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
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5月13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以总股本124,589,1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73,767,582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74,424,871股。
2024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2024年11月6日,公司披露《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的最终归属人数为80人,归属的股票数量为824,376股,归属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归属的股票于2024年11月11日完成登记并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123,977,114股变更为175,249,247股。
基于上述,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17,524.9247万元。
变更事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注册资本(万元) | 12,458.9194 | 17,524.9247 |
股份总数(万股) | 12,458.9194 | 17,524.9247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具体修改如下:
序号 | 原章程内容 | 修订后章程内容 |
1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458.9194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524.9247万元。 |
2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2,458.9194万股,均为每股面值人民币壹元的普通股。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7,524.9247万股,均为每股面值人民币壹元的普通股。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三、其他说明事项
1、上述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相关人士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相关手续。
3、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以工商登记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