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行使职权,通过列席和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会议的召开程序、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决策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召开时间 | 会议名称 | 审议通过的议案 |
1 | 2024年2月6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 |||
2 | 2024年2月23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3 | 2024年4月22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 |||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关于公司和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 |||
《关于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 |||
《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4 | 2024年8月28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关于公司部分房产变更为投资性房地产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2024年,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合规运作、财务会计、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2024年度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2024年,全体监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列席和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充分了解了公司重大事项决策过程,并对公司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运作规范、重大事项决策依据充分、讨论充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忠实履行诚信义务;公司不断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健全内控体系建设,提升企业风险防范和规范运作水平;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为出发点,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未发现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的情况
2024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真实、客观、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公司在财务会计报告编制过程中有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认为公司认真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5 | 2024年10月28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关于制定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 |||
6 | 2024年11月21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 《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及互利双赢的交易原则,符合双方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和具体情况及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没有对关联方构成重大依赖,关联交易没有对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经认真核查,监事会未发现公司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和其他对外担保的事项,公司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且相关担保均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审议程序。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收购、出售资产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形。
(七)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持续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能够适应公司经营管理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并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运行方面的重大缺陷,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八)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执行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等情况。
三、监事会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监事会将继续恪尽职守、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以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对相关事项严格履行监督职责,有效防范经营风险,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并重点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1、依托监事会会议加强财务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强化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日常监督,密切关注经营风险;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多种方式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
3、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主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提升监事会监督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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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2024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