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48 证券简称:嘉戎技术 公告编号:2025-028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一、审议程序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40,586,804.43元。年初未分配利润523,528,229.51元,2024年度实施分配2023年度现金分红派发的45,409,330.2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18,705,703.74元,该金额低于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552,758,929.21元,因此,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作为分配基数。
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章程》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9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利润将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截至2025年4月18日,公司总股本为116,497,080股,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量为627,100股,以此测算2024年度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45,189,292.20元(含税)。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以“最新股本总额(剔除回购证券专用账户的股份)为基数,保持现金分红比例不变,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的原则进行分配。2024年度,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627,100股,回购金额 10,336,803元(不含交易费用),2024年度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45,189,292.20元(含税),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合计55,526,095.20元,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10.61%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45,189,292.20 | 45,409,330.20 | 45,433,861.2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0,201,490.92 | 58,069,350.11 | 106,595,193.27 |
研发投入(元) | 36,684,549.03 | 40,470,198.63 | 50,485,923.50 |
营业收入(元) | 555,835,525.42 | 554,787,071.80 | 756,137,984.73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552,758,929.21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518,705,703.74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否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36,032,483.6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71,622,011.43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136,032,483.6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 127,640,671.16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6.84% |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2、2023、2024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136,032,483.6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3,000万元。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2023年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占对应年度总资产的比例均低于50%。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提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上述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且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并告知相关知情人应履行保密义务和严禁内幕交易。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2024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