为30.23亿元,存货账面价值较高且占期末资产总额的25.81%。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管理层在考虑持有存货目的的基础上,根据历史售价、实际售价、合同约定售价、未来市场趋势等确定估计售价,并按照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由于存货金额重大,且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因此,我们将存货可变现净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存货可变现净值,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对物产环能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及存货管理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和测试;
(2)复核管理层以前年度对存货可变现净值的预测和实际经营结果,评价管理层过往预测的准确性;
(3)以抽样方式复核管理层对存货估计售价的预测,将估计售价与历史数据、市场信息等进行比较;
(4)评价管理层对存货至出售时将要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估计的合理性;
(5)测试管理层对存货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是否准确;
(6)结合存货监盘,检查期末存货是否存在库龄较长、产量下降、生产成本或售价波动、技术或市场需求变化等情形,评价管理层是否已合理估计可变现净值;
(7)检查与存货可变现净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四、其他信息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物产环能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物产环能公司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物产环能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物产环能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物产环能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物产环能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章方杰
(项目合伙人)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方家元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557,408,470.79 | 523,081,414.84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7,199,838.30 | 2,535,39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1,264,461,957.70 | 890,306,804.45 | |
应收款项融资 | 366,432,309.77 | 270,906,761.31 | |
预付款项 | 993,408,432.27 | 410,701,305.58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19,548,649.88 | 59,655,016.52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314,060.87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3,022,667,848.23 | 2,475,172,546.83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821,831,320.22 | 985,209,240.94 | |
流动资产合计 | 7,162,958,827.16 | 5,617,568,480.47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65,425,502.23 | 149,743,629.34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5,603,244.41 | 45,603,244.41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122,507,300.00 | 139,999,500.00 | |
固定资产 | 3,353,489,872.68 | 3,442,133,150.71 | |
在建工程 | 88,437,788.56 | 260,207,834.98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283,311,303.05 | 293,643,171.34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169,839,404.83 | 169,839,404.83 | |
长期待摊费用 | 8,164,132.83 | 15,431,784.1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08,748,868.25 | 172,669,269.77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04,595,563.00 | 79,648,312.35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550,122,979.84 | 4,768,919,301.88 | |
资产总计 | 11,713,081,807.00 | 10,386,487,782.35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255,194,368.71 | 562,872,151.42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3,638,416.58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0,000,000.00 | 5,300,000.00 | |
应付账款 | 1,223,599,893.66 | 1,325,028,510.38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366,928,917.37 | 1,502,180,930.16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234,429,097.67 | 240,074,711.83 | |
应交税费 | 120,915,321.11 | 91,386,196.50 | |
其他应付款 | 177,217,913.26 | 169,198,812.67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17,145,943.39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7,492,168.33 | ||
其他流动负债 | 247,943,226.33 | 198,009,388.58 | |
流动负债合计 | 4,663,720,906.44 | 4,097,689,118.12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321,56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968,683.13 | 957,729.92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19,572,850.76 | 8,642,316.96 | |
递延收益 | 77,067,214.38 | 63,757,070.54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6,191,281.18 | 71,145,186.85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85,360,029.45 | 144,502,304.27 |
负债合计 | 5,149,080,935.89 | 4,242,191,422.3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557,954,442.00 | 557,954,442.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419,221,515.12 | 1,419,221,515.12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113,782,856.87 | 113,782,856.87 | |
专项储备 | 4,385,736.77 | 366,822.86 | |
盈余公积 | 256,491,520.00 | 256,491,520.00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3,160,946,671.17 | 2,812,896,870.36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512,782,741.93 | 5,160,714,027.21 | |
少数股东权益 | 1,051,218,129.18 | 983,582,332.7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6,564,000,871.11 | 6,144,296,359.9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1,713,081,807.00 | 10,386,487,782.35 |
公司负责人:陈明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健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健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56,118,481.03 | 376,547,610.92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103,472.96 | 2,535,39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200,000,000.00 | ||
应收账款 | 464,957,465.23 | 287,402,554.36 | |
应收款项融资 | 335,741,821.61 | 207,022,914.81 | |
预付款项 | 848,322,695.68 | 339,600,188.87 | |
其他应收款 | 1,569,845,348.94 | 2,346,533,528.57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33,374,835.14 | 8,673,495.29 | |
存货 | 3,065,503,881.74 | 2,423,972,790.29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672,134,984.49 | 804,979,382.09 | |
流动资产合计 | 7,615,728,151.68 | 6,788,594,359.91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705,559,700.00 | 564,959,700.00 | |
长期股权投资 | 1,476,355,179.15 | 1,364,153,306.26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5,603,252.41 | 15,603,252.41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77,237,200.00 | 94,325,100.00 | |
固定资产 | 92,599,513.42 | 85,036,129.87 | |
在建工程 | 4,861,061.94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10,349,096.70 | 10,322,193.88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82,219,186.84 | 142,950,573.7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011,108.00 | 2,011,108.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566,795,298.46 | 2,279,361,364.12 | |
资产总计 | 10,182,523,450.14 | 9,067,955,724.03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598,582,585.71 | 252,872,151.42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2,150,120.93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536,611,783.00 | 285,300,000.00 | |
应付账款 | 1,296,357,847.71 | 1,134,595,332.57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915,838,658.47 | 1,999,382,625.52 | |
应付职工薪酬 | 192,939,181.99 | 210,557,783.87 | |
应交税费 | 57,646,501.06 | 43,954,774.66 | |
其他应付款 | 894,135,002.28 | 607,795,417.03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247,664,082.37 | 258,681,368.67 | |
流动负债合计 | 5,739,775,642.59 | 4,795,289,574.67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11,155,533.98 | ||
递延收益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2,334,980.74 | 34,527,085.88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3,490,514.72 | 34,527,085.88 | |
负债合计 | 5,783,266,157.31 | 4,829,816,660.5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557,954,442.00 | 557,954,442.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480,282,995.51 | 1,480,282,995.51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113,782,856.87 | 113,782,856.87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30,197,000.05 | 330,197,000.05 | |
未分配利润 | 1,917,039,998.40 | 1,755,921,769.0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399,257,292.83 | 4,238,139,063.4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0,182,523,450.14 | 9,067,955,724.03 |
公司负责人:陈明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健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健
合并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44,709,303,304.70 | 44,326,963,143.31 | |
其中:营业收入 | 44,709,303,304.70 | 44,326,963,143.31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43,424,058,624.86 | 42,592,741,900.42 | |
其中:营业成本 | 42,831,392,983.33 | 42,019,473,318.65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58,790,109.04 | 67,378,378.54 | |
销售费用 | 150,343,205.35 | 170,530,929.43 | |
管理费用 | 213,914,701.04 | 182,740,024.33 | |
研发费用 | 139,657,623.13 | 121,483,879.05 | |
财务费用 | 29,960,002.97 | 31,135,370.42 | |
其中:利息费用 | 57,525,245.84 | 38,886,254.11 | |
利息收入 | 40,988,956.31 | 37,575,825.97 | |
加:其他收益 | 81,943,095.38 | 53,437,405.13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95,928,236.62 | 13,495,234.15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7,709,918.80 | 3,803,317.51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4,375,464.88 | 5,157,434.66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9,666,906.38 | -534,988.30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80,691,751.47 | -291,144,114.05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806,661.32 | 9,958,530.72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079,939,480.19 | 1,524,590,745.20 | |
加:营业外收入 | 42,392,343.48 | 19,778,148.95 | |
减:营业外支出 | 12,760,249.46 | 13,876,457.72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109,571,574.21 | 1,530,492,436.43 | |
减:所得税费用 | 227,937,979.98 | 330,142,120.16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81,633,594.23 | 1,200,350,316.27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81,633,594.23 | 1,200,350,316.27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38,617,910.21 | 1,058,885,164.98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3,015,684.02 | 141,465,151.29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881,633,594.23 | 1,200,350,316.27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738,617,910.21 | 1,058,885,164.98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43,015,684.02 | 141,465,151.29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32 | 1.90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32 | 1.90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公司负责人:陈明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健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健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41,671,011,457.78 | 41,870,379,451.19 | |
减:营业成本 | 40,761,630,132.38 | 40,400,963,861.05 | |
税金及附加 | 32,840,915.19 | 48,960,993.07 | |
销售费用 | 133,577,198.29 | 169,222,858.53 | |
管理费用 | 122,668,325.33 | 109,485,413.00 | |
研发费用 | 10,116,745.83 | ||
财务费用 | -12,499,647.46 | -19,613,696.59 | |
其中:利息费用 | 55,276,443.49 | 30,675,080.30 | |
利息收入 | 64,976,076.36 | 57,766,019.97 | |
加:其他收益 | 54,188,276.14 | 16,084,612.85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81,468,944.90 | 183,792,150.70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7,709,918.80 | 3,803,317.51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440,103.89 | 7,386,646.96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0,530,354.62 | -11,160,066.09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80,691,751.47 | -291,144,114.05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3,017.62 | 460,931.28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69,636,024.68 | 1,066,780,183.78 | |
加:营业外收入 | 211,948.00 | 1,558,401.99 | |
减:营业外支出 | 11,249,615.98 | 12,323,304.72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58,598,356.70 | 1,056,015,281.05 | |
减:所得税费用 | 106,912,017.95 | 238,620,287.60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51,686,338.75 | 817,394,993.45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51,686,338.75 | 817,394,993.45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551,686,338.75 | 817,394,993.45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陈明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健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健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8,209,031,891.78 | 48,647,606,855.21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 |
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5,376,443.91 | 46,581,340.58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52,109,321.11 | 123,729,626.7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8,666,517,656.80 | 48,817,917,822.58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7,798,158,506.10 | 46,457,805,110.98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40,429,246.72 | 423,139,491.12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08,730,672.73 | 718,836,290.72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01,432,366.51 | 201,716,955.8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9,048,750,792.06 | 47,801,497,848.7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2,233,135.26 | 1,016,419,973.87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9,877,200.00 | 16,721,158.36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92,490,103.59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9,284,598.15 | 23,089,781.11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70,060,409.59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81,712,311.33 | 39,810,939.47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24,772,596.41 | 333,754,256.94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2,530,600.00 | 222,466,344.06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47,303,196.41 | 556,220,601.0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5,590,885.08 | -516,409,661.5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5,480,000.00 | 12,05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25,480,000.00 | 12,05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1,684,198,841.37 | 7,126,121,234.34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283,530.68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709,678,841.37 | 7,142,454,765.02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653,623,839.45 | 7,061,527,067.13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32,743,971.54 | 519,622,996.61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85,450,000.00 | 43,385,000.0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186,367,810.99 | 7,581,150,063.74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3,311,030.38 | -438,695,298.72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607,951.96 | -21,068,612.97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3,879,058.08 | 40,246,400.65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70,461,834.28 | 430,215,433.63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44,340,892.36 | 470,461,834.28 |
