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康立)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审慎审核各项议案,努力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现就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康立,女,197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注册会计师。华东师范大学世界经济专业博士。曾任美国西乔治亚大学访问学者、德国柏林财经学院访问学者、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讲师、维尼健康(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现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湖南昊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会议十一次,股东大会四次。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未发生过缺席董事会的情况。在
任职期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以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与召开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所有重大经营事项均经过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如下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均出席了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各项定期报告、公司审计部工作总结及计划、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事项进行深入研究讨论和审议,与各位委员达成一致意见后报送公司董事会,充分发挥了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审核与监督作用。
2、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出席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开展了有关工作。
(三)与
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等方式,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财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均保持了良好沟通,积极通过线上线下等各种形式进行沟通交流。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期间,本人持续跟进审计进展,并就审计计划、审计重点、风险判断等重要事项与内部财务人员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深入探讨,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独立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康立 | 11 | 0 | 11 | 0 | 0 | 否 | 4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4 | 4 | 1 | 1 |
(四)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个工作日,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公司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日常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及证券部工作人员保持沟通,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的情况。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通过自己丰富的财务会计知识对公司的财务报告和财务状况进行审查和分析,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核查与监督,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按要求出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的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努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持,促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帮助和支持,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使本人能够根据相关资料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度,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年度半
年度报告》和《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2024年01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02月0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了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有关审议及决策程序充分、恰当,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的规定。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公司于2024年0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本人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
度的管理规定,薪酬管理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总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5年,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要求,继续勤勉忠实地履行职务,促进董事会的独立公正和高效运作,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利用自己的专业能力为公司提供更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有效的参考意见。特此报告。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康立2025年0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