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我评价,并出具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现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发展需求,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未有违反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