公司负责人:陈明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健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健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6,465,834,200.58 | 46,673,946,907.67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74,631,440.14 | 69,740,150.5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7,040,465,640.72 | 46,743,687,058.23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6,391,410,947.97 | 44,752,261,276.33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36,991,317.65 | 218,879,327.7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97,705,912.72 | 530,869,649.88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15,791,212.30 | 56,763,246.5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7,341,899,390.64 | 45,558,773,500.5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1,433,749.92 | 1,184,913,557.68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326,104,094.98 | 1,397,375,281.78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51,704,462.66 | 140,187,604.83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96,245.17 | 567,936.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678,004,802.81 | 1,538,130,822.61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7,552,474.36 | 457,128.22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325,208,010.99 | 2,186,842,929.35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332,760,485.35 | 2,187,300,057.57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5,244,317.46 | -649,169,234.96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0,288,972,434.75 | 6,125,436,910.85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208,446,898.57 | 3,239,917,941.19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497,419,333.32 | 9,365,354,852.04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144,009,215.36 | 6,370,842,743.64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33,451,609.75 | 475,271,738.09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69,126,813.86 | 2,941,713,386.74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446,587,638.97 | 9,787,827,868.47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0,831,694.35 | -422,473,016.43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6,693,076.90 | -2,333,628.71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01,335,338.79 | 110,937,677.58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52,373,746.52 | 241,436,068.94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53,709,085.31 | 352,373,746.52 |
公司负责人:陈明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健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健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557,954,442.00 | 1,419,221,515.12 | 113,782,856.87 | 366,822.86 | 256,491,520.00 | 2,812,896,870.36 | 5,160,714,027.21 | 983,582,332.75 | 6,144,296,359.9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57,954,442.00 | 1,419,221,515.12 | 113,782,856.87 | 366,822.86 | 256,491,520.00 | 2,812,896,870.36 | 5,160,714,027.21 | 983,582,332.75 | 6,144,296,359.9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018,913.91 | 348,049,800.81 | 352,068,714.72 | 67,635,796.43 | 419,704,511.1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38,617,910.21 | 738,617,910.21 | 143,015,684.02 | 881,633,594.2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5,480,000.00 | 25,480,0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5,480,000.00 | 25,480,000.00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90,568,109.40 | -390,568,109.40 | -102,595,943.39 | -493,164,052.79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90,568,109.40 | -390,568,109.40 | -102,595,943.39 | -493,164,052.79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4,018,913.91 | 4,018,913.91 | 1,736,055.80 | 5,754,969.71 |
1.本期提取 | 23,636,178.63 | 23,636,178.63 | 12,178,363.62 | 35,814,542.25 | |||||||||
2.本期使用 | -19,617,264.72 | -19,617,264.72 | -10,442,307.82 | -30,059,572.54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57,954,442.00 | 1,419,221,515.12 | 113,782,856.87 | 4,385,736.77 | 256,491,520.00 | 3,160,946,671.17 | 5,512,782,741.93 | 1,051,218,129.18 | 6,564,000,871.11 |
项目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557,954,442.00 | 1,419,221,515.12 | 113,782,856.87 | 3,414.41 | 256,491,520.00 | 2,200,375,258.98 | 4,547,829,007.38 | 873,109,181.93 | 5,420,938,189.3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57,954,442.00 | 1,419,221,515.12 | 113,782,856.87 | 3,414.41 | 256,491,520.00 | 2,200,375,258.98 | 4,547,829,007.38 | 873,109,181.93 | 5,420,938,189.3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63,408.45 | 612,521,611.38 | 612,885,019.83 | 110,473,150.82 | 723,358,170.6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58,885,164.98 | 1,058,885,164.98 | 141,465,151.29 | 1,200,350,316.2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2,050,196.84 | 12,050,196.8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 | 12,050,000.0 | 12,050,000. |
通股 | 0 | 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196.84 | 196.84 | ||||||
(三)利润分配 | -446,363,553.60 | -446,363,553.60 | -43,385,000.00 | -489,748,553.6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46,363,553.60 | -446,363,553.60 | -43,385,000.00 | -489,748,553.6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363,408.45 | 363,408.45 | 342,802.69 | 706,211.14 |
1.本期提取 | 23,570,521.73 | 23,570,521.73 | 12,384,250.61 | 35,954,772.34 | |||||||||
2.本期使用 | -23,207,113.28 | -23,207,113.28 | -12,041,447.92 | -35,248,561.20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57,954,442.00 | 1,419,221,515.12 | 113,782,856.87 | 366,822.86 | 256,491,520.00 | 2,812,896,870.36 | 5,160,714,027.21 | 983,582,332.75 | 6,144,296,359.96 |
公司负责人:陈明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健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健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557,954,442.00 | 1,480,282,995.51 | 113,782,856.87 | 330,197,000.05 | 1,755,921,769.05 | 4,238,139,063.4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57,954,442.00 | 1,480,282,995.51 | 113,782,856.87 | 330,197,000.05 | 1,755,921,769.05 | 4,238,139,063.4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61,118,229.35 | 161,118,229.3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51,686,338.75 | 551,686,338.7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90,568,109.40 | -390,568,109.4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90,568,109.40 | -390,568,109.4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57,954,442.00 | 1,480,282,995.51 | 113,782,856.87 | 330,197,000.05 | 1,917,039,998.40 | 4,399,257,292.83 |
项目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557,954,442.00 | 1,480,282,995.51 | 113,782,856.87 | 330,197,000.05 | 1,384,890,329.20 | 3,867,107,623.6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57,954,442.00 | 1,480,282,995.51 | 113,782,856.87 | 330,197,000.05 | 1,384,890,329.20 | 3,867,107,623.6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71,031,439.85 | 371,031,439.8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17,394,993.45 | 817,394,993.45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46,363,553.60 | -446,363,553.6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46,363,553.60 | -446,363,553.6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57,954,442.00 | 1,480,282,995.51 | 113,782,856.87 | 330,197,000.05 | 1,755,921,769.05 | 4,238,139,063.48 |
公司负责人:陈明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健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健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适用□不适用
物产环能(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浙江省燃料总公司,成立于1950年,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注册资金350.23万元。
2000年2月28日,浙江省财政厅和浙江省国有资产管理局联合下发浙财商[2000]21号《关于省燃料总公司改制资产处置和股本设置的批复》,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发[1998]159号文件,同意浙江省燃料总公司改制涉及的资产核销、剥离提留等处置事宜,并同意改制后的浙江省物产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燃料”)的股本设置方案,即总股本为5,000万元。
2012年3月24日,物产燃料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浙江物产燃料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组织形式由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后名称为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89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43.18万股。公司股票于2021年12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000142911467W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557,954,442.00元,股份总数557,954,442股(每股面值1元),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本公司属批发行业。主要经营活动为煤炭销售,电力、蒸汽的生产和销售。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2025年4月18日第五届第十二次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持续经营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3、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投资性房地产及某些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外,本财务报表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金融工具减值、存货、固定资产折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适用□不适用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本公司及境内、境外子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不适用公司编制和披露财务报表遵循重要性原则,本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事项涉及重要性标准判断的事项及其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如下: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账龄超过一年且金额重要的应收及应付款项 | 单笔款项余额占该项目期末余额的5%以上且金额超过500万元 |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 | 单个项目投资预算2000万元以上 |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 对单个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占集团净资产的5%以上或期末账面价值超过5000万元 |
重要的现金流相关的披露 | 单笔现金流入或流出占该项目总发生额10%以上且金额超过5000万元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子公司利润总额占集团利润总额10%以上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可变回报金额的,认定为控制。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1.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2.当公司为共同经营的合营方时,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资产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不适用
1)外币业务折算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11、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①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②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金融工具减值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
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12、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 票据类型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3、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关联方组合 | 纳入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范围的关联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账龄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下同) | 5.00 |
1-2年 | 30.00 |
2-3年 | 80.00 |
3年以上 | 100.00 |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14、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关联方组合 | 纳入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范围的关联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政府款项组合 | 出口退税款、增值税即征即退款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其他应收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账龄 |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下同) | 5.00 |
1-2年 | 30.00 |
2-3年 | 80.00 |
3年以上 | 100.00 |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16、存货
√适用□不适用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1)存货的分类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热电联产业务和新能源业务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煤炭贸易业务发出存货采用批次法。
3)存货的盘存制度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包装物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17、合同资产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不适用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8、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不适用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不适用
19、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
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原则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公司结合分步交易的各个步骤的交易协议条款、分别取得的处置对价、出售股权的对象、处置方式、处置时点等信息来判断分步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多次交易事项属于“一揽子交易”: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
1)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2)合并财务报表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3)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
1)个别财务报表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合并财务报表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0、投资性房地产
(1).如果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
1.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2.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依据:(1)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2)本公司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
21、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不适用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5-40 | 3-5 | 2.38-19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2 | 5 | 7.92-31.67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0 | 5 | 9.5-31.67 |
办公及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0 | 5 | 9.5-31.67 |
22、在建工程
√适用□不适用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类别 | 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
房屋及建筑物 | 已整体完工并达到设计要求或合同规定的标准 |
机器设备 | 安装调试后达到设计要求或合同规定的标准 |
23、借款费用
√适用□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4、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5、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不适用
1.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软件、用能权指标、特许经营权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如下:
