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正常业务的资金需求,公司向以下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7.6亿元人民币银行授信额度,分别为:(1)向中国工商银行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18000万元,额度范围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贷业务;(2)向华夏银行沈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18000万元;(3)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人民币10000万元授信额度;(4)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人民币30000万元授信额度,额度范围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开立票据、保函、信用证等融资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期限以银行审批为准,贷款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金额为准。
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代表公司全权办理该授信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代表公司签订以及根据公司情况修改相关文件、合同,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2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