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一、2024年董事会工作的简要回顾
2024年,公司董事会设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7次、股东大会会议2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序号 | 会议名称 | 时间 | 议案名称 |
1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4年2月5日 |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
2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4年3月1日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
《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 |||
《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 |||
《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 |||
《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 |||
《关于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 |||
3 |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4年4月22日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 |||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与2024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相关事宜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 |||
《关于2024年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
《关于2024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
《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议案》 |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
《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4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4年8月4日 | 《关于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的议案》 |
《关于公司内部组织结构调整的议案》 | |||
5 |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4年8月22日 |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6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4年9月24日 | 《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7 |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4年10月24日 |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二)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及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的情况:
序号 | 会议名称 | 时间 | 议案名称 |
1 | 2023年度股东大会 | 2024年5月17日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与2024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和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 |||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议案》 |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 |||
2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10月11日 | 《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三)董事会下设的各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按照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各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1、战略与发展委员会: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开展相关工作,召开了1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名称 | 时间 | 议案名称 |
1 | 第五届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2024年3月1日 | 《关于在香港新设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
2、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开展相关工作,召开了4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名称 | 时间 | 议案名称 |
1 | 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2024年3月26日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
2 | 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2024年4月17日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与2024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 |||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3 | 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2024年8月16日 |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 |||
4 | 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 2024年10月23日 |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
3、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开展相关工作,召开了1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名称 | 时间 | 议案名称 |
1 | 第五届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2024年9月23日 | 《关于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核的议案》 |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开展相关工作,召开了1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名称 | 时间 | 议案名称 |
1 | 第五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2024年4月17日 | 《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考评的议案》 |
《关于2024年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在涉及公司重大事项方面均充分表达意见,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有效保障。
(五)信息披露情况
董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要求,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规范化水平和信息披露透明度。2024年度,共披露公告128份,维护了广大股东的知情权。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董事会十分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投资者热线、互动平台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广泛交流。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要求,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保障投资者公平获取信息的权利。
报告期内,公司及时处理和回复了投资者互动平台上投资者提问,共计138条。2024年5月16日,公司通过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举行了“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2024年10月10日,公司通过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参与“2024年湖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就投资者关心的公司业绩、经营状况、行业发展等情况进行了在线互动,进一步提升了信息透明度、加强了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力度。
(七)投资者权益维护情况
1、上市以来分红情况
公司重视对股东分红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在保证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的基础上,合理制定股利分配政策,为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上市以来,公司持续分红,6年来分红总额22,926.00万元,历年分红情况如下:
2024年度每10股现金分红1.60元,现金分红总额3,698.11万元(具体金额以权益分派实施为准,分红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每10股现金分红1.82元,现金分红总额4,228.50万元;2022年度每10股现金分红1.50元,现金分红总额3,551.39万元;2021年度每10股现金分红1.50元,现金分红总额3,528.00万元;2020年度每10股现金分红2.50元,现金分红总额3,920.00