项目 |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 | 摊销方法 |
土地使用权 | 按产权登记期限确定使用寿命为34-50年 | 直线法 |
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 | 按预期受益期限确定使用寿命为5年 | 直线法 |
软件 | 按预期受益期限确定使用寿命为5-10年 | 直线法 |
用能权指标 | 按预期受益期限确定使用寿命为10年 | 直线法 |
特许经营权 | 按合同约定特许经营期限确定使用寿命为17.5年 | 直线法 |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人员人工费用
人员人工费用包括公司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研发人员同时服务于多个研究开发项目的,人工费用的确认依据公司管理部门提供的各研究开发项目研发人员的工时记录,在不同研究开发项目间按比例分配。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外聘研发人员同时从事非研发活动的,公司根据研发人员在不同岗位的工时记录,将其实际发生的人员人工费用,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
(2)直接投入费用
直接投入费用是指公司为实施研究开发活动而实际发生的相关支出。包括:1)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2)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3)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检测、维修等费用。
(3)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
折旧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和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及在用建筑物,同时又用于非研发活动的,对该类仪器、设备、在用建筑物使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折旧费按实际工时和使用面积等因素,采用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
(4)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无形资产摊销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软件、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专有技术、许可证、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5)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是指公司委托境内外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研究开发活动成果为公司所拥有,且与公司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
(6)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上述费用之外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论证、评审、鉴定、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会议费、差旅费、通讯费等。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27、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不适用
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
益。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9、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30、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2.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1)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3)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1)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1、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1.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32、股份支付
□适用√不适用
33、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4、收入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1.收入确认原则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3)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收入计量原则
(1)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2)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3)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4)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1)煤炭贸易业务
煤炭贸易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对于内销收入,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或订单,将货物或产品送至客户指定地点,经客户验收并取得经双方确认结算单后确认收入;对于外销(转口)收入,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或订单,公司按订单约定的交货时间进行报关,货物报关结束并经客户验收、完成对账后或经客户提货后确认收入。
(2)热电联产业务
热电联产业务主要为销售电力、蒸汽、压缩空气等产品,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电力、蒸汽、压缩空气已经输出并经用户确认抄表用量时确认收入。
(3)新能源业务
新能源业务包括销售新能源相关组件和提供与新能源相关的施工服务、项目管理服务等。
销售新能源相关组件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或订单,将货物或产品送至客户指定地点,经客户验收并取得经双方确认结算单后确认收入。
提供与新能源相关的施工服务、项目管理服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根据已发生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并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不适用
35、合同成本
√适用□不适用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如果合同取得成本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公司对于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
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转让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1.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2)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5.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方法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3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5.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1)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38、租赁
√适用□不适用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3)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售后租回:
(1)公司作为承租人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
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售后租回
(1)公司作为出租人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不适用
(一)安全生产费
公司按照财政部、应急部发布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的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二)分部报告
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公司的经营分部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能够通过分析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1.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规定。
3.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4.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41、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3%、6%、9%、13%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1.2%、12%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5%、7%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2%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20%、17%、16.5%、1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嘉兴新嘉爱斯热电有限公司 | 15 |
桐乡泰爱斯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15 |
香港健坤能源有限公司 | 16.5 |
新加坡乾元国际能源有限公司 | 17 |
湖州聚能羲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 |
诸暨市聚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 |
嘉兴菲尚聚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 |
杭州聚能启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0 |
浙物聚能绿电(浙江)科技有限公司 | 20 |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 | 25 |
2、税收优惠
√适用□不适用
1.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局浙江省税务局于2024年12月6日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433012796,本公司子公司嘉兴新嘉爱斯热电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2024至2026年度企业所得税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减按15%的税率计缴。
2.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局浙江省税务局于2022年12月24日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233002015,本公司子公司桐乡泰爱斯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2022至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减按15%的税率计缴。
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本公司子公司湖州聚能羲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诸暨市聚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嘉兴菲尚聚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聚能启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浙物聚能绿电(浙江)科技有限公司符合上述政策,享受上述企业所得税优惠。
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21年12月30日下发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子公司嘉兴新嘉爱斯热电有限公司自2022年3月1日起享有对污泥处理处置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优惠,对农林剩余物资源综合利用生产的电力、热力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5,122.92 | 3,789.46 |
银行存款 | 530,788,013.84 | 450,030,979.88 |
其他货币资金 | 26,615,334.03 | 73,046,645.50 |
合计 | 557,408,470.79 | 523,081,414.84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88,563,438.91 | 17,713,698.60 |
其中:存放在财务公司款项总额 | 424,241,799.40 | 321,041,829.33 |
其他说明:
本期存放在财务公司的款项系存放在物产中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物产中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系受母公司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
其中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证保证金 | 3,417,050.64 | |
履约保函保证金 | 5,500,000.00 | 14,001,000.00 |
期货保证金 | 4,678,384.81 | 29,920,531.07 |
远期结售汇保证金 | 2,443,000.00 | |
其他 | 2,889,193.62 | 2,837,998.85 |
合计 | 13,067,578.43 | 52,619,580.56 |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7,199,838.30 | 2,535,390.00 | / |
其中: | |||
权益工具投资 | 1,585,500.00 | 1,501,500.00 | / |
衍生金融资产 | 15,614,338.30 | 1,033,890.00 |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合计 | 17,199,838.30 | 2,535,390.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331,012,585.38 | 945,173,893.82 |
1年以内小计 | 1,331,012,585.38 | 945,173,893.82 |
1至2年 | 8.64 | |
2至3年 | 8.00 | |
3年以上 | 85,614,365.17 | 85,614,365.17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1,416,626,958.55 | 1,030,788,267.63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85,314,365.17 | 6.02 | 85,314,365.17 | 100.00 | 93,323,201.65 | 9.05 | 93,323,201.65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331,312,593.38 | 93.98 | 66,850,635.68 | 5.02 | 1,264,461,957.70 | 937,465,065.98 | 90.95 | 47,158,261.53 | 5.03 | 890,306,804.45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1,331,312,593.38 | 93.98 | 66,850,635.68 | 5.02 | 1,264,461,957.70 | 937,465,065.98 | 90.95 | 47,158,261.53 | 5.03 | 890,306,804.45 |
合计 | 1,416,626,958.55 | 100.00 | 152,165,000.85 | 10.74 | 1,264,461,957.70 | 1,030,788,267.63 | 100.00 | 140,481,463.18 | 13.63 | 890,306,804.4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欣悦印染有限公司 | 38,311,755.65 | 38,311,755.65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欣悦棉整有限公司 | 26,391,147.07 | 26,391,147.07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嘉兴市锦丰纺织整理有限公司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山东裕盛煤炭有限公司 | 17,089,542.51 | 17,089,542.51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肥矿集团张家口鑫宇物流有限公司 | 1,292,535.84 | 1,292,535.84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嘉兴市雄达染织有限公司 | 2,229,384.10 | 2,229,384.10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85,314,365.17 | 85,314,365.17 | 1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331,012,585.38 | 66,550,629.28 | 5 |
1-2年 | |||
2-3年 | 8.00 | 6.40 | 80 |
3年以上 | 300,000.00 | 300,000.00 | 100 |
合计 | 1,331,312,593.38 | 66,850,635.68 | 5.02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注]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93,323,201.65 | 3,058,836.48 | -4,950,000.00 | 85,314,365.17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47,158,261.53 | 19,692,374.15 | 66,850,635.68 | |||
合计 | 140,481,463.18 | 19,692,374.15 | 3,058,836.48 | -4,950,000.00 | 152,165,000.85 |
[注]公司以非现金资产收回债权所致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嘉兴市锦丰纺织整理有限公司 | 3,058,836.48 | 收回应收账款 | 票据、现金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3,058,836.48 | / | / | / |
其他说明:
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及其合同资产汇总 | 767,460,840.72 | 767,460,840.72 | 54.18 | 38,373,042.04 | |
合计 | 767,460,840.72 | 767,460,840.72 | 54.18 | 38,373,042.04 |
其他说明:
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库存股
□适用√不适用
8、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982,778,155.75 | 98.93 | 408,711,827.41 | 99.52 |
1至2年 | 9,641,381.67 | 0.97 | 1,926,680.17 | 0.46 |
2至3年 | 968,894.85 | 0.10 | 59,598.00 | 0.01 |
3年以上 | 20,000.00 | 0.00 | 3,200.00 | 0.01 |
合计 | 993,408,432.27 | 100.00 | 410,701,305.58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 | 687,606,096.18 | 69.22 |
合计 | 687,606,096.18 | 69.22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9、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314,060.87 | |
其他应收款 | 119,234,589.01 | 59,655,016.52 |
合计 | 119,548,649.88 | 59,655,016.52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山煤物产环保能源(浙江)有限公司 | 314,060.87 | |
合计 | 314,060.87 |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7).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23,361,235.81 | 60,884,381.14 |
1年以内小计 | 123,361,235.81 | 60,884,381.14 |
1至2年 | 2,854,192.86 | 2,455,506.33 |
2至3年 | 217,400.00 | 480,000.00 |
3年以上 | 10,698,077.83 | 10,698,077.83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137,130,906.50 | 74,517,965.30 |
(8).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及备用金等 | 113,307,199.83 | 63,624,072.19 |
应收及暂付款 | 23,823,706.67 | 10,893,893.11 |
合计 | 137,130,906.50 | 74,517,965.30 |
(9).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3,044,219.05 | 1,266,756.83 | 10,551,972.90 | 14,862,948.78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3,123,842.75 | -90,474.04 | 3,033,368.71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6,168,061.80 | 1,176,282.79 | 10,551,972.90 | 17,896,317.49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账龄组合
账龄组合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23,361,235.81 | 6,168,061.80 | 5 |
1-2年 | 2,854,192.86 | 856,257.86 | 30 |
2-3年 | 217,400.00 | 173,920.00 | 80 |
3年以上 | 146,104.93 | 146,104.93 | 100 |
合计 | 126,578,933.60 | 7,344,344.59 | 5.80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10).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10,551,972.90 | 10,551,972.90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4,310,975.88 | 3,033,368.71 | 7,344,344.59 | |||
合计 | 14,862,948.78 | 3,033,368.71 | 17,896,317.4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浙江圣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601,972.90 | 2,601,972.9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乌海昊华高科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 7,950,000.00 | 7,95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10,551,972.90 | 10,551,972.90 | 100.00 | — |
(11).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12).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江苏洋井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 12,000,000.00 | 8.75 | 押金及保证金 | 1年以内 | 600,000.00 |
杭州五堡科技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00 | 7.29 | 押金及保证金 | 1年以内 | 500,000.00 |
连云港虹洋热电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7.29 | 押金及保证金 | 1年以内 | 500,000.00 |
国家能源集团泰州发电有限公司 | 9,000,000.00 | 6.56 | 押金及保证金 | 1年以内 | 450,000.00 |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8,800,000.00 | 6.42 | 押金及保证金 | 1年以内 | 440,000.00 |
合计 | 49,800,000.00 | 36.31 | / | / | 2,490,000.00 |
