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陆利康)
作为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职,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简历
陆利康先生,1966年10月生,大学学历,注册会计师。历任吴江县百货纺织品公司职员、吴江市供销合作总社办事员、吴江市审计事务所副所长;现任苏州方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信成分所所长,兼任苏州联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苏州信成会计事务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州金大陆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监事、苏州市吴江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兼任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情形,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8次,股东大会2次,本人参与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参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
陆利康 | 7 | 7 | 0 | 0 | 否 | 1 |
2024年度,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出席并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最大限度发挥各自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优势,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无异议。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现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出席任职的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于提交审议的议案,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与高管、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员、会计师事务所等各方进行充分沟通交流,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 报告期应出席次数 | 报告期实际出席次数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1 | 1 |
审议委员会会议 | 4 | 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1 | 1 |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组织召集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会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标准及2023年度薪酬结算等事项,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日常关联易事项,并出具了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法定职责,依法行使专业判断和监督职能,对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均认真仔细阅读,并持续关注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管控、内部控制情况。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重点关注内控、内审工作发现问题的整改及后续整改,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协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查了内部审计计划、程序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同时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紧密沟通,通过参加审计前沟通会议、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列席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列席股东大会时,听取中小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本人积极关注上证E互动平台,及时掌握中小投资者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以及行业动态等方面的关注事项。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赴公司现场
调研的时间,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相关部门人员保持有效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以及可能产生的风险,积极关注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指导和监督的作用。
本人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能够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过线上与现场会议相结合的方式,便于独立董事参加会议。在重大事项审议前充分沟通,以便对相关事项作出独立判断。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本人认为,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或物价部门发布的指导价为参考协商确定价格,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公司按规定编制并披露了年报、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等四份定期报告和1份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其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定期报告、内控评价报告等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均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控制的审计机构,本人事前对上述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水平、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有机构独立性,能够满足上市公司对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项目成员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执行,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2024年,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积极参与公司治理,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重大事项进展等情况,及时与相关方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较好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工作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有效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公平性和科学性,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陆利康2025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