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苏公W[2025]E1138号 |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GongzhengTianye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SGP
目录
序号
序号 | 内容 | 页码 |
1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2 |
2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3-14 |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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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苏.无锡 | Wuxi.Jiangsu.Chin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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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苏公W[2025]E1138号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络电子”)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商络电子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商络电子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商络电子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商络电子董事会编制的上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商络电子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商络电子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苏公W[2025]E1138号)之盖章页)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娄新洁中国注册会计师:郭振鹏 |
中国·无锡
中国·无锡 | 2025年4月18日 |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南的规定,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08号)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5,04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5.48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276,192,000.00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不含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45,097,679.25元,本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1,094,320.75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50,400,000.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180,694,320.75元。2021年4月16日,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扣除尚未支付的承销保荐费人民币27,500,000.00元(不含税人民币25,943,396.23元)后的余额人民币248,692,000.00元分别汇入公司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紫金支行(账号0137280000003755)人民币152,000,000.00元、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东支行(账号125902008510809)人民币96,692,000.00元;同日,公司已将被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扣除的承销保荐费对应的增值税税额人民币1,556,603.77元从自有资金账户汇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东支行(账号125902008510809)。上述募集资金业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天运[2021]验字第90035号《验资报告》。
2、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09号)核准,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为396,5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396,500,000.00元,扣除尚未支付的保荐及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350,000.00元,实际收到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人民币390,150,000.00元。截至2022年11月23日止,本公司已收到上述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人民币390,150,000.00元。该款项由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11月23日分别汇入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东支行(账号125902008510229)人民币286,650,000.00元、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账号1023404538)人民币90,000,000.00元、民生银行南京雨花支行(账号637419355)人民币13,500,000.00元。上述账户均为公司指定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业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天运[2022]验字第9006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 | 25,024.86 |
减: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智能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 3,743.49 |
减: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支付发行费的自筹资金 | 356.30 |
减:支付剩余发行费用 | 1,558.64 |
加:截止期末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 | 115.19 |
减:智能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 4,199.89 |
减:扩充分销产品线项目 | 15,277.94 |
减:补充流动资金 | 3.79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 |
2、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 | 39,015.00 |
减: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商络电 | 15,204.96 |
项目 | 金额 |
子供应链总部基地项目 | |
减: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商络电子数字化平台升级项目 | 182.71 |
减: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支付发行费的自筹资金 | 139.24 |
减:支付剩余发行费用 | 20.00 |
加:截止期末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 | 54.84 |
减:商络电子供应链总部基地项目 | 5,452.19 |
减:商络电子数字化平台升级项目 | 1,025.37 |
加:对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相关产品取得的投资收益 | 11.08 |
减: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8,000.00 |
减:补充流动资金 | 9,000.15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56.29 |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单位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账户余额 | 备注 |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紫金支行 | 0137280000003755 | 15,200.00 | 不适用 | 2022年1月销户 |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东支行 | 125902008510809 | 9,824.86 | 不适用 | 2022年1月销户 |
南京恒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东支行 | 125910778410402 | - | 不适用 | 2022年1月销户 |
合计 | 25,024.86 |
注:公司于2021年
月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南京恒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无息借款,以实施“智能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单位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型 | 初始存放金额 | 账户余额 |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东支行 | 125902008510229 | 活期存款 | 28,665.00 | 23.09 |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1023404538 | 活期存款 | 9,000.00 | 4.81 |
开户单位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型 | 初始存放金额 | 账户余额 |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雨花支行 | 637419355 | 活期存款 | 1,350.00 | 2024年11月销户 |
南京恒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东支行 | 125910778410922 | 活期存款 | - | 28.39 |
南京哈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雨花支行 | 637415926 | 活期存款 | - | 2024年11月销户 |
合计 | 39,015.00 | 56.29 |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董事长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京恒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紫金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东支行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紫金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东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严格按照协议和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在履行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2、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南京恒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哈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东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和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
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二《向不特定对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智能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目的在于提升公司的仓储能力,以南京为中心,打造智能仓储物流中心,增加仓储可用容量,增强对电子元器件的储存、分拆、拣选、配送能力,优化仓储物流体系,以满足公司业务增长需要。公司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全面提升公司仓储运营能力,提高物料周转效率,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因此本项目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而在于给企业带来的间接效益,不涉及募投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2、扩充分销产品线项目该项目目的在于进一步夯实公司业务扩张基础,进而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公司需要进一步投入相应的资金、人员、设施等,针对发展前景较大的重点电子元器件产品,主动增加分销产品线规模,在继续扩大公司现有优势产品销售规模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充代理产品种类和数量,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因此本项目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而在于给企业带来的间接效益,不涉及募投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三)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1年4月27日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99.78万元。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中天运[2021]核字第90234号)。公司已用于置换的募集资金金额合计为人民币4,099.7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额 | 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额 | 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额 | 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额 | 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