(13).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0、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77,073,682.44 | 77,073,682.44 | 110,810,714.29 | 110,810,714.29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1,046,926,037.25 | 191,948,127.03 | 854,977,910.22 | 1,505,128,334.95 | 140,433,437.98 | 1,364,694,896.97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发出商品 | 2,279,359,880.01 | 188,743,624.44 | 2,090,616,255.57 | 1,150,377,611.64 | 150,710,676.07 | 999,666,935.57 |
合计 | 3,403,359,599.70 | 380,691,751.47 | 3,022,667,848.23 | 2,766,316,660.88 | 291,144,114.05 | 2,475,172,546.83 |
(2).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140,433,437.98 | 191,948,127.03 | 140,433,437.98 | 191,948,127.03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发出商品 | 150,710,676.07 | 188,743,624.44 | 150,710,676.07 | 188,743,624.44 |
合计
合计 | 291,144,114.05 | 380,691,751.47 | 291,144,114.05 | 380,691,751.47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 | 转回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 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
原材料 | 相关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 以前期间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上升 | 本期将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耗用 |
库存商品/发出商品 | 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 以前期间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上升 | 本期已将期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出售 |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不适用
(4).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不适用
(5).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2、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366,432,309.77 | 270,906,761.31 |
合计
合计 | 366,432,309.77 | 270,906,761.31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96,130,108.74 |
合计 | 196,130,108.74 |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846,133,633.12 | |
合计 | 846,133,633.12 |
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具有较高信用的商业银行,由其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低,故公司将已背书或贴现的该等银行承兑汇票予以终止确认。但如果该等票据到期不获支付,依据《票据法》之规定,公司仍将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融资款项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 | 366,432,309.77 | 0 | |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 | 366,432,309.77 | 0 | |
合计 | 366,432,309.77 | 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8).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
无
14、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增值税留抵扣额 | 109,973,857.97 | 127,967,658.04 |
所得税预缴税额 |
大额存单及利息
大额存单及利息 | 697,724,089.48 | 842,542,352.81 |
预缴增值税 | 13,585,980.49 | 11,468,408.40 |
预缴其他税费 | 72,148.16 | 2,732,640.50 |
其他 | 475,244.12 | 498,181.19 |
合计 | 821,831,320.22 | 985,209,240.94 |
其他说明:
无
15、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7、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8、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山煤物产环保能源(浙江)有限公司 | 58,725,037.74 | 70,929.48 | 314,060.87 | 58,481,906.35 | |||||||
浙物杭能(浙江)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44,815.11 | 9,955,184.89 | ||||||||
小计 | 58,725,037.74 | 10,000,000.00 | 26,114.37 | 314,060.87 | 68,437,091.24 | ||||||
二、联营企业 | |||||||||||
浦江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 | 84,803,039.16 | 7,167,793.61 | 91,970,832.77 | ||||||||
同塔物产有限公司 | 6,215,552.44 | 516,010.82 | 1,713,985.04 | 5,017,578.22 | |||||||
小计 | 91,018,591.60 | 7,683,804.43 | 1,713,985.04 | 96,988,410.99 | |||||||
合计 | 149,743,629.34 | 10,000,000.00 | 7,709,918.80 | 2,028,045.91 | 165,425,502.23 |
(2).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19、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其他 | |||||||
浙江八达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0 | 100,000.00 | |||||||||
中销燃料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00 | 3,000,000.00 | |||||||||
浙江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12,503,252.41 | 12,503,252.41 | |||||||||
浙江特富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19,999,992.00 | 19,999,992.00 | |||||||||
苏州云能魔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合计 | 45,603,244.41 | 45,603,244.41 | / |
(2).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1、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期初余额 | 139,999,500.00 | 139,999,500.00 | ||
二、本期变动 | -17,492,200.00 | -17,492,200.00 | ||
加:外购 | ||||
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企业合并增加 | ||||
减:处置 | ||||
其他转出 | 16,218,200.00 | 16,218,200.00 | ||
公允价值变动 | -1,274,000.00 | -1,274,000.00 | ||
三、期末余额 | 122,507,300.00 | 122,507,300.00 |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2、固定资产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390,322,977.42 | 4,859,337,608.26 | 13,196,147.58 | 24,930,492.09 | 6,287,787,225.35 |
2.本期增加金额 | 92,377,427.39 | 257,081,563.36 | 1,537,824.79 | 3,680,634.59 | 354,677,450.13 |
(1)购置 | 4,980,194.92 | 1,537,824.79 | 3,290,744.12 | 9,808,763.83 | |
(2)在建工程转入 | 76,857,388.11 | 252,101,368.44 | 389,890.47 | 329,348,647.02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 15,520,039.28 | 15,520,039.28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684,078.35 | 18,182,221.48 | 823,880.00 | 791,388.68 | 20,481,568.51 |
(1)处置或报废 | 684,078.35 | 18,182,221.48 | 823,880.00 | 791,388.68 | 20,481,568.51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1,482,016,326.46 | 5,098,236,950.14 | 13,910,092.37 | 27,819,738.00 | 6,621,983,106.97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28,131,354.03 | 2,488,509,337.93 | 9,780,204.33 | 16,785,850.09 | 2,843,206,746.38 |
2.本期增加金额 | 58,593,338.07 | 374,573,137.02 | 946,981.23 | 2,865,818.74 | 436,979,275.06 |
(1)计提 | 58,593,338.07 | 374,573,137.02 | 946,981.23 | 2,865,818.74 | 436,979,275.06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623,424.84 | 11,870,987.71 | 782,686.00 | 741,985.20 | 14,019,083.75 |
(1)处置或报废 | 623,424.84 | 11,870,987.71 | 782,686.00 | 741,985.20 | 14,019,083.75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386,101,267.26 | 2,851,211,487.24 | 9,944,499.56 | 18,909,683.63 | 3,266,166,937.6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2,447,328.26 | 2,447,328.2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21,031.66 | 121,031.66 | ||
(1)处置或报废 | 121,031.66 | 121,031.66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2,326,296.60 | 2,326,296.60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095,915,059.20 | 2,244,699,166.30 | 3,965,592.81 | 8,910,054.37 | 3,353,489,872.68 |
2.期初账面价值 | 1,062,191,623.39 | 2,368,380,942.07 | 3,415,943.25 | 8,144,642.00 | 3,442,133,150.71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不适用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新嘉爱斯-房屋建筑物 | 9,231,428.49 | 暂未办理 |
其他公司-房屋建筑物 | 412,035.07 | 暂未办理 |
合计 | 9,643,463.56 |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不适用
23、在建工程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88,437,788.56 | 260,207,834.98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88,437,788.56 | 260,207,834.98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山鹰热电-海盐经济开发区山鹰热电公用热电项目 | 31,495,860.60 | 31,495,860.60 | 131,904,683.36 | 131,904,683.36 | ||
金义生物-金华金义新区农林生物质焚烧热电联产项目 | 6,393,948.11 | 6,393,948.11 | 35,672,012.74 | 35,672,012.74 | ||
德清新能源-分布式光伏储能一体化发电工程项目 | 53,104,818.13 | 53,104,818.13 | ||||
聚能启泰-基于混合储能的多能耦合智慧低碳供能示范项目 | 20,941,437.70 | 20,941,437.70 | 8,019,818.24 | 8,019,818.24 | ||
秀舟热电-扩容技改项目 | 8,606,829.82 | 8,606,829.82 | 7,745,732.17 | 7,745,732.17 | ||
桐乡泰爱斯-热网管道工程 | 1,258,105.50 | 1,258,105.50 | 7,785,591.47 | 7,785,591.47 | ||
其他 | 19,741,606.83 | 19,741,606.83 | 15,975,178.87 | 15,975,178.87 | ||
合计 | 88,437,788.56 | 88,437,788.56 | 260,207,834.98 | 260,207,834.98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山鹰热电-海盐经济开发区山鹰热电公用热电项目 | 1,093,020,000.00 | 131,904,683.36 | 33,316,955.56 | 133,725,778.32 | 31,495,860.60 | 74.19 | 95.00 | 募集资金+自筹资金 | ||||
金义生物-金华金义新区农林生物质焚烧热电联产项目 | 945,130,000.00 | 35,672,012.74 | 55,289,975.80 | 84,568,040.43 | 6,393,948.11 | 95.00 | 95.00 | 募集资金+自筹资金 | ||||
德清新能源-分布式光伏储能一体化发电工程项目 | 69,609,400.00 | 53,104,818.13 | 9,227,007.27 | 62,331,825.40 | 96.00 | 100.00 | 自筹资金 | |||||
聚能启泰-基于混合储能的多能耦合智慧低碳供能示范项目 | 233,603,300.00 | 8,019,818.24 | 12,921,619.46 | 20,941,437.70 | 70.00 | 70.00 | 自筹资金 | |||||
秀舟热电-扩容技改项目 | 21,316,800.00 | 7,745,732.17 | 861,097.65 | 8,606,829.82 | 80.58 | 95.00 | 自筹资金 | |||||
桐乡泰爱斯-热网管道工程 | 23,000,000.00 | 7,785,591.47 | 4,067,443.11 | 2,460,042.86 | 1,258,105.50 | 95.00 | 95.00 | 自筹资金 | ||||
合计 | 2,385,679,500.00 | 244,232,656.11 | 111,616,655.74 | 284,693,087.26 | 2,460,042.86 | 68,696,181.73 | / | / | / | /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工程物资
(5).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4、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5、油气资产
(1)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26、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27、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及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用能权指标 | 特许经营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96,064,735.83 | 173,245.12 | 10,474,528.52 | 27,692,691.36 | 31,858,400.00 | 366,263,600.83 |
2.本期增加金额 | 698,160.72 | 678,557.36 | 1,376,718.08 | |||
(1)购置 | 678,557.36 | 678,557.36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其他 | 698,160.72 | 698,160.72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 296,762,896.55 | 173,245.12 | 11,153,085.88 | 27,692,691.36 | 31,858,400.00 | 367,640,318.91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46,758,917.20 | 98,570.83 | 6,708,256.32 | 8,334,559.86 | 10,720,125.28 | 72,620,429.49 |
2.本期增加金额 | 6,111,452.49 | 26,882.40 | 973,453.84 | 2,784,945.48 | 1,811,852.16 | 11,708,586.37 |
(1)计提 | 6,111,452.49 | 26,882.40 | 973,453.84 | 2,784,945.48 | 1,811,852.16 | 11,708,586.37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52,870,369.69 | 125,453.23 | 7,681,710.16 | 11,119,505.34 | 12,531,977.44 | 84,329,015.86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43,892,526.86 | 47,791.89 | 3,471,375.72 | 16,573,186.02 | 19,326,422.56 | 283,311,303.05 |
2.期初账面价值 | 249,305,818.63 | 74,674.29 | 3,766,272.20 | 19,358,131.50 | 21,138,274.72 | 293,643,171.34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
(2).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新嘉爱斯四期土地 | 10,746,716.85 | 正在办理 |
合计 | 10,746,716.85 |
(4).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8、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浙江秀舟热电有限公司 | 134,936,531.73 | 134,936,531.73 | ||||
嘉兴市富欣热电有限公司 | 146,305,081.27 | 146,305,081.27 | ||||
合计 | 281,241,613.00 | 281,241,613.00 |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
浙江秀舟热电有限公司 | 60,521,112.79 | 60,521,112.79 | ||||
嘉兴市富欣热电有限公司 | 50,881,095.38 | 50,881,095.38 | ||||
合计 | 111,402,208.17 | 111,402,208.17 |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名称 | 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 | 所属经营分部及依据 | 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
秀舟热电、富欣热电资产组 | 因富欣热电已成为秀舟热电全资子公司,且管理已经一体化 | 秀舟热电、富欣热电主业均为热电联产,公司将此业务视作为一个整体实施管理、评估经营成果 | 否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名称 | 变化前的构成 | 变化后的构成 | 导致变化的客观事实及依据 |
秀舟热电资产组 | 单独认定为资产组 | 将秀舟热电和富欣热电统一认定为资产组组合 | 秀舟热电持有富欣热电100%股权,并已经建设完成两者间的热力管道,两者的业务重组可以充分发挥机组间的协同效应 |
富欣热电资产组 | 单独认定为资产组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预测期的年限 | 预测期的关键参数(增长率、利润率等) | 预测期内的参数的确定依据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等)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秀舟热电、富欣热电资产组 | 555,056,891.68 | 630,000,000.00 | 2025年至2029年 | 预测期收入增长率为2.57%-2.59%;毛利率为20.92%-22.30% | 根据历史经营及对市场发展情况预测 | 稳定期增长率为零;利润率为22.30%;税前折现率为10.69% | 增长率、利润率确定依据为根据历史经营及对市场发展情况预测;税前折现率确定依据为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 | |
合计 | 555,056,891.68 | 630,000,000.00 | / | / | / | / | / |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5).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9、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排污权费 | 11,998,658.98 | 140,311.00 | 6,484,153.83 | 5,654,816.15 | |
技术服务费 | 1,283,706.63 | 493,160.40 | 790,546.23 | ||
其他 | 2,149,418.54 | 284,977.99 | 715,626.08 | 1,718,770.45 | |
合计 | 15,431,784.15 | 425,288.99 | 7,692,940.31 | 8,164,132.83 |
其他说明:
无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380,691,751.47 | 95,172,937.87 | 291,144,114.04 | 72,786,028.51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可抵扣亏损 | 1,123,048.35 | 280,762.09 | 13,808,539.04 | 3,452,134.76 |
信用减值准备 | 164,932,170.91 | 31,576,806.31 | 154,609,684.78 | 27,975,745.91 |
预计负债 | 6,797,780.27 | 1,699,445.07 | 7,022,780.45 | 1,755,695.11 |
递延收益 | 26,525,801.63 | 5,006,479.71 | 29,437,523.03 | 5,816,315.98 |
公允价值变动 | 2,150,120.93 | 537,530.23 | ||
未税前扣除的预提费用 | 189,028,085.78 | 47,257,021.45 | 154,993,659.04 | 38,748,414.76 |
未税前扣除的工资 | 111,021,662.98 | 27,755,415.75 | 86,274,410.81 | 21,568,602.70 |
其他 | 115,207.24 | 28,801.81 | ||
合计 | 880,120,301.39 | 208,748,868.25 | 739,556,039.36 | 172,669,269.77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公允价值变动 | 2,029,472.96 | 507,368.24 | 22,390,010.56 | 5,597,502.64 |
资产折旧与摊销 | 320,238,844.88 | 65,683,912.94 | 322,889,526.96 | 65,547,684.21 |
合计 | 322,268,317.84 | 66,191,281.18 | 345,279,537.52 | 71,145,186.85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不适用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7,455,444.03 | 3,182,055.44 |
可抵扣亏损 | 222,226,869.14 | 142,586,349.11 |
资产减值准备 | ||
坏账准备 | ||
合计 | 229,682,313.17 | 145,768,404.55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6年度 | 6,799,881.31 | 6,799,881.31 | |
2027年度 | 37,945,967.52 | 57,425,272.87 | |
2028年度 | 76,811,861.68 | 78,361,194.93 | |
2029年度 | 100,669,158.63 | ||
合计 | 222,226,869.14 | 142,586,349.11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1、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预付工程及设备款 | 102,584,455.00 | 102,584,455.00 | 77,637,204.35 | 77,637,204.35 | ||
其他 | 2,011,108.00 | 2,011,108.00 | 2,011,108.00 | 2,011,108.00 | ||
合计 | 104,595,563.00 | 104,595,563.00 | 79,648,312.35 | 79,648,312.35 |
其他说明:
无
32、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13,067,578.43 | 13,067,578.43 | 保证金 | 作为期货保证金、履约保函保证金等的货币资金无法随时支付 | 52,619,580.56 | 52,619,580.56 | 保证金 | 作为期货保证金、履约保函保证金等的货币资金无法随时支付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固定资产 | 311,284,396.69 | 268,322,841.86 | 抵押 | 银行债务尚未结清,抵押尚未解除 | 92,358,032.39 | 67,562,834.14 | 抵押 | 银行债务尚未结清,抵押尚未解除 |
