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卢树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卢树华,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广西贵港市金磊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监事、广东中尼实业有限公司监事、广西贵港市弘通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穗晶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珠海市合顺兴日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广州金证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金永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百旺财务咨询有限公司监事、广州市明富物资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6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因此,本人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1、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本人应出席董事会8次,实际参与表决8次,本人对各次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资料和相关事项,均进行了
认真的审核和查验,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会议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对需表决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3、2024年度,公司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4次。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出席和审议情况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本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对相关事项出具的审核意见如下:
召开时间 | 会议名称 | 审议通过的议案 | 意见类型 |
2024/4/22 |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 |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的议案》 | 同意 |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 |||
《关于公司和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 |||
《关于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 |||
《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2024/5/31 |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 | 《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 同意 |
2024/8/28 |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关于公司部分房产变更为投资性房地产的议案》 | |||
2024/11/21 |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 | 《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 同意 |
(三)参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1、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交易所规则和公司各项制度的规定,主持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并就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阅。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加强了与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督促其按计划进行审计工作。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2024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维护了审计的独立性和年度审计工作的合理安排。
2、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就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切实发挥提名委员会的作用。
3、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切实发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作用。
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4次,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4年,本人通过现场、电话、视频、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保持日常沟通,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内控审计情况、信息披露等,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发展、内控制度建设、风险防控等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指导相关业务的开展。通过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六)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的工作情况2024年,本人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持续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决策能力。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内控建设等事项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规范经营起到应有的作用。
同时,积极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程序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
(七)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支持,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使本人能够根据相关资料做出独立判断。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度,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业务往来,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客观需要。定价原则按照市场公允原则,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他董事经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前述报告均已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符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能够有效保障公司规范运作、防范和控制公司经营风险,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
(三)续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四)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报告期内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管理情况等相关事项,多次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汇报,通过多种方式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沟通和交流,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除此之外,本人对媒体、网络等媒介关于公司的信息的传播保持了高度的敏感性,通过多种渠道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整体而言,本人在报告期内积极、勤勉、全面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建议等职责,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贡献了自己的最大努力。
四、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勤勉尽职,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了富有建设性的建议,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较好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2025年,本人将继续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持续加强与董事、监事、管理层和投资者的沟通,维护好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此页无正文,为《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卢树华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