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内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3亿元,授权期限自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内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1.90亿元,授权期限自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2025年1月17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万元认购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义县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武义支行”)的单位定期存款。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赎回该笔现金管理产品,收回本金1,000万元,并获得利息收益2.63万元,产品本金和利息收益均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认购金额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起息日 | 到期日 | 赎回本金 | 收益金额 |
农业银行 武义支行 | 单位定期存款 | 1,000.00 | 1.05% | 2025/1/17 | 2025/4/18 | 1,000.00 | 2.63 |
合计 | 1,000.00 | / | / | / | 1,000.00 | 2.63 |
特此公告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