无形资产 | 31,687,984.71 | 27,868,833.08 | 抵押 | 银行债务尚未结清,抵押尚未解除 | 7,184,309.41 | 5,605,089.38 | 抵押 | 银行债务尚未结清,抵押尚未解除 |
其中:数据资源 | ||||||||
应收款项融资 | 196,130,108.74 | 196,130,108.74 | 质押 | 银行承兑汇票用于质押,无法用于背书转让或贴现 | 5,300,000.00 | 5,300,000.00 | 质押 | 银行承兑汇票用于质押,无法用于背书转让或贴现 |
投资性房地产 | 75,216,500.00 | 75,216,500.00 | 抵押 | 银行债务尚未结清,抵押尚未解除 | 92,156,300.00 | 92,156,300.00 | 抵押 | 银行债务尚未结清,抵押尚未解除 |
其他流动资产 | 31,613,465.76 | 31,613,465.76 | 质押 | 大额银行存单用于质押,无法随时支付 | ||||
合计 | 627,386,568.57 | 580,605,862.11 | / | / | 281,231,688.12 | 254,857,269.84 | / | / |
33、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856,611,783.00 | 480,000,000.00 |
进口押汇 | 397,906,138.09 | 82,619,798.27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676,447.62 | 252,353.15 |
合计 | 1,255,194,368.71 | 562,872,151.42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指定的理由和依据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3,638,416.58 | / | |
其中: | |||
分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3,638,416.58 | / |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 | |||
衍生金融负债 | 3,638,416.58 | ||
合计 | 3,638,416.58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36、应付票据
(1).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20,000,000.00 | 5,300,000.00 |
合计 | 20,000,000.00 | 5,300,000.0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元。
37、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货款运费等 | 1,103,209,563.70 | 1,023,025,505.88 |
应付工程及设备款 | 93,696,588.38 | 282,834,616.64 |
其他 | 26,693,741.58 | 19,168,387.86 |
合计 | 1,223,599,893.66 | 1,325,028,510.38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8、预收款项
(1).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不适用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9、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1,366,928,917.37 | 1,502,180,930.16 |
合计 | 1,366,928,917.37 | 1,502,180,930.16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40、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239,701,156.75 | 391,422,564.43 | 402,329,348.50 | 228,794,372.68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73,555.08 | 37,225,341.48 | 31,964,171.57 | 5,634,724.99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240,074,711.83 | 428,647,905.91 | 434,293,520.07 | 234,429,097.67 |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37,704,327.22 | 322,004,686.59 | 333,016,223.14 | 226,692,790.67 |
二、职工福利费 | 19,679,344.81 | 19,679,285.73 | 59.08 | |
三、社会保险费 | 211,578.39 | 18,858,524.25 | 18,802,992.63 | 267,110.01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202,761.22 | 17,865,974.72 | 17,812,363.46 | 256,372.48 |
工伤保险费 | 8,817.17 | 992,549.53 | 990,629.17 | 10,737.53 |
生育保险费 | ||||
四、住房公积金 | 1,343,329.00 | 23,604,608.22 | 23,506,132.11 | 1,441,805.11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441,922.14 | 7,275,400.56 | 7,324,714.89 | 392,607.81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239,701,156.7 | 391,422,564.4 | 402,329,348.5 | 228,794,372.68 |
5 | 3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311,641.82 | 29,983,032.69 | 29,958,210.30 | 336,464.21 |
2、失业保险费 | 11,130.26 | 1,294,301.24 | 1,291,473.12 | 13,958.38 |
3、企业年金缴费 | 50,783.00 | 5,948,007.55 | 714,488.15 | 5,284,302.40 |
合计 | 373,555.08 | 37,225,341.48 | 31,964,171.57 | 5,634,724.99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1、应交税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6,812,951.42 | 6,330,218.61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87,340,764.89 | 57,896,220.98 |
个人所得税 | 2,708,238.50 | 8,843,965.1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72,544.56 | 110,675.96 |
房产税 | 10,081,129.51 | 6,921,324.98 |
土地使用税 | 5,007,331.73 | 3,893,830.65 |
印花税 | 8,030,892.76 | 7,114,961.70 |
教育费附加 | 313,046.55 | 100,562.93 |
环境保护税及其他 | 248,421.19 | 174,435.54 |
合计 | 120,915,321.11 | 91,386,196.50 |
其他说明:
无
42、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17,145,943.39 | |
其他应付款 | 160,071,969.87 | 169,198,812.67 |
合计 | 177,217,913.26 | 169,198,812.67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利息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应付股利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17,145,943.39 | |
划分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永续债股利 | ||
合计 | 17,145,943.39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无
(4).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及保证金 | 115,372,473.51 | 82,301,465.79 |
关联方款项 | 545,466.67 | 32,780,166.67 |
暂收及应付款 | 38,493,415.27 | 47,219,439.82 |
应付股权收购款 | ||
其他 | 5,660,614.42 | 6,897,740.39 |
合计 | 160,071,969.87 | 169,198,812.67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3、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不适用
44、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7,492,168.33 |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
合计 | 17,492,168.33 |
45、其他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额 | 247,943,226.33 | 198,009,388.58 |
预提费用 | ||
合计 | 247,943,226.33 | 198,009,388.58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6、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321,560,000.00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
合计 | 321,560,0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7、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8、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49、长期应付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968,683.13 | 957,729.92 |
专项应付款 | ||
合计 | 968,683.13 | 957,729.92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住房维修基金 | 968,683.13 | 957,729.92 |
其他说明:
无专项应付款
(2).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50、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不适用
51、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
未决诉讼 | 11,155,533.98 | 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六2.(1)之说明 | |
产品质量保证 | |||
重组义务 |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
应付退货款 | |||
其他 | |||
预计赔偿损失 | 8,417,316.78 | 8,642,316.96 | 系子公司嘉兴市富欣热电有限公司2017年12月23日锅炉操作间发生蒸汽管道爆裂事故产生的未来可能发生的赔偿支出 |
合计 | 19,572,850.76 | 8,642,316.96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无
52、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 |
因 | |||||
政府补助 | 63,757,070.54 | 28,164,700.00 | 14,854,556.16 | 77,067,214.38 | 财政补助 |
合计
合计 | 63,757,070.54 | 28,164,700.00 | 14,854,556.16 | 77,067,214.38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3、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54、股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557,954,442.00 | 557,954,442.00 |
其他说明:
无
55、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6、资本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387,802,768.80 | 1,387,802,768.80 | ||
其他资本公积 | 31,418,746.32 | 31,418,746.32 | ||
合计 | 1,419,221,515.12 | 1,419,221,515.12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13,782,856.87 | 113,782,856.87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其他资产转换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113,782,856.87 | 113,782,856.87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13,782,856.87 | 113,782,856.87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专项储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366,822.86 | 23,636,178.63 | 19,617,264.72 | 4,385,736.77 |
合计 | 366,822.86 | 23,636,178.63 | 19,617,264.72 | 4,385,736.77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规定,本期计提安全生产费23,636,178.63元,并将本期发生的安全生产相关费用19,617,264.72元冲减专项储备。
59、盈余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56,491,520.00 | 256,491,520.00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256,491,520.00 | 256,491,520.00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到本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故不再提取。60、未分配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812,896,870.36 | 2,200,375,258.98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812,896,870.36 | 2,200,375,258.98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738,617,910.21 | 1,058,885,164.98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390,568,109.40 | 446,363,553.6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3,160,946,671.17 | 2,812,896,870.36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4,677,583,683.78 | 42,811,739,960.97 | 44,284,434,277.29 | 42,002,610,255.47 |
其他业务 | 31,719,620.92 | 19,653,022.36 | 42,528,866.02 | 16,863,063.18 |
合计 | 44,709,303,304.70 | 42,831,392,983.33 | 44,326,963,143.31 | 42,019,473,318.65 |
其中: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 | 44,694,388,845.19 | 42,827,105,592.23 | 44,312,711,885.73 | 42,018,272,450.51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详见本附注十八6.之说明。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1.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按商品或服务转让时间分解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44,694,388,845.19 | 44,312,711,885.73 |
小计 | 44,694,388,845.19 | 44,312,711,885.73 |
2.在本期确认的包括在合同负债期初账面价值中的收入为1,447,987,612.08元。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2、税金及附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855,263.85 | 15,381,573.82 |
教育费附加 | 2,281,582.56 | 6,807,679.31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521,055.02 | 4,538,492.33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12,882,642.08 | 8,911,612.63 |
土地使用税 | 6,023,136.17 | 3,945,668.15 |
车船使用税 | 21,996.99 | 22,940.90 |
印花税 | 30,072,779.96 | 26,892,698.04 |
土地增值税 | ||
环保税及其他 | 1,131,652.41 | 877,713.36 |
合计 | 58,790,109.04 | 67,378,378.54 |
其他说明:
无
63、销售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27,909,467.16 | 147,627,741.88 |
保险费 | 1,793,635.51 | 1,641,016.12 |
业务招待费 | 6,665,333.47 | 6,947,493.20 |
差旅费 | 8,582,945.12 | 7,591,485.75 |
检验费 | 210,540.33 | 1,385,727.61 |
中介费 | 1,932,515.90 | 1,278,734.59 |
其他 | 3,248,767.86 | 4,058,730.28 |
合计 | 150,343,205.35 | 170,530,929.43 |
其他说明:
无
64、管理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44,106,600.88 | 123,049,147.71 |
折旧费用 | 29,230,934.50 | 25,645,135.16 |
邮电及办公费 | 6,063,178.63 | 6,335,063.29 |
环保及绿化费 | 5,512,877.94 | 5,025,516.74 |
聘请中介机构费 | 3,325,438.69 | 2,783,820.01 |
业务招待费 | 2,809,633.19 | 2,348,501.85 |
咨询费 | 1,963,762.78 | 2,091,051.20 |
排污费 | 271,110.93 | 1,492,645.99 |
租赁费 | 1,451,638.88 | 1,466,320.18 |
差旅费 | 4,171,243.65 | 1,858,094.59 |
其他 | 15,008,280.97 | 10,644,727.61 |
合计 | 213,914,701.04 | 182,740,024.33 |
其他说明:
无
65、研发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51,919,340.75 | 43,085,304.28 |
投入材料、动力、燃料费用 | 49,818,791.67 | 43,154,370.72 |
长期资产摊销、研发设备运维、租赁费 | 20,745,033.08 | 23,101,777.61 |
委托第三方研发支出 | 14,213,981.70 | 9,721,637.68 |
其他 | 2,960,475.93 | 2,420,788.76 |
合计 | 139,657,623.13 | 121,483,879.05 |
其他说明:
无
66、财务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57,525,245.84 | 38,886,254.11 |
减:利息收入 | 40,988,956.31 | 37,575,825.97 |
汇兑损益 | 1,607,951.96 | 20,757,251.38 |
银行手续费及其他 | 11,815,761.48 | 9,067,690.90 |
合计 | 29,960,002.97 | 31,135,370.42 |
其他说明:
无
67、其他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本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13,043,306.16 | 13,667,636.17 | 13,043,306.16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68,065,039.78 | 38,679,466.31 | 68,065,039.78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834,749.44 | 1,090,302.65 | |
合计 | 81,943,095.38 | 53,437,405.13 | 81,108,345.94 |
68、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7,709,918.80 | 3,803,317.51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90,776,118.55 | 11,717,456.41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594.34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其他
其他 | -2,557,800.73 | -2,027,134.11 |
合计 | 95,928,236.62 | 13,495,234.15 |
其他说明:
无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不适用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5,649,464.88 | 117,323.35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15,649,464.88 | 117,323.35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5,572,511.31 |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5,572,511.31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1,274,000.00 | -532,400.00 |
合计 | 14,375,464.88 | 5,157,434.66 |
其他说明:
无
71、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
坏账损失 | -19,666,906.38 | -534,988.30 |
合计 | -19,666,906.38 | -534,988.30 |
72、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380,691,751.47 | -291,144,114.05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380,691,751.47 | -291,144,114.05 |
其他说明:
无
73、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2,806,661.32 | 9,958,530.72 |
合计 | 2,806,661.32 | 9,958,530.72 |
其他说明:
无
74、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1,700.00 | 1,700.00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1,700.00 | 1,700.00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富欣热电蒸汽管道爆裂事故赔偿 | 11,153,111.15 | ||
违约赔偿收入 | 60,100.00 | 1,500,000.00 | 60,100.00 |
预计负债转回 | 5,616,245.13 | ||
出售碳排放配额收入 | 41,981,842.30 | ||
其他 | 348,701.18 | 1,508,792.67 | 348,701.18 |
合计 | 42,392,343.48 | 19,778,148.95 | 410,501.18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5、营业外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119,825.00 | 99,504.95 | 119,825.00 |
罚款及滞纳金 | 1,101,477.90 | 1,644,354.79 | 1,101,477.90 |
违约赔偿损失 | 12,000,000.00 | ||
预计诉讼/赔偿损失 | 11,155,533.98 | 11,155,533.98 | |
其他 | 383,412.58 | 132,597.98 | 383,412.58 |
合计 | 12,760,249.46 | 13,876,457.72 | 12,760,249.46 |
其他说明:
无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68,971,484.12 | 314,611,988.45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41,033,504.14 | 15,530,131.71 |
合计 | 227,937,979.98 | 330,142,120.16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109,571,574.21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77,392,893.55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56,535,290.99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6,353,722.57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4,152,609.82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5,246,601.70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5,082,654.48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2,679,828.75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影响 | -12,161,215.55 |