智能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 15,450.00 | 7,909.43 | 3,748.48 | 3,743.48 |
预先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 | - | - | 356.30 | 356.30 |
合计 | 15,450.00 | 7,909.43 | 4,104.78 | 4,099.78 |
注: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实际投资额中有人民币
5.00
万元发生在董事会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之前,不予置换。
2、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5,526.91万元。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天运[2022]核字第90383号)。公司已用于置换的募集资金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5,526.9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额 | 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 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拟置换金额 |
商络电子供应链总部基地项目 | 38,132.49 | 29,300.00 | 28,665.00 | 15,204.96 | 15,204.96 |
商络电子数字化平台升级项目 | 1,417.50 | 1,350.00 | 1,190.76 | 182.71 | 182.71 |
补充流动资金 | 9,000.00 | 9,000.00 | 9,000.00 | - | - |
预先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 | - | - | - | 139.24 | 139.24 |
合计 | 48,549.99 | 39,650.00 | 38,855.76 | 15,526.91 | 15,526.91 |
(四)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要求的投资产品。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
2、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①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②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高风险投资。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000.00万元。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附表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3,109.43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23,221.31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注1】 | 23,221.31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2021年度 | 23,212.28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2022年1-3月 | 9.03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智能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注2】【注3】 | 否 | 15,450.00 | 7,909.43 | - | 7,943.37 | 100.43% | 2023/4/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扩充分销产品线项目【注4】 | 否 | 15,200.00 | 15,200.00 | - | 15,277.94 | 100.51% | 2021/9/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商络数字化运营平台(DOP)项目【注5】 | 否 | 2,816.01 | - | -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33,466.01 | 23,109.43 | - | 23,221.31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无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 | 不适用 |
具体项目)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在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099.78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3,743.48万元、置换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356.3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置换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天运【2021】核字第90449号《关于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扩充分销产品线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2021年11月4日,公司已将上述募投项目所涉及的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累计3.79万元转入一般户,并于2022年1月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根据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单个或者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将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作其他用途,金额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5%,可以豁免履行董事会审议及由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的相关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因此,上述事项无需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且无需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注1:“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包括截至2024年
月
日募集资金到账后累计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
:
2021年
月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及内部结构的议案》,同意对智能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及项目内部结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保持不变,仍为人民币7,909.43万元;注
:截至2024年
月
日,智能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较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多人民币
33.94万元,原因系使用了部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注
:截至2024年
月
日,扩充分销产品线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较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多人民币
77.94万元,原因系使用了部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注
:公司于2021年
月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调整后由公司自筹资金投入商络数字化运营平台(DOP)项目。
附表二: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8,855.7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05.21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0,865.23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商络电子供应链总部基地项目【注1】 | 否 | 28,665.00 | 28,665.00 | 806.33 | 20,657.15 | 72.06% | 2025-6-3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商络电子数字化平台升级项目【注2】【注3】 | 否 | 1,190.76 | 1,190.76 | 298.88 | 1,208.08 | 101.45% | 2024-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9,000.00 | 9,000.00 | - | 9,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38,855.76 | 38,855.76 | 1,105.21 | 30,865.23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无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商络电子数字化平台升级项目实施过程中,因相关软件系统测试、调试、上线运行等流程较为复杂,预计无法在原计划的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已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 |
期的议案》。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原定的2024年1月1日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 |
商络电子供应链总部基地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受宏观经济因素影响,该项目中智能货架及配套设施、电气控制系统等设备的投入进度、安装调试周期有所延长,导致项目实施的整体进度比原计划放缓,预计无法在原计划的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原定的2024年7月1日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5,526.91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15,387.67万元、置换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139.2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置换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天运[2022]核字第90383号《关于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000.00万元。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活期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注
、注
:投资总额与募集资金说明书的差异系发行费用。其中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东支行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
635.00万元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28,665.00万元;可用于商络电子供应链总部基地项目的净额为28,665.00万元。民生银行南京雨花支行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
159.24万元,可用于商络电子数字化平台升级项目的净额为1,190.76万元。注
:截至2024年
月
日,商络电子数字化平台升级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较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多人民币
17.32万元,原因系使用了部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