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20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当出席本次会议的独立董事2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独立董事2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经与会独立董事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关于与关联方签署相关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经审核,针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我们对关联方情况以及本次关联交易的详细资料进行了事先审阅,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签署相关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利益和实际经营情况,系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需求,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的行为。关联交易事项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与关联方签署相关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
对此项议案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名:
袁振超 | 祝理力 | |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