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杭华股份: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各委员恪尽职守,本着独立客观地原则,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华股份”)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效支持。现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倪一帆先生、王洋先生、陈伟玲女士共3名委员组成,其中倪一帆先生、王洋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陈伟玲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倪一帆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及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具有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符合《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了7次会议,会议的组织、召开及表决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各次会议,会议议案全部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3月7日在公司行政

楼会议室召开。与会委员经举手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二)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3日在公司行政

楼会议室召开。与会委员经举手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三)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行政

楼会议室召开。与会委员经举手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本次会议还听取了公司监察审计室有关《2024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情况汇报;

(四)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6月13日在公司行政

楼会议室召开。与会委员经举手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五)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8月2日在公司行政

楼会议室召开。与会委员经举手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文件的议案》;

(六)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8月15日在公司行政

楼会议室召开。与会委员经举手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次会议还听取了公司监察审计室有关《2024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情况汇报;

(七)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2日在公司行

政楼会议室召开。与会委员经举手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会议还听取了公司监察审计室有关《2024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情况汇报。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履职情况

(一)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切实履行对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审阅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欺诈、舞弊及重大错报的情形,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导致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从专业的角度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工作计划执行。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审计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其参与审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在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并保持了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参与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加强和完善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和管理工作,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完成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经审查,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运行情况符合相关监管部门对于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依据业务发展、政策变化以及相关需要,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和控制体系,确保内部控制体系与公司发展相适应。

(五)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情形。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等相关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良好沟通,认真听取各方的需求和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

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对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在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督促公司完善内控制度等方面继续发挥专业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

特此报告。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18日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