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光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2024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对公司的监督、建议等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陈光先生,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南交通大学管理学博士,西南交通大学教授(二级)、博士生导师,香港中文大学、美国密西根大学访问学者。1982年6月西南交通大学留校执教,历任西南交通大学社会科学系助教,西南交通大学人文社科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副院长,西南交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常务副院长、院长,2017年1月至今任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会议情况及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2次董事会及7次股东会,其中本人应参加董事
会12次,实际亲自出席董事会12次,出席股东会7次。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没有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4年度,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以下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1、2024年1月31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就《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2、2024年3月15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就《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3、2024年4月26日公司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就《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关于以自有资金归还募集资金的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4年度,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24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本人实际出席6次,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会议上对定期报告、内部审计等相关工作进行审核并提出合理建议;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与注册会计师深入细致沟通审计情况,重点关注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特别关注了是否存在与财务会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等情况。
2)2024年度,公司提名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实际出席1次,严格按照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会议上对关于选举王辉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是否具有任职资格进行认真审议与核查。
3)2024年度,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实际出席1次,严格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会议上对2024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认真审议与核查。
三、现场调查及与审计沟通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会议以及其他情形,定期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交流和探讨。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公司的市场舆情、公司与监管部门的日常沟通情况,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
本人与公司2024年度审计注册会计师、内部审计部门进行了充分的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内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对公司的定期内部审计等;听取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情况,关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案,并就相关问题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了解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状况,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日常工作情况。2024年度,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持续了解和分析公司的运行情况,对公司事务做出独立、专业、客观的判断,并及时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本人在履职过程中特别关注以下事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完善、基于基本制度和新要求公司系统性整体优化管理相关问题、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以及可能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事项。
2、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4、培训、学习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股东权
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加强和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五、其他工作情况
(一)2024年度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2024年度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的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2025年,本人将继续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董事、监事、管理层的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陈光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