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对所得税的影响 | -3,728,763.92 |
其他 | -2,074,531.83 |
所得税费用 | 227,937,979.98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详见附注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其他往来款净额 | 29,386,268.43 | |
政府补助收入 | 89,876,795.31 | 37,491,444.81 |
净额法现金流入 | 249,124,286.95 | |
租赁收入 | 15,418,783.19 | 15,187,514.94 |
收回经营性受限资金 | 14,309,855.87 | 19,793,838.76 |
利息收入 | 40,988,956.31 | 9,036,565.42 |
营业外收入及其他 | 42,390,643.48 | 12,833,994.43 |
合计 | 452,109,321.11 | 123,729,626.79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银行手续费支出 | 11,815,761.48 | 9,078,811.44 |
付现费用 | 70,176,898.94 | 87,273,344.16 |
支付经营性受限资金 | 12,089,915.42 | |
净额法现金流出 | 245,893,143.50 | |
支付其他往来款净额 | 71,739,784.00 | 77,353,588.60 |
营业外支出及其他 | 1,806,778.59 | 15,921,296.27 |
合计 | 401,432,366.51 | 201,716,955.89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联营企业分红款 | 1,713,985.04 | |
衍生工具投资收益 | 90,776,118.55 | |
合计 | 92,490,103.59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投资款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购买理财产品和衍生工具 | 12,530,600.00 | 212,466,344.06 |
购建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24,772,596.41 | 333,754,256.94 |
合计 | 347,303,196.41 | 556,220,601.00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衍生工具保证金 | 25,242,146.26 | |
收回大额存单 | 144,818,263.33 | |
合计 | 170,060,409.59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562,872,151.42 | 11,345,198,841.37 | 26,457,147.56 | 10,679,333,771.64 | 1,255,194,368.71 | |
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339,000,000.00 | 52,168.33 | 339,052,168.33 | |||
合计 | 562,872,151.42 | 11,684,198,841.37 | 26,509,315.89 | 10,679,333,771.64 | 1,594,246,537.04 |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不适用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881,633,594.23 | 1,200,350,316.27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380,691,751.47 | 291,144,114.05 |
信用减值损失 | 19,666,906.38 | 534,988.30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436,979,275.06 | 393,171,084.68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
无形资产摊销 | 11,708,586.37 | 11,573,085.97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7,692,940.31 | 7,764,153.79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806,661.32 | -9,958,530.72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700.00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4,375,464.88 | -5,157,434.66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59,133,197.80 | 12,842,636.73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95,928,236.62 | -15,522,368.26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6,079,598.48 | 14,318,755.26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953,905.67 | 1,211,376.45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928,187,052.87 | 1,186,109,706.58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190,884,284.13 | -204,868,243.43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89,458,603.18 | -1,867,093,667.14 |
其他 | 4,018,913.9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2,233,135.26 | 1,016,419,973.87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544,340,892.36 | 470,461,834.28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470,461,834.28 | 430,215,433.63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3,879,058.08 | 40,246,400.65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544,340,892.36 | 470,461,834.28 |
其中:库存现金 | 5,122.92 | 3,789.46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528,867,514.26 | 448,150,710.95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15,468,255.18 | 22,307,333.87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44,340,892.36 | 470,461,834.28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理由 |
信用证保证金 | 3,417,050.64 | 无法随时用于支付 | |
履约保函保证金 | 5,500,000.00 | 14,001,000.00 | 无法随时用于支付 |
期货保证金 | 4,678,384.81 | 29,920,531.07 | 无法随时用于支付 |
远期结售汇保证金 | 2,443,000.00 | 无法随时用于支付 | |
其他 | 2,889,193.62 | 2,837,998.85 | 无法随时用于支付 |
合计 | 13,067,578.43 | 52,619,580.56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不适用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55,233,151.21 |
其中:美元 | 7,678,567.43 | 7.1884 | 55,196,614.11 |
欧元 | |||
港币 | |||
新加坡元 | 6,866.07 | 5.3214 | 36,537.10 |
应收账款 | - | - | 59,960,134.18 |
其中:美元 | 8,341,235.07 | 7.1884 | 59,960,134.18 |
欧元 | |||
港币 | |||
其他应收款 | 4,680,806.74 | ||
其中:美元 | 651,161.14 | 7.1884 | 4,680,806.74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应付账款 | 193,416,878.14 | ||
其中:美元 | 26,906,805.15 | 7.1884 | 193,416,878.14 |
其他应付款 | 1,510,282.84 | ||
其中:美元 | 210,100.00 | 7.1884 | 1,510,282.84 |
其他说明:
无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82、租赁
(1)作为承租人
√适用□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短期租赁费用 | 2,709,128.11 | 2,288,039.90 |
合计 | 2,709,128.11 | 2,288,039.90 |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2,952,949.64(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作为出租人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租赁收入 | 14,914,459.51 | 0 |
合计 | 14,914,459.51 | 0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
第一年 | 14,438,459.60 | 7,762,521.11 |
第二年 | 11,665,560.49 | 7,734,754.11 |
第三年 | 10,659,022.27 | 5,153,617.00 |
三年以上 | 5,601,105.27 | 4,038,575.00 |
五年后未折现租赁收款额总额 | 42,364,147.63 | 24,689,467.22 |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
83、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84、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51,919,340.75 | 43,085,304.28 |
投入材料、动力、燃料费用 | 49,818,791.67 | 43,154,370.72 |
长期资产摊销、研发设备运维、租赁费 | 20,745,033.08 | 23,101,777.61 |
委托第三方研发支出 | 14,213,981.70 | 9,721,637.68 |
其他 | 2,960,475.93 | 2,420,788.76 |
合计 | 139,657,623.13 | 121,483,879.05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139,657,623.13 | 121,483,879.05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其他说明:
无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不适用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不适用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3、反向购买
□适用√不适用
4、处置子公司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名称 | 变动原因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湖北浙物能源有限公司 | 新设子公司 | 2,550.00 | 51.00 |
浙江物产浙燃煤炭有限公司 | 注销 | 1,000.00 | 100.00 |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主要经营地及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浙江富阳物产燃料有限公司 | 2,000.00 | 富阳 | 商业 | 51 | 投资设立 | |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兴物资有限公司 | 1,000.00 | 宁波 | 商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浙江物产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 3,000.00 | 杭州 | 商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新加坡乾元国际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 | 新加坡 | 商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宁波市浙燃煤炭有限公司 | 1,000.00 | 宁波 | 商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香港健坤能源有限公司 | 香港 | 商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浙江物产伟天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 | 宁波 | 商业 | 51 | 投资设立 | |
浙江物产环能热电物资有限公司 | 3,000.00 | 嘉兴 | 商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嘉兴新嘉爱斯热电有限公司 | 30,000.00 | 嘉兴 | 制造业 | 70 | 非同控 | |
桐乡泰爱斯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20,000.00 | 桐乡 | 制造业 | 66 | 投资设立 | |
浙江物产环能浦江热电有限公司 | 10,000.00 | 浦江 | 制造业 | 56 | 投资设立 | |
浙江秀舟热电有限公司 | 2,312.40 | 嘉兴 | 制造业 | 70 | 非同控 | |
嘉兴市富欣热电有限公司 | 278.78 | 嘉兴 | 制造业 | 70 | 非同控 | |
浙江物产山鹰热电有限公司 | 20,000.00 | 海盐 | 制造业 | 51 | 投资设立 | |
浙江物产金义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 | 20,000.00 | 金华 | 制造业 | 51 | 投资设立 | |
物产中大新能源发展(浙江)有限公司 | 10,000.00 | 杭州 | 制造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湖州聚能羲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500.00 | 湖州 | 制造业 | 55 | 投资设立 | |
物产中大(德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 德清 | 制造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诸暨市聚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 诸暨 | 制造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嘉兴菲尚聚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 嘉兴 | 制造业 | 100 | 投资设立 |
许昌浙物云能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3,000.00 | 许昌 | 制造业 | 55 | 投资设立 | |
杭州聚能启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1,000.00 | 杭州 | 投资 | 100 | 投资设立 | |
杭州聚能启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000.00 | 杭州 | 投资 | 100 | 投资设立 | |
桐乡聚能启泰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 8,000.00 | 桐乡 | 制造业 | 66 | 投资设立 | |
物产中大(浙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 | 杭州 | 制造业 | 60 | 投资设立 | |
浙江聚能启正能源有限公司 | 5,000.00 | 宁波 | 商业 | 80 | 投资设立 | |
浙物聚能绿电(浙江)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 | 杭州 | 制造业 | 51 | 投资设立 | |
湖北浙物能源有限公司 | 5,000.00 | 宜昌 | 商业 | 51 | 投资设立 |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嘉兴新嘉爱斯热电有限公司 | 30% | 82,007,029.31 | 60,000,000.00 | 434,497,337.06 |
桐乡泰爱斯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34% | 55,663,978.80 | 17,000,000.00 | 271,919,870.16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嘉兴新嘉爱斯热电有限公司 | 1,010,935,080.17 | 618,491,261.70 | 1,629,426,341.87 | 147,114,553.36 | 33,987,331.58 | 181,101,884.94 | 839,880,727.55 | 732,838,465.11 | 1,572,719,192.66 | 163,519,868.04 | 37,794,624.68 | 201,314,492.72 |
桐乡泰爱斯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144,536,722.60 | 790,427,091.21 | 934,963,813.81 | 71,201,426.28 | 63,998,063.43 | 135,199,489.71 | 170,913,935.95 | 904,246,253.82 | 1,075,160,189.77 | 328,643,515.84 | 60,866,241.33 | 389,509,757.17 |
子公司名
称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嘉兴新嘉爱斯热电有限公司 | 1,322,815,537.41 | 273,356,764.38 | 273,356,764.38 | 472,986,080.06 | 1,453,995,599.12 | 303,685,711.45 | 303,685,711.45 | 140,632,341.01 |
桐乡泰爱斯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738,754,723.73 | 163,717,584.72 | 163,717,584.72 | 224,165,786.12 | 786,192,383.13 | 151,817,386.46 | 151,817,386.46 | 191,230,053.97 |
其他说明:
无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不适用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山煤物产环保能源(浙江)有限公司 | 舟山 | 舟山 | 商业 | 50 | 权益法核算 | |
浦江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 | 浦江 | 浦江 | 污水处理 | 35 | 权益法核算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无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山煤物产环保能源(浙江)有限公司 | XX公司 | 山煤物产环保能源(浙江)有限公司 | XX公司 | |
流动资产 | 117,695,641.29 | 117,378,847.70 |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16,208,489.50 | 12,839,698.39 | ||
非流动资产 | 2,786.29 | 2,786.29 | ||
资产合计 | 117,698,427.58 | 117,381,633.99 |
流动负债 | 106,493.15 | 100,043.10 | |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 106,493.15 | 100,043.10 |
少数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117,591,934.43 | 117,281,590.89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58,795,967.22 | 58,725,037.74 |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58,795,967.22 | 58,725,037.74 |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 70,428,346.08 | 837,584,976.66 | |
财务费用 | -22,302.43 | -16,311.07 | |
所得税费用 | 104,347.15 | 698,812.35 | |
净利润 | 313,041.45 | 2,096,437.07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313,041.45 | 2,096,437.07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浦江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 | XX公司 | 浦江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 | XX公司 | |
流动资产 | 23,782,590.13 | 15,691,492.08 |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3,635,036.68 | 3,853,878.10 | ||
非流动资产 | 435,368,253.52 | 657,490,903.61 | ||
资产合计 | 459,150,843.65 | 673,182,395.69 |
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 | 181,322,490.26 | 390,850,953.61 | |
非流动负债 | 15,054,545.47 | 40,786,405.07 | |
负债合计 | 196,377,035.73 | 431,637,358.68 |
少数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262,773,807.92 | 241,545,037.01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91,970,832.77 | 84,803,039.16 |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91,970,832.77 | 84,803,039.16 |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 90,241,664.19 | 97,653,559.56 | |
财务费用 | -1,649,528.74 | -839,789.32 | |
所得税费用 | 5,570,647.35 | 6,589,471.61 | |
净利润 | 16,237,688.11 | 17,960,421.88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16,237,688.11 | 17,960,421.88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联营企业: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14,972,763.11 | 6,215,552.44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97,265.27 | -3,443,564.76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97,265.27 | -3,443,564.76 |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不适用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不适用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应收款项的期末余额89,510,075.49(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应收政府补助 | 322,125,269.41 |
小计 | 322,125,269.41 |
本公司期末应收政府补助款系子公司新嘉爱斯供电享有生物质补贴、污泥补贴、超低排放补贴合计。因电价补贴系由财政部通过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嘉兴供电公司发放,本公司计入应收账款-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嘉兴供电公司。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63,757,070.54 | 28,164,700.00 | 13,043,306.16 | 1,811,250.00 | 77,067,214.38 | 与资产相关 | |
递延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63,757,070.54 | 28,164,700.00 | 13,043,306.16 | 1,811,250.00 | 77,067,214.38 | /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金额 | 81,108,345.94 | 52,347,102.48 |
合计 | 81,108,345.94 | 52,347,102.48 |
其他说明:
本期新增的政府补助的情况
项目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28,164,700.00 |
其中:计入递延收益 | 28,164,700.00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68,065,039.78 |
其中:计入其他收益 | 68,065,039.78 |
合计 | 96,229,739.78 |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
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1.信用风险管理实务
(1)信用风险的评价方法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定量标准主要为资产负债表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2)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等。
