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73 证券简称:兴齐眼药 公告编号:2025-011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原则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以现有总股本17,524.9247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未来分配。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注销、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2024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做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要求等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2024年经营情况制定的,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及发展情况,没有损害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同意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338,061,776.5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20,767,385.26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净利润为463,779,700.46元,合并报表资本公积金余额为866,514,775.56元,其中股本溢价为778,281,518.21元;母公司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净利润为290,915,956.52元。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972,536,391.50元,其中股本溢价为881,303,134.15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经统筹考虑公司资金使用情况,董事会拟定的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现有总股本17,524.9247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合计派发股利175,249,247元(含税);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不送红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245,348,945股(最终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注销、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262,461,682.5 | 462,322,664 | 132,602,423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0.00 | 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38,061,776.59 | 240,036,047.12 | 211,684,305.31 |
研发投入(元) | 235,295,334.70 | 181,628,508.46 | 190,199,971.05 |
营业收入(元) | 1,943,387,835.59 | 1,467,569,910.64 | 1,249,855,370.83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463,779,700.46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290,915,956.52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857,386,769.5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263,260,709.67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857,386,769.5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 607,123,814.21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13.03 |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利益,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公司2023年末、2024年末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占2023年度、2024年度总资产的比例均低于50%。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另行发布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明确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等分派信息,敬请投资者留意相关公告。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