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和股东权益。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议案均表决通过,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议案内容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关于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 |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及项目延期的公告》 |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 《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会议 |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关于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及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关于参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议案》 | |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关于豁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时限要求的议案》 |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相关事项的监督检查情况
2024年度,监事会从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的规范运作、经营管理、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与核查,具体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或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严格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违规经营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未发现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通过检查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
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有效地贯彻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性、安全性和真实性,保障了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检查,无重大关联交易发生。
5、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况,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6、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理、规范、科学地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积极推动各项募投项目的建设工作。监事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及项目延期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对上述事项的实施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7、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编制及报送机制进行核查,认为公司重大信息传递及时,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8、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认真履行职责并较好地完成经营目标。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中出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行为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
三、监事会工作展望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加强学习,切实履行职责,加大监督力度,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有效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