(2)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当金融工具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公司将该金融资产界定为已发生违约,其标准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定义一致:
1)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中对债务人的约束条款;
3)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4)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2.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3.金融工具损失准备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调节表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五(一)3和五(一)6之说明。
4.信用风险敞口及信用风险集中度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和应收款项。为控制上述相关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1)货币资金
本公司将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存放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故其信用风险较低。
(2)应收款项
本公司持续对采用信用方式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根据信用评估结果,本公司选择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并对其应收款项余额进行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会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由于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进行管理。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存在一定的信用集中风险,本公司应收账款的
54.18%(2023年12月31日:63.62%)源于余额前五名客户。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未持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
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综合运用票据结算、银行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并采取长、短期融资方式适当结合,优化融资结构的方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本公司已从多家商业银行取得银行授信额度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
金融负债按剩余到期日分类
项目 | 期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银行借款 | 1,594,246,537.04 | 1,988,285,098.32 | 1,620,881,276.54 | 74,969,917.52 | 292,433,904.26 |
应付票据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应付账款 | 1,223,599,893.66 | 1,223,599,893.66 | 1,223,599,893.66 | ||
其他应付款 | 177,217,913.26 | 177,217,913.26 | 177,217,913.26 | ||
长期应付款 | 968,683.13 | 968,683.13 | 968,683.13 | ||
小计 | 3,016,033,027.09 | 3,410,071,588.37 | 3,041,699,083.46 | 74,969,917.52 | 293,402,587.39 |
(续上表)
项目 | 上年年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银行借款 | 562,872,151.42 | 564,422,587.80 | 564,422,587.8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3,638,416.58 | 3,638,416.58 | 3,638,416.58 | ||
应付票据 | 5,300,000.00 | 5,300,000.00 | 5,300,000.00 | ||
应付账款 | 1,325,028,510.38 | 1,325,028,510.38 | 1,325,028,510.38 | ||
其他应付款 | 169,198,812.67 | 169,198,812.67 | 169,198,812.67 |
项目 | 上年年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长期应付款 | 957,729.92 | 957,729.92 | 957,729.92 | ||
小计 | 2,066,995,620.97 | 2,068,546,057.35 | 2,067,588,327.43 | 957,729.92 |
(三)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1.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金融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控维持适当的金融工具组合。
2.外汇风险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于中国内地经营,且主要活动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本公司所承担的外汇变动市场风险不重大。本公司期末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七81之说明。
2、套期
(1)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金融资产转移
(1)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不适用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2,506,440.00 | 14,693,398.30 | 17,199,838.30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506,440.00 | 14,693,398.30 | 17,199,838.30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1,585,500.00 | 1,585,500.00 | ||
(3)衍生金融资产 | 920,940.00 | 14,693,398.30 | 15,614,338.30 |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5,603,244.41 | 45,603,244.41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122,507,300.00 | 122,507,300.00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122,507,300.00 | 122,507,300.00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366,432,309.77 | 366,432,309.77 | ||
(七)其他流动资产 | 697,724,089.48 | 697,724,089.48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2,506,440.00 | 137,200,698.30 | 1,109,759,643.66 | 1,249,466,781.96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七)应收款项融资 |
(八)其他流动资产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持有的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为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股票,本公司以其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持有的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衍生金融资产为远期外汇合约,本公司采用远期外汇合约约定的交割汇率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远期外汇牌价之差的现值来确定其公允价值。
对于持有的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本公司采用市场法确定其公允价值,采用的重要参数包括房地产所在地市场上公开可获得的同类或类似房地产近期的单位面积售价。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持有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为银行理财产品,本公司以预期收益率估计未来现金流量并折现来确定其公允价值。
本公司持有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应收款项融资为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其信用风险较小且剩余期限较短,本公司以其票面余额确定其公允价值。
本公司持有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为非上市公司股权。对于非上市的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综合考虑采用市场法和未来现金流折现等方法估计公允价值。对于被投资企业经营环境和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本公司以投资成本作为公允价值的合理估计进行计量。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不适用
9、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 | 实业投资 | 519,256.179 | 54.12 | 54.12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无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他说明:
无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详见本附注十1.(1)企业集团构成描述。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本附注十(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山煤物产环保能源(浙江)有限公司 | 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
浦江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 | 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
同塔物产有限公司 | 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杭州长乐森茂林业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集团控制下的关联方 |
物产中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同一集团控制下的关联方 |
物产中大元通电缆有限公司 | 同一集团控制下的关联方 |
浙江热选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集团控制下的关联方 |
浙江申通汽车有限公司 | 同一集团控制下的关联方 |
物产中大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集团控制下的关联方 |
物产中大长乐林场有限公司 | 同一集团控制下的关联方 |
浙江物产长乐建设有限公司 | 同一集团控制下的关联方 |
浙江元通线缆制造有限公司 | 同一集团控制下的关联方 |
宁波首钢浙金钢材有限公司 | 同一集团控制下的关联方 |
物产中大国际学院 | 同一集团控制下的关联方 |
杭州中大数云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集团控制下的关联方 |
物产中大期货有限公司 | 同一集团控制下的关联方 |
金华申通汽车有限公司 | 同一集团控制下的关联方 |
浙江中大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同一集团控制下的关联方 |
浙江物产中大医药有限公司 | 同一集团控制下的关联方 |
物产经编(海宁)水务有限公司 | 同一集团控制下的关联方 |
浙江中大元通商务旅游汽车有限公司 | 同一集团控制下的关联方 |
浙江物产长乐创龄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集团控制下的关联方 |
绍兴元通蓝图汽车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 同一集团控制下的关联方 |
浙江申浙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集团控制下的关联方 |
浙江物产石化有限公司 | 同一集团控制下的关联方 |
内蒙古金石镁业有限公司 | 同一集团控制下的关联方 |
宁夏太阳镁业有限公司 | 同一集团控制下的关联方 |
雄鹰橡胶科技(青岛)有限公司 | 同一集团控制下的关联方 |
浙江物产中大线缆有限公司 | 同一集团控制下的关联方 |
浙江元通瑞岚汽车有限公司 | 同一集团控制下的关联方 |
杭州元通东本汽车有限公司 | 同一集团控制下的关联方 |
徐州伟天化工有限公司 | 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
金华交投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 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
浙江金义田园智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
浙江山鹰纸业有限公司 | 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
浙江省浦江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
苏州云能魔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
浙江特富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
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 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
浙江兴舟纸业有限公司 | 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关联企业 |
浙江秀舟纸业有限公司 | 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关联企业 |
嘉兴市丰舟纸业有限公司 | 子公司少数股东控制的企业 |
浙江湖州嘉烨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 子公司少数股东控制的企业 |
浙江祥恒包装有限公司 | 子公司少数股东控制的企业 |
桐乡市凤栖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子公司少数股东控制的企业 |
爱拓环保能源(浙江)有限公司 | 子公司少数股东控制的企业 |
浙江中舟金属有限公司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关联企业 |
其他说明:
无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物产中大国际学院 | 培训费 | 684,029.12 | 403,251.15 | ||
物产中大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系统运维 | 1,682,854.93 | 1,637,519.55 | ||
浙江物产中大医药有限公司 | 物资采购 | 5,500.00 | |||
物产中大长乐林场有限公司 | 绿化养护费 | 3,773.58 | 63,950.33 | ||
浙江热选科技有限公司 | 超市零售品 | 1,376,890.03 | 1,573,623.93 | ||
浙江中大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采购物资 | 89,100.00 | 886,545.00 | ||
杭州中大数云科技有限公司 | 系统服务费 | 187,264.15 | |||
杭州长乐森茂林业科技有限公司 | 绿化养护费 | 3,825,584.61 | 1,079,794.43 | ||
山煤物产环保能源(浙江)有限公司 | 货物 | 70,428,346.08 | 816,546,448.75 | ||
浙江山鹰纸业有限公司 | 采购工业水 | 6,546,247.40 | 1,343,069.43 | ||
金华交投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 劳务费 | 20,855.00 | |||
金华交投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 生物质燃料 | 15,886,776.49 | 10,030,250.85 | ||
物产中大元通电缆有限公司 | 采购电缆 | 42,138.05 | 116,460.20 |
金华申通汽车有限公司 | 修理费 | 12,666.37 | 5,796.46 | |
浙江省浦江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劳务费 | 393,261.32 | 322,034.91 | |
浙江申通汽车有限公司 | 车辆购置 | 6,902.65 | ||
同塔物产有限公司 | 货物 | 676,373,874.76 | ||
浙江中大元通商务旅游汽车有限公司 | 租车费 | 1,100.92 | 1,600.00 | |
浙江物产长乐建设有限公司 | 绿化服务费 | 769,200.91 | 892,686.24 | |
浙江物产长乐创龄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物资 | 2,762.00 | ||
浙江湖州嘉烨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 修理维护费 | 3,512,368.12 | 1,415,316.96 | |
爱拓环保能源(浙江)有限公司 | 电力蒸汽成品 | 5,595,037.81 | 1,945,895.75 | |
浙江元通线缆制造有限公司 | 电缆 | 1,193,686.91 | ||
绍兴元通蓝图汽车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 车辆购置 | 264,718.58 | ||
浙江申浙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车辆购置 | 144,159.29 | ||
杭州元通东本汽车有限公司 | 车辆购置 | 147,699.12 | ||
浙江元通瑞岚汽车有限公司 | 汽车维保 | 46,337.17 | ||
浙江物产石化有限公司 | 货物 | 2,574,551.33 | ||
浙江中舟金属有限公司 | 货物 | 8,045.13 | ||
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 工程建设 | 34,550,529.52 | 188,426,137.53 | |
合计 | 149,779,102.79 | 1,703,287,540.03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浙江兴舟纸业有限公司 | 电力蒸汽成品 | 142,489,939.91 | 145,424,291.27 |
浙江秀舟纸业有限公司 | 电力蒸汽成品 | 88,491.38 | 83,066.83 |
嘉兴市丰舟纸业有限公司 | 电力蒸汽成品 | 62,307.12 | 110,634.36 |
山煤物产环保能源(浙江)有限公司 | 食宿水电等 | 15,656.60 |
山煤物产环保能源(浙江)有限公司 | 货物 | 20,352,416.00 | |
浙江山鹰纸业有限公司 | 电力蒸汽成品 | 234,894,868.99 | 143,928,780.76 |
浙江祥恒包装有限公司 | 电力蒸汽成品 | 5,972,284.16 | 859,578.20 |
浦江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 | 污泥处理服务 | 5,147,619.62 | 5,927,250.82 |
物产经编(海宁)水务有限公司 | 污泥处理服务 | 965,192.12 | 211,926.41 |
宁波首钢浙金钢材有限公司 | 仓储服务 | 265,446.23 | |
内蒙古金石镁业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638,813.32 | |
宁夏太阳镁业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8,575,429.63 | |
雄鹰橡胶科技(青岛)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498,758.72 | |
徐州伟天化工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6,743,162.53 | |
浙江物产中大线缆有限公司 | 销售电力 | 7,270,436.09 | |
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 EPC项目结算 | 27,506,624.41 | |
苏州云能魔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8,037,642.03 | 16,428,903.98 |
杭州长乐森茂林业科技有限公司 | 管理服务 | 1,886.79 | |
浙江中舟金属有限公司 | 电力蒸汽成品 | 61,729.03 | 53,811.50 |
合计 | 511,236,288.68 | 333,380,660.13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宁波首钢浙金钢材有限公司 | 房屋 | 3,709,819.04 | 4,013,782.25 |
山煤物产环保能源(浙江)有限公司 | 房屋 | 91,645.72 | 92,133.59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浙江秀舟纸业有限公司 | 房屋 | 209,523.81 | 209,523.81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浦江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 | 866.95 | 2016.6.28 | 2025.12.31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浙江金义田园智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1,759.80 | 2024.12.30 | 2034.10.20 | 否 |
金华交投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 1,319.85 | 2024.12.30 | 2034.10.20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物产中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2,496,360,083.35 | 2024/1/1 | 2024/12/31 | 本期支付利息6,460,916.68元 |
关联方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出 | ||||
物产中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2,596,460,916.68 | 2024/1/1 | 2024/12/31 |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2,978.96 | 3,696.06 |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交易类型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期货手续费 | 物产中大期货有限公司 | 36,862.77 | 50,710.63 |
存款利息收入 | 物产中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618,003.26 | 457,747.94 |
手续费 | 物产中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175,943.38 | 4,154,722.24 |
6、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应收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货币资金 | 物产中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424,241,799.40 | 321,041,826.99 | ||
货币资金 | 物产中大期货有限公司 | 19,471,774.56 | 4,953,675.42 | ||
应收账款 | 浙江兴舟纸业有限公司 | 29,251,907.54 | 1,462,595.38 | 30,874,467.81 | 1,543,723.74 |
应收账款 | 嘉兴市丰舟纸业有限公司 | 5,805.18 | 290.26 | ||
应收账款 | 浙江山鹰纸业有限公司 | 117,643,886.22 | 5,882,194.31 | 54,207,310.89 | 2,710,365.55 |
应收账款 | 苏州云能魔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803,300.00 | 140,165.00 | 8,999,567.50 | 449,978.38 |
应收账款 | 浙江祥恒包装有限公司 | 673,389.39 | 33,669.47 | 936,940.24 | 46,847.01 |
应收账款 | 宁夏太阳镁业有限公司 | 2,960,657.54 | 148,032.88 | ||
应收账款 | 物产经编(海宁)水务有限公司 | 331,477.45 | 16,573.87 | ||
应收账款 | 雄鹰橡胶科技(青岛)有限 | 219,900.00 | 10,995.00 |
公司 | ||||
预付款项 | 浙江特富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69,200.00 | ||
预付款项 | 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 102,531,955.00 | ||
预付款项 | 浙江元通线缆制造有限公司 | 49,050.00 | ||
其他应收款 | 桐乡市凤栖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70,000.00 | 3,500.00 | |
其他应收款 | 浦江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 | 65,750.00 | 3,287.5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 102,531,955.00 | 39,950,910.26 |
(2).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短期借款 | 物产中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100,100,833.33 | |
应付账款 | 山煤物产环保能源(浙江)有限公司 | 22,719,704.61 | |
应付账款 | 浙江元通线缆制造有限公司 | 18,448.62 | 277,000.00 |
应付账款 | 杭州长乐森茂林业科技有限公司 | 1,538,762.50 | 141,150.00 |
应付账款 | 金华交投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 1,393,184.66 | 4,262.72 |
