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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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5,213,419.89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66,277,903.5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0,578,095.79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8,332,890.55元。
鉴于公司2024年度发生亏损,未能实现盈利,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和资金需求,以及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情况下,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2024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情况
1、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0.00 | 6,174,966.00 | 20,635,555.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0.00 | 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75,213,419.89 | 19,853,289.25 | 24,657,920.82 |
研发投入(元) | 37,805,861.54 | 48,184,282.78 | 52,130,973.41 |
营业收入(元) | 1,026,653,379.65 | 1,284,321,988.71 | 1,073,442,509.07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40,578,095.79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98,332,890.55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26,810,521.0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43,567,403.27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26,810,521.0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 138,121,117.73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4.08%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2、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度发生亏损,未能实现盈利,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综合考虑当前行业发展情况、公司经营现状和资金状况等因素,考虑到公司未来经营业务拓展对资金的需求较大,为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运行和业务发展,提高公司长远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确保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必要的、充足的资金,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供可靠保障。公司将一如既往的重视以现金分红方式对股东进行回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股东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与要求,综合考虑了目前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业绩状况、企业中长期发展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是基于公司目前经营环境和未来发展战略需要,从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出发,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拟定的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做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