万元,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每10股转增5股;2019年度每10股现金分红5.00元,现金分红总额4,000.00万元,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每10股转增10股。
2、公司重要事件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切实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利益和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和公司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推进公司长远、稳定、持续的发展,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发布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拟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公司股份。截至2024年10月24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5,627,3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8%,最高成交价为11.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1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0,020,262.4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广胜先生于同日发布增持计划,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9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1,000万元。截至2024年8月5日,张广胜先生的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张广胜先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174,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增持金额为人民币9,496,617.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2024年度经营情况
2024年度,公司紧密围绕年度经营计划,进一步夯实核心业务,持续推进技术研发、丰富产品结构、拓展应用场景、探索建立环境监测新业态,克服经济环境下行的不利影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7,388.82万元,同比较上年同期增长
15.01%;,期末总资产为245,391.6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3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07,453.9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81.4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5.56%。本年度公司克服财政资金紧张等因素影响,营业收入有所增长,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增加市场人员及新产品新模式的示范推广投入,销售、研发费用等同比增幅较大,导致公司净利润有所下降。
技术研发方面,公司加大研发投入,积极布局天空地海一体化监测技术创新
和产品升级,目前在水环境、大气环境、海洋、供水、卫生疾控等领域已取得多项技术与装备创新突破,包括持续优化和拓展智能采样产品体系和全自动实验室等成套采测系统,不断拓展智能采测模式在各业务领域和应用场景的功能适用性;突破创新颗粒物激光雷达监测技术、攻克AI视频图像识别等技术,补充空间大尺度检测技术及装备能力;推出城市污水病毒富集仪和大气“环境空气颗粒物(PM
2.5
/PM
)在线监测系统研发”,并通过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围绕大模型智能体、智能数据审核与AI数据分析三大技术方向逐步搭建AI技术体系,成果在水质水华预测、生态环境监管智能化平台等多场景应用。针对新领域拓展,储备病原微生物检测技术、饮用水嗅味预警及精准定量技术等新检测技术,在供水、厂网河、水生态、海洋领域逐步打造成体系的产品。同时引入先进技术与设备,对解决方案进行持续优化与创新,特别是在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预测、物联网集成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重点组建,有效提升了解决方案的智能化、精准化水平。截至2024年底,公司拥有专利234项,参与制定了60余项行业及地方标准规范。
社会责任方面,公司发挥自身在技术储备和服务网络方面的优势。针对长江缺乏“长序列、高密度、多维度、跨时空”的监测大数据需求,继续在长江干流开展水质自动巡测,沿长江主干流从宜宾至上海覆盖2688公里、监测80余项污染指标,自启动至2024年12月累计运行了110余轮次,获取有效监测数据累计650万余条,为系统梳理和掌握各类生态隐患和环境风险,为摸清生态环境状况底数以及长江流域沿线的污染排查、溯源、执法提供了科学的数据支撑。此外,公司还参与了“滁河水污染”“大环江锑污染”等应急事件,为应急现场快速精准处理处治提供数据支撑。公司还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在力所能及范围内为社会公益事业提供支持。人才队伍方面,2024年度公司新入职员工本科以上学历132人,其中研究生以上60人。员工新获得职称及各类资格证书185人,其中新增正高1人、高级职称9人、中级36人,人才结构进一步优化。
市场推广方面,在持续深化水质监测领域的同时,开拓大气监测、智慧实验室、污染源、疾控、海洋等增量市场,并在大气市场取得突破性进展,承担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运维项目。在全国各地建立一批综合性示范项目,取得较好
推广成效。水质监测市场向纵深推进。持续发挥公司水质监测优势,新一代新型智能水站应用,构建“智能无人运维”的“数智化”新模式。水质实验室业务方面,结合“两融”全面推广“智能采测”,并在湖南、云南、江苏、重庆等多地应用。精细化管控与智慧决策服务项目在多地取得显著应用成效,持续深入“设备+服务”管控模式,助力全国多个城市水质监测监管与达标。水文水资源监测监管方面,通过构建库区水环境监测体系,推进水文水质监测自动化、实时化、智能化水平,保障长江丹江口库区“一库清水永续北上”。农业面源监测监管方面,通过构建“田块-沟渠-塘-浜-河流”立体监测网络,开展水质水量监测,实现面源污染防控决策平台的可视化展示和常态化运行。
大气市场取得新突破。承担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运维项目,开启智慧化转型应用。公司承担云南、湖南、山东等多地省控站运维项目,丰富了大气业绩及团队建设;延续了湖南长沙及江苏宜兴大气管控服务项目;坚持大气问题为导向,从客户需求出发,形成了一套“监测—溯源—精细化管控”的大气污染综合管控服务体系。同时,契合国家“数智化”转型政策,开展了大气智慧监测试点应用项目。新领域取得新增长。报告期内,公司水生态、疾控监测、噪声监测等形成业务销售,积极与疾控、住建、水利、公安等部门建立水质监测业务合作关系。同时,公司响应国家“一带一路”政策,开拓海外市场,产品和技术已在十余个国家和地区得到应用。
三、2025年董事会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完善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董事会将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科学决策的机制,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做好董事会各项日常工作;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公司业务流程的监督,确保各项内控制度有效运行,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注重集体决策,高效执行每项股东大会决议,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同时加强董事的履职能力培训,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和前瞻性,以及应对环境风险能力。
(二)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保障股东利益。董事会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制度》等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公正、公平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确保信息披露工作合法合规,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三)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决策水平。提高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水平,与时俱进,学习和借鉴先进的公司治理理念、方法和实践经验,围绕发挥董事会的核心作用积极进行探索和创新,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加强董事培训和学习,使董事及时、有效地掌握监管政策;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加强对关联交易、重大决策的审定,推动董事会的决策工作。
2025年,公司生产经营的总体要求是:优化资源配置,保障公司战略目标与经济效益协同增长;紧扣国家建立现代化监测体系的规划,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跟踪科技前沿,加大先进的检测技术在各行业监测领域的应用研究和技术研发力度;以国家“数智化”转型为契机,持续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依托国家网,加快“数智化”转型试点应用,拓展水、气监测管控服务,实现“存量优化”和“增量拓展”;形成“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供应链,综合提升产品制造全产业链的协同能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持续建设、传播企业文化,激发员工活力,打造强有力的学习型、创新型的战斗团队。董事会也将继续认真履行《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把握好公司发展的大局,维护各位股东的权益。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