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苏公W[2025]E1141号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电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扬电科技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扬电科技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扬电科技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扬电科技董事会编制的上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Jiangsu Gongzheng Tiany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GP
中国. 江苏. 无锡 Wuxi . Jiangsu . China总机:86 (510)68798988 Tel: 86 (510)68798988传真:86 (510)68567788 Fax: 86 (510)68567788电子信箱:mail@gztycpa.cn E-mail:mail@gztycpa.cn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扬电科技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扬电科技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无锡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5年4 月18日
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23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890,19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20.4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9,999,993.10元。2023年7月12日本公司收到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缴的募集资金509,999,993.1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5,000,000.00元后合计人民币504,999,993.10元。另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合计1,297,066.22元,实际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3,702,926.8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6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金额(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净额 | 50,370.29 |
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 7,046.81 |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 | 4,231.78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5,000.00 |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 - |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 99,000.00 |
赎回银行理财产品(+) | 88,000.00 |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收益(+) | 264.43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存款利息(+) | 674.36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手续费支出(-) | 0.32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 14,030.17 |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尚未赎回余额 | 11,000.00 |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以及公司《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随时接受本公司保荐机构的监督。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为募集资金开设了专项账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因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 账户性质 | 银行账号 | 金额(元)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姜堰支行 | 活期存款 | 461179491062 | 35,614,796.04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姜堰支行 | 活期存款 | 8110501012602293359 | 104,686,896.47 |
合计 | 140,301,692.51 |
2、《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2023年7月,因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事项,本公司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姜堰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姜堰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姜堰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 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一。
(2) 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情况。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2023年12月,本公司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完成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7,046.81万元。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苏公W[2023]E1447号)。
(4) 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情况说明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情况。
(5) 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要求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未到期投资产品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 产品名称 | 起始日 | 到期日 | 金额(元)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姜堰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24年12月13日 | 2025年3月17日 | 30,600,000.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姜堰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24年12月13日 | 2025年2月14日 | 24,500,000.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姜堰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24年12月13日 | 2025年2月17日 | 25,500,000.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姜堰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24年12月13日 | 2025年3月14日 | 29,400,000.00 |
合计 | 110,000,000.00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附件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 50,370.2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656.74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6,278.59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新型高效节能输配电设备数字化建设项目 | 否 | 25,700.00 | 25,700.00 | 2,596.68 | 11,163.41 | 43.44 | 2026年11月 (注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储能及新能源箱式输变电系列产品智能制造项目 | 否 | 10,300.00 | 9,670.29 (注2) | 60.06 | 115.18 | 1.19 | 2027年5月 (注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否 | 15,000.00 | 15,000.00 | - | 15,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合计 | 51,000.00 | 50,370.29 | 2,656.74 | 26,278.59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注1:因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受到宏观经济形势及市场环境调整等外部客观因素,以及公司业务发展侧重点、产品线规划调整等内部需求影响,项目整体建设进度有所延缓。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公司战略规划以及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两年。“新型高效节能输配电设备数字化建设项目”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为2024年11月,延长至2026年11月;“储能及新能源箱式输变电系列产品智能制造项目”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为2025年5月,延长至2027年5月。该事项经公司2024年10月2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7,046.81万元。2023年12日,本公司将应置换金额7,046.81万元由募集资金账户转入一般存款账户。 |
用闲置募集资金归还银行借款情况 | 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要求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1.1亿元。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并将继续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如有变更,将按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和披露手续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2:由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50,370.29万元少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51,000.00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公司对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相应调整,将“储能及新能源箱式输变电系列产品智能制造项目”原承诺投资总额由10,300.00万元调整至9,670.29万元,募投项目总投资额由51,000.00万元调整至50,370.29万元。该事项经公司2024年8月2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