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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创智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1

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

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的适用日期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公司因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营业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并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调整可比期间财务报表项目。公司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2024年度(合并)
调整前调整金额调整后
销售费用5,328.841,730.393,598.45
营业成本52,821.381,730.3954,551.77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2023年度(合并)
调整前调整金额调整后
销售费用4,887.411,330.143,557.27
营业成本68,826.901,330.1470,157.04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影响较小,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变,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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