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06 证券简称:斯迪克 公告编号:2025-031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关联方采购商品、购买动能(电)、向关联方销售商品等。公司主要的关联人为江苏然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然创”)、江苏群创智慧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群创智慧”)、苏州安斯迪克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斯迪克”)。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为700.00万元,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994.51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于董事会的审议权限,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2025年预计交易金额 | 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然创 | 采购泡棉、硅胶制品等产品 | 市场定价 | 200.00 | 25.14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销售薄膜、胶带等产品 | 市场定价 | 500.00 | 139.15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 | 2024年预计 金额 | 2024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2024年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然创 | 采购泡棉、硅胶制品等产品 | 25.14 | 300.00 | -91.62% | 100.00% |
采购动能(电) | 0.00 | 1,200.00 | -100.00% | 0.00% | ||
群创智慧 | 采购BOPP原膜等产品 | 830.09 | 未预计 | 不适用 | 100.00% | |
合计 | - | 855.23 | 1,500.00 | -42.98% | 100.00% |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然创 | 销售薄膜、胶带等产品 | 139.15 | 100.00 | 39.15% | 99.90% |
安斯迪克 | 销售薄膜、胶带等产品 | 0.14 | 未预计 | 不适用 | 0.10% | |
合计 | - | 139.29 | ||||
总计 | - | 994.52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公司与部分关联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主要原因是公司预计的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根据双方可能发生业务进行的评估和测算,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实际业务情况和执行进度确定,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部分在2024年度发生而未预计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披露标准,亦未达到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公司已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程序。上述差异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 | 独立董事认为: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不一致,是因为公司预计的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根据双方可能发生业务进行的评估和测算,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实际业务情况和执行进度确定,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部分在2024年度发生而 |
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未预计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披露标准,亦未达到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公司已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程序。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公正原则,未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
注1:上述金额为不含税金额。注2: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已经会计师审计。注3: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为:在某类关联交易类别中,公司与该关联方的发生额除以公司该类关联交易的总发生额。注4:上述数据加总后如与合计数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江苏然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然创设立于2021年12月,主营业务为塑料制品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然创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江苏然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300MA7E3LRF0K |
法定代表人: | 付彪 |
成立日期: | 2021年12月28日 |
注册资本: | 10000万人民币 |
股权结构: | 苏州然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持有55.00%股权,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25.00%股权,苏州市峻银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12.80%股权,上海新北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7.20%股权。 |
注册地址: | 宿迁市泗洪县泗洪经济开发区电子信息产业园东区16号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表面功能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密封件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密封用填料销售;海绵制品销售;棉、麻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27,602,103.90 |
负债总额 | 9,297,407.19 |
净资产 | 18,304,696.71 |
项目 | 2024年度 |
营业收入 | 1,121,809.20 |
净利润 | -452,354.77 |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持有然创25.00%股权,本公司的董事、副总经理陈锋先生为然创的董事,因此本公司与然创构成关联关系。然创目前依法存续经营,日常交易中能够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然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江苏群创智慧新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群创智慧设立于2022年7月,主营业务为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群创智慧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江苏群创智慧新材料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324MABTEH9P8R |
法定代表人: | 金殿松 |
成立日期: | 2022年7月1日 |
注册资本: | 62000万人民币 |
股权结构: | 江苏宿迁立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42.7419%股权,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23.3871%股权,泗洪东吴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19.3548%股权,上海森松制药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持有9.6774%股权,上海春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4.8387%股权。 |
注册地址: | 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杭州东路5号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 |
工具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725,040,458.78 |
负债总额 | 269,202,231.93 |
净资产 | 455,838,226.85 |
项目 | 2024年度 |
营业收入 | 22,686,598.98 |
净利润 | -1,797,238.94 |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持有群创智慧23.3871%股权,群创智慧为公司联营企业。群创智慧目前依法存续经营,日常交易中能够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群创智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苏州安斯迪克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安斯迪克设立于2022年3月,主营业务为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斯迪克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苏州安斯迪克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06MA7KE59A7K |
法定代表人: | 林磊 |
成立日期: | 2022年3月18日 |
注册资本: | 2400万人民币 |
股权结构: |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55.00%股权,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45.00%股权。 |
注册地址: | 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福聚路66号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 |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24,432,227.27 |
负债总额 | 12,848,898.07 |
净资产 | 11,583,329.20 |
项目 | 2024年度 |
营业收入 | - |
净利润 | -7,459,070.46 |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持有安斯迪克45.00%股权,安斯迪克为公司联营企业。安斯迪克目前依法存续经营,日常交易中能够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安斯迪克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要,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情形。公司此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参照同期市场价格确定,遵守公允定价原则,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若无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则以实际成本加合理的利润率来确定具体结算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将由公司(含子公司)与关联方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情况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以上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开展的需要,根据交易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系正常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与关联方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可以更好地利用各自在市场和技术上的优势,充分发挥协同效应,扩大公司经济效益及生产成本优势。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在公平的基础上参考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交易双方将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平等协商确定交易内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程序
2025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审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确认及预计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需要。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不一致,是因为公司预计的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根据双方可能发生业务进行的评估和测算,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实际业务情况和执行进度确定,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部分在2024年度发生而未预计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披露标准,亦未达到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公司已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程序。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公正原则,未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锋回避表决。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与部分关联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主要原因是公司预计的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根据双方可能发生业务进行的评估和测算,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实际业务情况和执行进度确定,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部分在2024年度发生而未预计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披露标准,亦未达到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公司已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程序。上述差异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确认及预
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于董事会的审议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确认及预计的关联交易均系满足公司业务的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同时也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公司与部分关联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主要原因是公司预计的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根据双方可能发生业务进行的评估和测算,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实际业务情况和执行进度确定,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部分在2024年度发生而未预计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披露标准,亦未达到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公司已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程序。公司预计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基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未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4、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