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分红总金额调整情况: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由31,643,967.15元(含税)调整为31,636,808.40元(含税)。?本次调整原因:因业绩补偿股份不参与公司本次现金分红,导致拟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量减少,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2024年度现金分配总额。
一、调整前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4月18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在保证公司正常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以截至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公司的总股本210,959,781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31,643,967.1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40,081,122.51元(含2024年中期分红),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9.88%。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
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二、调整后利润分配方案
(一)本次调整原因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6日、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药源药物化学(上海)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业绩补偿方案暨拟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因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的标的资产未实现业绩承诺,业绩承诺方需要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根据公司与业绩承诺方签署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业绩承诺方将以持有的公司47,725股股份向公司补偿,并就本次补偿股份数量已分配的现金股利作相应返还。业绩承诺方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将由公司以人民币1.00元的总价格全部进行回购并予以注销,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自关于股份补偿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至补偿股份注销手续完成之日,业绩承诺方就应补偿股份不拥有表决权且不享有股利分配的权利。
(二)本次调整现金分红总额情况根据上述业绩补偿股份情况及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对2024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除业绩补偿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总股本210,959,781股,扣除业绩补偿股份47,725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210,912,056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调整为人民币31,636,808.4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40,073,963.76元(含2024年中期分红),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9.88%。
利润分配具体情况请以权益分派实施结果为准。特此公告。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