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86 证券简称:智动力 公告编号:2025-013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2020年11月,公司取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44号)。公司向13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61,327,44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59元/股。该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78,749,669.6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9,763,393.5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58,986,276.09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29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于2020年12月31日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I1072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06月04日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为人民币762,769,707.52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金额为人民币754,191,817.57元,202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8,577,889.95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120,000,000.00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06,805,079.56元(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及手续费),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29,805,079.56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为77,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严格的规定,规范了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存储、使用和管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并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根据各子公司的职能划分并结合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需要,经过全面的论证分析和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将“智动力消费电子结构件生产基地改建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惠州市智动力精密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广东度润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该募投项目的其他具体内容保持不变。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 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鉴于以上变更,公司子公司惠州市智动力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已注销,公司与子公司广
东度润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鉴于本次募投项目“智动力精密技术(越南)工厂建设项目”由三级全资子公司智动力精密技术(越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越南智动力”)实施,公司、越南智动力与中国银行(香港)胡志明市分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上相关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在募集资金的使用过程中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39170188000091869 | 58,183,023.34 | 活期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 | 769274392748 | 53,732,474.60 | 活期 |
中国银行(香港)胡志明市分行 | 100000600363812 | 13,115,839.70 | 活期 |
中国银行(香港)胡志明市分行 | 100000600363823 | 4,758,234.72 | 活期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 | 8110301012800746800 | 15,507.20 | 活期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 | 777074529057 | - | 已注销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 | 755921098510404 | - | 已注销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湖支行 | 44250100003800002103 | - | 已注销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8110301012900559715 | - | 已注销 |
合计 | 129,805,079.56 |
注:为方便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公司于2021年6月完成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湖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工作。2023年11月完成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工作。2024年8月完成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工作(账户:
8110301012800746800),2024年9月完成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777074529057)的注销工作,专户注销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及对应募投项目的开展。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1。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4年0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2,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1、结构性存款
序 号 | 受托银行 | 产品类型 | 受益类型 | 投资金额 (万元) | 起息日 | 到期日 | 预计收益率 | 备注 |
1 |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受益 | 5,000.00 | 2024/12/11 | 2025/1/11 | 1.0%~2.05% | 未到期 |
2、通知存款
序 号 | 受托银行 | 产品类型 | 受益类型 | 投资金额 (万元) | 预计收益率 |
1 | 中国银行深圳分行 | 7天通知存款 | 保本固定受益 | 2,700.00 | 1.85% |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时的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非公开发行)。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5年4月21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非公开发行)编制单位: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05,898.63 | 本报告期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 | 857.79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6,276.97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智动力精密技术(越南)工厂建设项目 | 否 | 36,598.63 | 36,598.63 | 219.56 | 14,560.30 | 39.7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消费电子结构件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否 | 24,698.63 | 24,698.63 | -273.87 | 11,553.78 | 46.78% | 2026年1月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散热组件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否 | 11,900.00 | 11,900.00 | 493.43 | 3,006.52 | 25.26% | 2026年6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智动力消费电子结构件生产基地改建项目 | 否 | 10,000.00 | 10,000.00 | 638.23 | 3,011.67 | 30.12% | 2026年1月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收购阿特斯49.00%股权项目 | 否 | 24,300.00 | 24,300.00 | - | 23,705.00 | 97.55% | 2021年1月8日 | -1,784.29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35,000.00 | 35,000.00 | - | 35,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105,898.63 | 105,898.63 | 857.79 | 76,276.97 | 72.03% | - | -1,784.29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无 | |||||||||
合计 | - | 105,898.63 | 105,898.63 | 857.79 | 76,276.97 | 72.03% | - | -1,784.29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公司募投项目实际投入过程中受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项目的整体进度放缓,预计无法在计划的时间内完成建设。为保证公司的募集资金项目管理、组织实施和效益实现,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决定将消费电子结构件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散热组件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智动力消费电子结构件生产基地改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如上所述,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受到诸多因素影响,整体投入进度放缓。公司将实时跟进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关注市场、产业及技术等发展趋势,定期分析、研究和调整,必要时对项目进行相应的调整及优化。同时公司还将持续优化业务结构,不断开拓市场资源,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1年1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512.20万元等额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募集资金置换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ZI10003号《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鉴证。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公司于2024年06月0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止2024年12月31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2,000万元。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20,680.51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汇率变动影响3,058.85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12,980.51万元,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为7,700.00万元。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
注:由于本次募集资金金额少于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150,000.00万元,2021年1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上表中的投资总额相关数据根据调整后拟投入资金情况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