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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阳智能: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部分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1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部分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华阳智能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22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27.1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0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973.0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457.26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515.81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事务所”)已于2024年1月30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中汇会验[2024]0202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募投项目及投入金额调整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计划及使用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投入金额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进度
1智能精密注射给药医疗器械产业化建设项目31,041.7521,091.5021,091.506,358.9730.15%
2精密微特电机及应用产品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13,885.5013,885.5013,424.316,744.8250.24%
3补充流动资金5,000.005,000.00---
合计49,927.2539,977.0034,515.8113,103.7937.96%

注: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调整的原因,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原因和具体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基本情况

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经过审慎的研究论证,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和实施方式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并增加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调整事项变更前变更后
精密微特电机及应用产品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潞城经济开发区潞横路北侧、潞横北路南侧、华阳现厂区西侧;宿迁市泗洪县泗洪经济开发区开发大道西侧双洋路南侧江苏省常州市潞城经济开发区潞横路北侧、潞横北路南侧、华阳现厂区西侧;宿迁市泗洪县泗洪经济开发区开发大道西侧双洋路南侧;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洛阳镇岑村村
项目建设期3年延期后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点为2026年底
智能精密注射给药医疗器械产业化建设项目项目建设期3年延期后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点为2026年底

(二)项目延期及部分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原因

1、新增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

公司本次在“精密微特电机及应用产品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原有实施地点基础上新增实施地点主要由于位于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洛阳镇岑村村的公司厂房翻建完成,为提高现有场地利用效率,优化空间规划,需对现有生产布局进行优化调整,以实现内部经营效率提升和经营发展,从而保证募投项目实施场地的合理性及整体方案的顺利实施,助力公司长远发展。

2、募集资金项目延期

由于项目实施期间存在部分时间段人员及物流流通受限情形,部分定制化设备的制造、安装及调试周期延长,造成上述项目投资进度出现不同程度的不及预期情况。同时,公司“智能精密注射给药医疗器械产业化建设项目”受到下游生物医药企业产品量产周期影响,该项目的建设及设备采购有所放缓等因素的影响,总体进度慢于预期。

综合上述原因,公司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周期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经过审慎研究,拟在“精密微特电机及应用产品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原有实施地点基础上新增实施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洛阳镇岑村村”;并将“精密微特电机及应用产品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及“智能精密注射给药医疗器械产业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6年底。公司后续将继续通过统筹协调全力推进,力争早日完成募投项目建设。

(三)为保障募集资金项目按期完成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安排专职人员负责跟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积极协调人力、物力等资源配置,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严格控制募投项目成本费用,确保募集资

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可控。

四、本次募投项目变更情况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同时部分项目新增实施地点,是综合考虑论证了项目建设进度及后续建设需求作出的审慎决定,是公司结合生产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需求进行的适当调整。本次“精密微特电机及应用产品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调整事项仅涉及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智能精密注射给药医疗器械产业化建设项目”涉及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属于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部分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精密微特电机及应用产品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在原有实施地点基础上新增实施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洛阳镇岑村村,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6年底;同意公司将“智能精密注射给药医疗器械产业化建设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6年底。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部分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议案》。

(二)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部分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议案》。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部分项目新增实施地点事项是基于项目市场需求变

化和未来建设需求等情况,本着对公司及股东利益负责的原则对募投项目做出的审慎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该新增实施地点及延期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部分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议案》。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部分项目新增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和项目实施进度等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部分项目新增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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