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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龙: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1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积极履行股东大会赋予董事会的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一、董事会调整情况

2024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独立董事宋东升任期满离任。公司充分履行法定程序后,聘请王广收、郭泰然、孙利为非独立董事,刘玉利、刘建军为独立董事,组成公司第六届新任公司董事会团队,并选举郭泰然为董事长。在新老董事调整的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新老董事充分履职,确保公司依法合规运作。

二、报告期内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1、注重内部管理及业务执行团队的优化,加大业务考核力度,强化成本管控,有效的降低了各项成本和费用,但由于公司潜在开发项目推进不及预期,由此导致公司业务发展收到影响,同时,由于公司当前业务应收账款按照会计准则要求计提坏账比例相对较大,最终导致公司2024年净利润为负,经营业绩未有明显改观。

2、2024年,公司新能源EPC工程业务及电站运维业务共实现营业收入161,127,858.56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303,694.80元,较上年有较大幅度的减少。公司拟进一步提升业务拓展能力,持续关注新订单的合同签订,为2025年业务的发展做好铺垫。

三、报告期内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1、董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公司董事会共召开11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对会议的各项议案独立地进行了审议表决。明细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事项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4年4月24日《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议案》《董事会对带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4年4月26日《2024年一季度报告》《关于豁免董事会通知期限的议案》
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4年7月26日《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4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4年7月30日《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郭泰然先生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事项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豁免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5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4年8月15日《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6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8月26日《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7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9月12日《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豁免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8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10月10日《关联方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议案》《关于豁免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9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10月23日《2024年三季度报告》《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11月4日《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关于豁免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1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12月29日《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经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豁免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2、股东大会召开及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要求,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筹备工作,确保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股东权利的正常行使,董事会依法依规、严格尽责的执行了股东大会各项决议。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事项
1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1月4日《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5月17日《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3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8月15日《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郭泰然先生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事项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11月21日《关联方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议案》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独立履行职责,对公司发展提出了很多宝贵的专业性建议和意见,对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均发表了独立意见,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发挥了应有作用。

4、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了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在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审计委员会及时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商定年度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对公司财务部门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讨论;督促年审会计师的工作进度;针对年审会计师的工作做出总结报告,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维护审计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依照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工作,切实履行职责,对公司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薪酬情况进行了审定。

5、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确保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的原则,切实履行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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