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资质条件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57人,其中合伙人175人,注册会计师103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2023年度业务收入15.8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8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0亿元。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04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46.53亿元,收费总额2.4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指拟聘任本所的上市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34家。
二、 执业记录
1. 项目组信息
2024年年报审计项目组基本信息如下:
签字项目合伙人:上官胜,201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大信会计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6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签字注册会计师:梁悦,202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独立复核合伙人:郝学花,201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近三年签署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 诚信记录
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 独立性
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 工作方案
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大信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大信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四、 人力及其他资源配置
大信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项目负责合伙人和项目现场负责人均由资深审计服务人员担任。
五、 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大信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大信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六、 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七、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大信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大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大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在执行2024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就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重大错报风险、年度审计重点、关键审计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八、 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和内部控制的鉴证工作。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