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下午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三名,实际参加监事三名,本次会议经监事会主席马荷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此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此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公允地反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
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此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1,127,858.56元,同比下降56.2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7,303,694.80元,同比减少218.14%,基本每股收益-0.1362元,同比减少218.22%。以上营业收入数据为合并利润表中营业收入数据,经审计机构审核后,出具的《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中,应扣除营业收入4,429,454.25元,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为156,698,404.31元。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此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了股东的短期和长期利益,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同意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此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此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监事会对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监事会对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此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