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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高新: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春颖)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1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春颖)

在2024年度工作中,作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秉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张春颖,女,中共党员,会计学硕士,财务管理教授,现任长春大学吉林省软环境研究基地主任、专任教师、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曾任长春大学管理学院专任教师、系主任、副院长、院长、吉林市国有资本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兼任长春工业大学和吉林外国语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

(二)独立性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关联方处取得额外利益,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联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规定,能够独立、客观地履行职责。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股东大会、13次董事会会议,所有会议均亲自出席,无缺席、委托出席情形。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本年度召开董事会次数本人年度应参加董事会次数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本年度召开股东大会次数本人年度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亲自 出席委托 出席缺席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
1313130055

本人严格遵守会议召集程序,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对涉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高管任免、财务报告等重大事项进行重点核查,确保决策合法合规、科学合理,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或弃权,相关决议均未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全年主持召开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重点审议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监督内部审计工作,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审计计划及重大问题,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

作为战略决策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与战略决策委员会会议,为公司业务拓展、技术研发等战略规划提供独立意见;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高管薪酬方案、绩效考核体系提出专业建议。

本人出席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报告期内召开次数应参会次数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33
审计委员会555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经营管理交流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各种现场会议以及调研活动等机会与其他独立董事沟通,就关联交易公允性、内部控制有效性等事项交换意见,确保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内容
2024年1月13日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对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进行事前审议。
2024年 6月24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 年第一次会议,对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进行事前审议。
2024年12月23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 年第二次会议,对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进行事前审议。

以上相关会议本人均无缺席情况,对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三)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累计在公司现场工作共计39天,通过以下方式深入了解公司运营情况:

1. 参与现场会议: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经营管理交流会等,就公司财务状况、市场拓展、风险防控等问题与管理层深入交流;

2. 实地调研考察:走访生产车间、研发中心,了解产品生产流程、技术研发进展及市场竞争力,掌握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3. 审查财务与内控:重点核查财务报表勾稽关系、关联交易合规性,评估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效果,提出完善建议;

4. 沟通利益相关方:与股东代表、核心员工面对面交流,听取对公司治理的意见,传递中小股东关切。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了解内部审计工作计划、重点项目及问题整改情况,督促强化对关键业务环节的监督。

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召开专项沟通会,就审计范围、重要会计政策、风险事项等交换意见,确保审计过程独立客观,审计结果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始终以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为出发点,积极推动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和合作。报告期内,通过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举办的业绩说明会,积极聆听中小股东发言和建议,始终秉持客观中立的立场。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股权激励计划等涉及股东利益的议案时,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方案公平合理,维护中小股东权益。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了大力支持。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与本人保持定期沟通,使本人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同时,在每次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传递,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使本人在充分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作出科学合理的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经核查,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以实际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亦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本年度,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在财务报告编制过程中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确保了财务报告的合规性和公允性。

本年度,公司不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实际情况。公司的法人治理、业务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运作中的各项风险基本能够得到有效的控制,公司各项活动的预定目标基本实现,不存在重大缺陷。同意《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所作出的结论。

(三)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6月24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同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以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提名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定合理,符合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薪酬考核和发放符合《公司章程》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票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五)对外担保、资金占用及利润分配事项

1、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规定,本人对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解。经了解,2024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长春高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供55,000万元担保,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5,725.04万元;子公司吉林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为吉林瑞隆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3,000万元,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1,100万元。上述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此外,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于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利润分配情况

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上市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上市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结合上市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及发展战略等因素而制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总体评价和未来计划

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职尽职,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发挥会计财务等方面的经验和专长,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积极建言献策,审慎监督核查,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出了诸多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并与公司其他董事形成合力,在推动公司健康发展、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履职同时,积极参加交易所等组织的独立董事后续培训,确保专业能力适应监管要求。

2025年,本人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文件精神,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倾注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交流,积极到公司实地考察和调研,持续关注公司战略执行、风险防控及中小股东权益保护,以专业能力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确保独立董事职能有效发挥。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张春颖

2025年4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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