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18 证券简称:长华化学 公告编号:2025-018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额超过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0%,其中对公司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额度总额为0,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及融资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相应担保,本次申请银行授信并提供担保事项尚需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二、本次拟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和担保情况
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日常生产经营需求,公司及长华化学科技(连云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拟向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江苏银行、苏州银行等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授信额度项下的贷款主要用于满足公司经营发展所需,包括不限于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综合授信业务。各家银行具体授信额度及担保金额、授信及保证期间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结果为准。
其中公司拟向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等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子公司拟向建设银行、江苏银
行、交通银行、苏州银行等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贷款银行、贷款金额、期限以最终银行贷款合同为准。
同时,公司将根据银行贷款的要求,为子公司的上述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相应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上述担保是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涉及被担保方反担保。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负责处理本次授予的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内相关的一切事务并签订相关的法律文书,授权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公司对被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担保余额 (万元)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 (万元) | 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 比例 | 是否为关联担保 |
公司 | 长华化学科技(连云港)有限公司 | 100% | 18.62% | 10,771.64 | 80,000 | 56.34% | 否 |
本次审议2025年度为子公司长华化学科技(连云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预计,担保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对超出上述担保对象及总额范围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履行决策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被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长华化学科技(连云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61MACXY7W745法定代表人:顾仁发
成立时间:2023年9月19日
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安全环保管理中心3层302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固体废物治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与本公司关系: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100%股权。最近一年主要财务信息如下: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已经审计)(万元) |
资产总额 | 43201.19 |
负债总额 | 8045.88 |
净资产 | 35155.31 |
营业收入 | 0.00 |
利润总额 | -771.59 |
净利润 | -771.59 |
经核查,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被担保人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信用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且公司能够完全控制被担保对象的经营及管理,为其提供担保能切实有效地进行监督和管控,担保风险可控。
五、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拟向建设银行、江苏银行、交通银行、苏州银行等各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的担保事项是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总体安排,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授予的担保额度,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具体授信额度及担保内容以公司及子公司和各银行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在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根据实际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状况和资信正常,偿还债务能力较强,担保风险可控。本次银行授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促进公司日常经营发
展和业务规模的扩大,提高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董事会同意上述授信及担保事项。
七、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总额为24亿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69.03%。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
八、备查文件
1、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1日