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60 证券简称:炬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8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8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4月18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丁国茂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5年4月2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25年4月2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2025年4月2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在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和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防范和控制作用,能够为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和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2025年4月2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内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制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14,187,12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5,674,850.4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2,090,634,368.43元,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公司经营需要。
同时,为了增强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推动一年多次分红、春节前分红,更好地回报投资者分享公司成长红利,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鼓励上市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增加现金分红频次规定,根据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公司拟定2025年三季度分红预案,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条件及派发上限的情况下审议
利润分配方案。授权事项如下:在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金额大于拟分配金额的前提下,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 元(含税)为上限,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
如在本议案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数,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监事会认为:本议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的生产经营、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定,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内现金分红规划的公告》详见2025年4月2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人民币授信的方案的议案》
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共计9.95亿元人民币授信,用于开具保函、票据等日常经营性业务。
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能够遵照勤勉、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出具专业报告,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续聘期限为一年。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2025年4月2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稳健型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2025年4月2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2025年4月2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所进行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2025年4月2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