应付账款 | 物产中大元通电缆有限公司 | 46,900.00 | 32,900.00 |
应付账款 | 浙江山鹰纸业有限公司 | 865,750.45 | 800,335.68 |
应付账款 | 爱拓环保能源(浙江)有限公司 | 1,315,055.45 | 210,126.61 |
应付账款 | 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 796,592.10 | 66,653,871.67 |
应付账款 | 浙江湖州嘉烨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 1,179,912.00 | 1,814,947.77 |
应付账款 | 浙江中舟金属有限公司 | 6,951.00 | |
其他应付款 | 山煤物产环保能源(浙江)有限公司 | 11,000.00 | 32,711,000.00 |
其他应付款 | 浙江湖州嘉烨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 17,300.00 | 69,100.00 |
其他应付款 |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69,166.67 | 69,166.67 |
其他应付款 | 杭州长乐森茂林业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金华交投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 400,000.00 | 10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浙江特富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 | 12,000.00 |
其他应付款 | 物产中大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29,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 9,000.00 | |
合同负债及其他流动负债 | 山煤物产环保能源(浙江)有限公司 | 100,974,453.93 | 46,800,000.00 |
合同负债及其他流动负债 | 浦江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 | 29,440.34 |
合同负债及其他流动负债 | 徐州伟天化工有限公司 | 52,086,730.75 | |
合同负债及其他流动负债 | 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 45,791,551.00 | 36,393,821.00 |
(3).其他项目
□适用√不适用
7、关联方承诺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1、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要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不适用
1.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2024年3月13日,新荣区晋昌源商贸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将本公司诉至山西省大同市新荣区人民法院。2024年11月12日,山西省大同市新荣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2024)晋0212民初67号),判决本公司支付新荣区晋昌源商贸有限公司损失11,155,533.98元,本公司对一审判决不服,已于2024年11月22日向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截至本财务报表对外报出日,二审诉讼仍在进行中。本公司已将该赔偿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并确认预计负债。
2.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为关联方提供的担保事项详见本报告第六节十三(二)之说明。
3.其他或有事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已开立未承兑信用证金额折合人民币1,018,778,076.00元,保函72,800,000.00元。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334,772,665.2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334,772,665.20 |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34,772,665.20元(含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销售退回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适用√不适用
(2).未来适用法
□适用√不适用
2、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债务重组方式 | 原重组债权债务账面价值 | 确认的债务重组利得/损失 | 债务转为资本导致的股本增加额 | 债权转为股份导致的投资增加额 | 该投资占债务人股份总额的比例(%) | 或有应付/或有应收 | 债务重组中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和依据 |
应收嘉兴市锦丰纺织整理有限公司的债权 | 以非现金资产收回债权 | 0.00 | 4,950,000.00 |
债务重组前公司账面已对应收嘉兴市锦丰纺织整理有限公司的债权4,950,000.00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不适用
4、年金计划
□适用√不适用
5、终止经营
□适用√不适用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报告分部,以业务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分别对煤炭贸易业务、热电联产业务及新能源业务等的经营业绩进行考核。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煤炭贸易 | 热电联产 | 新能源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一.资产总额 | 11,811,372,251.92 | 5,283,338,710.76 | 291,679,991.04 | -5,680,708,445.10 | 11,705,682,508.62 |
二.负债总额 | 6,970,251,569.50 | 2,379,685,995.12 | 162,198,733.10 | -4,370,799,765.61 | 5,141,336,532.11 |
三.营业收入 | 41,488,780,650.92 | 3,152,352,010.87 | 68,170,642.91 | 44,709,303,304.70 | |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 41,486,667,813.85 | 3,134,506,256.63 | 56,409,613.30 | 44,677,583,683.78 | |
四.营业成本 | 40,418,792,912.42 | 2,373,753,587.26 | 38,846,483.65 | 42,831,392,983.33 | |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 | 40,411,861,810.59 | 2,361,031,666.73 | 38,846,483.65 | 42,811,739,960.97 | |
五.净利润 | 437,562,165.64 | 447,358,198.51 | -3,286,769.92 | 881,633,594.23 |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不适用为盘活存量优质资产、拓宽融资渠道,公司拟受让下属控股子公司嘉兴新嘉爱斯热电有限公司基于《非省统调电厂购售电合同》所产生的未来4年污泥和生物质发电电费收费收益权。资产受让后,公司拟作为原始权益人以收益权作为基础资产开展资产证券化,通过设立“电力上网收费收益权资产证券化项目”(以下简称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专项计划拟融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3亿元(含5.3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4年(以实际成立的专项计划为
准),公司将作为差额支付方为专项计划提供差额补足。该事项已于2024年10月28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最终方案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的为准。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489,288,356.07 | 300,806,711.12 |
1年以内小计 | 489,288,356.07 | 300,806,711.12 |
1至2年 | 120,296.16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18,682,078.35 | 19,984,459.42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507,970,434.42 | 320,911,466.70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8,382,078.35 | 3.62 | 18,382,078.35 | 100.00 | 18,382,078.35 | 5.73 | 18,382,078.35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89,588,356.07 | 96.38 | 24,630,890.84 | 5.03 | 464,957,465.23 | 302,529,388.35 | 94.27 | 15,126,833.99 | 5.00 | 287,402,554.36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486,917,816.78 | 95.85 | 24,630,890.84 | 5.06 | 462,286,925.94 | 296,836,679.88 | 92.50 | 15,126,833.99 | 5.10 | 281,709,845.89 |
关联方组合 | 2,670,539.29 | 0.53 | 2,670,539.29 | 5,692,708.47 | 1.77 | 5,692,708.47 | ||||
合计 | 507,970,434.42 | 100.00 | 43,012,969.19 | 8.47 | 464,957,465.23 | 320,911,466.70 | 100.00 | 33,508,912.34 | 10.44 | 287,402,554.3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山东裕盛煤炭有限公司 | 17,089,542.51 | 17,089,542.5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肥矿集团张家口鑫宇物流有限公司 | 1,292,535.84 | 1,292,535.8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18,382,078.35 | 18,382,078.35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486,617,816.78 | 24,330,890.84 | 5.00 |
3年以上 | 300,000.00 | 300,000.00 | 100.00 |
合计 | 486,917,816.78 | 24,630,890.84 | 5.0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18,382,078.35 | 18,382,078.35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15,126,833.99 | 9,504,056.85 | 24,630,890.84 | |||
合计 | 33,508,912.34 | 9,504,056.85 | 43,012,969.1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前5名的应收账款 | 331,511,399.94 | 331,511,399.94 | 65.26 | 16,575,570.00 | |
合计 | 331,511,399.94 | 331,511,399.94 | 65.26 | 16,575,570.0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33,374,835.14 | 8,673,495.29 |
其他应收款 | 1,536,470,513.80 | 2,337,860,033.28 |
合计 | 1,569,845,348.94 | 2,346,533,528.57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应收股利
(7).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兴物资有限公司 | 7,286,988.48 | 3,015,700.15 |
浙江物产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 466,869.08 | 2,852,821.71 |
浙江物产环能热电物资有限公司 | 4,223,909.84 | 2,804,973.43 |
浙江富阳物产燃料有限公司 | 17,845,777.82 | |
宁波市浙燃煤炭有限公司 | 3,237,229.05 | |
山煤物产环保能源(浙江)有限公司 | 314,060.87 | |
合计 | 33,374,835.14 | 8,673,495.29 |
(8).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9).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10).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12).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3).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454,220,300.60 | 1,858,691,288.90 |
1年以内小计 | 1,454,220,300.60 | 1,858,691,288.90 |
1至2年 | 84,190,328.85 | 424,497,359.27 |
2至3年 | 328,786.95 | 55,952,681.30 |
3年以上 | 2,853,375.26 | 2,814,683.90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1,541,592,791.66 | 2,341,956,013.37 |
(14).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及备用金等 | 85,881,906.67 | 62,896,790.10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资金调拨 | 1,455,604,680.05 | 2,278,996,986.83 |
应收及暂付款 | 106,204.94 | 62,236.44 |
合计 | 1,541,592,791.66 | 2,341,956,013.37 |
(15).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3,003,493.26 | 1,092,486.83 | 4,095,980.09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151,485.56 | -125,187.79 | 1,026,297.77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4,154,978.82 | 967,299.04 | 5,122,277.86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16).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4,095,980.09 | 1,026,297.77 | 5,122,277.86 | |||
合计 | 4,095,980.09 | 1,026,297.77 | 5,122,277.8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17).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18).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兴物资有限公司 | 444,070,568.25 | 28.81 | 资金拆借 | 1年以内 | |
浙江物产环能浦江热电有限公司 | 319,093,259.41 | 20.70 | 资金拆借 | 2年以内 | |
浙江物产山鹰热电有限公司 | 237,544,497.85 | 15.41 | 资金拆借 | 1年以内 | |
浙江物产金义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 | 135,312,070.13 | 8.78 | 资金拆借 | 1年以内 | |
浙江秀舟热电有限公司 | 122,056,829.13 | 7.92 | 资金拆借 | 1年以内 | |
合计 | 1,258,077,224.77 | 81.62 | / | / |
(19).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310,929,676.92 | 1,310,929,676.92 | 1,214,409,676.92 | 1,214,409,676.92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165,425,502.23 | 165,425,502.23 | 149,743,629.34 | 149,743,629.34 | ||
合计 | 1,476,355,179.15 | 1,476,355,179.15 | 1,364,153,306.26 | 1,364,153,306.26 |
(1).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富阳燃料 | 7,650,000.00 | 7,650,000.00 | ||||||
华兴物资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电力燃料 | 49,868,438.93 | 49,868,438.93 | ||||||
新嘉爱斯 | 250,596,800.87 | 250,596,800.87 | ||||||
物产浙燃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宁波浙燃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桐乡泰爱斯 | 140,817,335.04 | 140,817,335.04 | ||||||
浦江热电 | 62,932,647.56 | 62,932,647.56 | ||||||
秀舟热电 | 321,750,168.95 | 321,750,168.95 | ||||||
物产伟天 | 5,100,000.00 | 5,100,000.00 | ||||||
热电物资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新加坡乾元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物产山鹰热电 | 104,015,400.27 | 104,015,400.27 | ||||||
物产金义 | 103,878,885.30 | 103,878,885.30 | ||||||
物产新能源 | 20,000,000.00 | 8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聚能启创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聚能启源 | 39,000,000.00 | 39,000,000.00 | ||||||
聚能启泰 | 52,800,000.00 | 52,800,000.00 | ||||||
物产储能 | 6,000,000.00 | 6,000,000.00 | ||||||
聚能启正 | 16,000,000.00 | 16,000,000.00 | ||||||
聚能绿电 | 1,020,000.00 | 1,020,000.00 | ||||||
湖北浙物 | 25,500,000.00 | 25,500,000.00 | ||||||
合计 | 1,214,409,676.92 | 106,520,000.00 | 10,000,000.00 | 1,310,929,676.92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山煤物产环保能源(浙江)有限公司 | 58,725,037.74 | 70,929.48 | 314,060.87 | 58,481,906.35 | |||||||
浙物杭能(浙江)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44,815.11 | 9,955,184.89 | ||||||||
小计 | 58,725,037.74 | 10,000,000.00 | 26,114.37 | 314,060.87 | 68,437,091.24 | ||||||
二、联营企业 | |||||||||||
浦江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 | 84,803,039.16 | 7,167,793.61 | 91,970,832.77 | ||||||||
同塔物产有限公司 | 6,215,552.44 | 516,010.82 | 1,713,985.04 | 5,017,578.22 | |||||||
小计 | 91,018,591.60 | 7,683,804.43 | 1,713,985.04 | 96,988,410.99 | |||||||
合计 | 149,743,629.34 | 10,000,000.00 | 7,709,918.80 | 2,028,045.91 | 165,425,502.23 |
(3).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1,652,587,523.35 | 40,754,444,694.27 | 41,850,643,056.31 | 40,394,168,225.70 |
其他业务 | 18,423,934.43 | 7,185,438.11 | 19,736,394.88 | 6,795,635.35 |
合计 | 41,671,011,457.78 | 40,761,630,132.38 | 41,870,379,451.19 | 40,400,963,861.05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煤炭流通-分部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煤炭流通 | 41,652,587,523.35 | 40,754,444,694.27 | 41,652,587,523.35 | 40,754,444,694.27 |
合计 | 41,652,587,523.35 | 40,754,444,694.27 | 41,652,587,523.35 | 40,754,444,694.27 |
其中: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 | 41,660,916,764.14 | 40,757,342,741.28 | 41,660,916,764.14 | 40,757,342,741.28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收入分解信息
1)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按商品或服务类型分解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煤炭贸易业务 | 41,660,916,764.14 | 40,757,342,741.28 | 41,860,128,320.28 | 40,399,762,992.91 |
小计 | 41,660,916,764.14 | 40,757,342,741.28 | 41,860,128,320.28 | 40,399,762,992.91 |
2)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按经营地区分解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境内地区 | 41,660,916,764.14 | 40,757,342,741.28 | 41,860,128,320.28 | 40,399,762,992.91 |
小计 | 41,660,916,764.14 | 40,757,342,741.28 | 41,860,128,320.28 | 40,399,762,992.91 |
3)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按商品或服务转让时间分解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41,660,916,764.14 | 41,860,128,320.28 |
小计 | 41,660,916,764.14 | 41,860,128,320.28 |
(3)在本期确认的包括在合同负债期初账面价值中的收入为1,447,987,612.08元。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
5、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22,610,774.27 | 101,788,495.29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7,709,918.80 | 3,803,317.51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6,576,836.88 | 806.96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75,589,749.41 | -4,964,894.99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子公司资金拆借利息 | 75,585,632.92 | 85,191,560.04 |
其他 | -6,603,967.38 | -2,027,134.11 |
合计 | 381,468,944.90 | 183,792,150.70 |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1)研发费用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职工薪酬 | 5,494,104.32 | |
委托第三方研发支出 | 4,622,641.51 | |
合计 | 10,116,745.83 |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808,361.3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75,731,902.03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84,000.0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8,008,836.48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 | -1,274,000 |
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2,351,448.28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6,224,086.67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6,639,496.39 |
合计 | 50,144,068.49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3.93 | 1.32 | 1.3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2.98 | 1.23 | 1.23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陈明晖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4月18日修订信息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