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收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出具的《关于变更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宋伟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国泰海通现委派唐超先生(简历请见附件)接替宋伟先生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责任。
本次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尹柏元先生和唐超先生,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公司董事会对宋伟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附件:唐超先生简历唐超先生,法学硕士,保荐代表人,自从事投资银行工作以来,曾负责或参与了尤洛卡IPO、西部黄金IPO、海泰科IPO、唯赛勃IPO、用友软件所属企业到境外上市、同力水泥非公开发行、金证股份非公开发行、海泰科可转债、贵糖股份重组暨云硫矿业借壳上市、物产中大重组暨物产集团(世界500强企业)整体上市、物产中大公司债等项目,保荐了物产中拓非公开发行、张家界非公开发行、深南电路IPO、达瑞电子IPO、中航机电可转债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