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6次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1、2024年1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终止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关于2024年一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3、2024年6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4、2024年7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5、2024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2024年10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4-9月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二、监督事项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要求,相关决议内容合法有效,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的行为。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2024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后,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客观公正,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1月1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4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
额未超过批准金额。除此之外,公司无重大关联交易情况发生。
4、公司对外担保、资产收购及出售情况
2024年公司无违规担保、资产收购及出售。
5、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较为完备的有关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的各项管理制度,并能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三、2025年工作计划
1、监事会成员加强财务、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增强工作责任心,坚持原则,履职尽责,切实维护股东的权益。
2、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行为不定期进行监督和检查。同时,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保护股东、公司和员工等各利益相关方的权益。
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