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及资金使用计划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含关联方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票据额度、贸易融资额度等。
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总额。公司将在综合授信额度内进行贷款融资,实际融资金额视公司生产经营的需求确定。授信额度可在授信期限内循环使用,并在不同金融机构间调整。
上述授信及融资额度授权期限为一年,即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同时,为了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文件及办理贷款具体事宜。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